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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取号:AA4322004-2019-003 发布日期:2019-04-04字体 [ 大 中 小 ]
为深化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在《上海市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沪教委规〔2018〕3号)的基础上,市教委制定了《上海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本办法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10年。
1、图解.jpg
2、《上海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政策解读.docx
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规〔2019〕3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