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

索取号:AA4322004-2018-007             发布日期:2018-11-22字体 [ ]

为深化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市教委在《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本办法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