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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35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6-10-20 字体 [ 大 中 小 ]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上海市民办普惠幼儿园扶持政策,促进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构建精准化政策制定机制,筑牢普惠根基”的建议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是普惠性幼儿园的组成部分,与公办幼儿园一样,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长期以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构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缓解人口高峰期幼儿入园矛盾、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学前教育需求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您提出的开展专项调研、统一政策标准以及充分听取意见的建议,对精准施策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健康有序发展有着重要意义,我们将积极推动相关工作的开展。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健康有序发展。2020年出台的《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指出,要科学规划学前教育资源布局,保障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提供多元化的学前教育服务,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制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标准和扶持政策。2025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则从国家法律层面明确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定位,规定各级政府要依法扶持和规范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对此,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积极落实国家和我市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于2019年印发《上海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工作指导意见》,明确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标准和相关扶持政策。2025年,为落实国家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政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的要求,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市教委、市财政局调研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办园成本和支出结构,制定了《关于上海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实施政府指导价管理,并要求各区结合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办园成本、收费标准以及区域的实际情况,科学制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方案,及时足额拨付资金,保障幼儿园健康发展。

  下一步,市教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布局、发展情况及大班保育教育减免工作开展情况等进行调研,针对代表提出的优化财政补贴机制、落实民办生均经费等建议,听取民办幼儿园举办者、教职工及家长代表的意见,以便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

  二、关于“完善全方位扶持体系,保障可持续运营”的建议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是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政策实施以来,各区结合区域实际,实施生均补助、减免租金、综合奖补等多样的扶持政策,同时把民办幼儿园纳入全区教科研、人员培训以及评优评奖的范围。各区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扶持政策尤其是财政补助的标准差异较大。2023年,我市启动全面建设高质量幼儿园三年行动计划,各区也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纳入高质量建设范围,派遣市、区两级指导员给予幼儿园支持和帮助。部分区还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纳入幼儿园集团,参与集团内的优质资源共建共享和人员交流。为提升民办幼儿园办园水平,市教委陆续开展了四轮“上海市民办中小学特色学校、民办优质幼儿园”建设项目。2025年,结合我市学前教育大班保育教育费减免以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政府指导价标准的实施,市财政局会同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制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财政补助标准和租金补助标准,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健康发展。

  下一步,市教委将指导各区根据区域人口发展趋势和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情况,进一步优化资源布局。同时,会同相关部门对民办幼儿园场地租赁、人员聘用等加强指导,支持民办幼儿园稳定运营。市财政局将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各区落实好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财政补助和租金补助政策,促进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关于“建立规范化管理机制,提升发展质量”的建议

  市教委高度重视对民办幼儿园规范管理和办园质量提升的指导。一是加强民办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使民办幼儿园教师在教师培训、职称评聘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教师享受同等待遇。在教师培训方面,我市已将民办学校教师纳入全市教师培训整体框架,强调民办学校教师参照公办学校教师培训要求执行,确保民办学校教师享有同等的专业发展机会与支持。在职称评聘方面,2025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委联合印发《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明确规定职称评审范围包括我市中小学、幼儿园等基础教育机构的专职教师,且明确将民办学校教师纳入评审办法适用范围,确保民办学校教师与公办学校教师享有同等的职称评审权利。二是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收费监管,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财政局联合修订了《上海市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规范幼儿园收费项目,分类完善幼儿园收费管理方式,明确收费标准制定原则等。

  下一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会同市教委进一步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的职称评审工作,优化评价标准,丰富评价方式,保障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的职业发展畅通。市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市教委指导各区加强对民办幼儿园收费的规范管理。市教委将指导各区进一步规范民办幼儿园招生工作,加大对民办幼儿园保教队伍的专业培训,并且新设“上海市民办中小学与民办幼儿园强规范促发展试点”项目,引导民办幼儿园围绕数字化转型、家园社合作、游戏设计、户外活动、科学衔接5个方向,发挥机制灵活性,探索发展新思路,总结发展经验,不断提升办学质量。

  四、关于“强化市级统筹督导,确保政策落地”的建议

  市教委高度重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相关政策落实的统筹与督导工作,将其作为推动我市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的关键环节。一是加强政策执行的统筹协调。市教委保持与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的紧密联系,了解政策执行情况,研究解决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各项扶持政策、管理要求在各区得到准确理解和统一执行。二是完善督导评估与反馈机制。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政策落实情况纳入对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和学前教育专项督导的重要内容,指导各区规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管理、财政补助拨付、教师权益保障、收费行为规范等方面的专项督导检查。将督导结果向各区政府进行反馈,对存在问题的区进行约谈和限期整改。三是强化信息公开与社会监督。要求各区及时公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认定名单、收费标准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下一步,市教委将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政策制定和诉求响应机制,及时反馈政策实施中的问题和基层意见,不断督促各区落地落细各项政策。

  感谢您对上海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2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