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恢复上海市小学、初中阶段学生课间食制度,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充分借鉴国内成熟经验”的建议
市教委高度重视校园餐相关工作,赴广东、北京等地开展实地考察交流,重点学习自愿参与、分类供餐、风险防控、家校协同等成熟经验。结合我市实际,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在下午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自制点心。
下一步,市教委将继续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在严守安全底线的前提下,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点心(课间餐)。鼓励各区、各校结合实际,借鉴国内其他省市课间餐的实践做法,探索符合本校特点的课间餐服务模式。
二、关于“明确制度定位与实施原则”的建议
2000年,教育部、农业部等七部委印发《关于实施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的通知》,市教委认真贯彻落实文件要求,积极推进“学生奶”推广工作。截至2002年,我市约有50余万名学生在校集中饮用“上海光明牌学生奶”。2003年,我市实施《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明确“学校要做好学生健康教育,督促家长引导学生合理用好早餐,不提倡向学生供应课间餐”相关要求,我市中小学生饮奶逐步转为“自愿、自选、家庭饮用”模式。2009年,相关文件明确“取消学生奶、课间点心”相关规定,学校统一提供课间餐的做法正式停止。2015年,相关文件明确代办服务性收费严格遵循自愿与非营利原则。课间餐可有效补充学生营养供给,但受学生家庭经济条件不均衡、个体需求差异较大、学校人员配置有限、政府暂无法实施全额补贴、收费需符合政策许可等多重因素制约,加之学生自带食物存在过敏风险、高温易变质、易分散课堂注意力等问题,目前尚不具备全面推行课间餐的条件。
下一步,市教委将继续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在严守安全底线的前提下,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点心。鼓励各区、各校坚持自愿参与、规范流程等要求,结合实际明确课间餐定位与实施原则。同时,支持有条件的学校加快推进厨房升级改造,进一步改善供餐条件。
三、关于“规范供应内容与模式”的建议
目前,我市各区有条件的学校在严守安全底线的前提下,已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点心(课间餐)。在此基础上,市教委于2024年7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本市中小学校学生餐工作的通知》,明确全面落实AB制学生午餐,自2025年起全市普通中小学校全面实行AB制午餐,倡导按需供餐,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开设自选餐、自助餐。
下一步,市教委将继续鼓励有条件的区和学校提供课间餐。鼓励各区、各校结合实际,自主丰富课间餐种类与品种,探索多种模式,合理控制糖、盐及不健康脂肪含量。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改造现有设施设备,探索“中央厨房+学校分发”等多种供应链模式,切实保障学生餐与课间餐的整体供餐水平。
四、关于“建立健全多层级的监督管理机制”的建议
市教委依托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校园餐专项工作机制,推动教育、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发展改革等部门各司其职、上下联动、协同发力,构建“市级统筹、区级主责、多部门协同、家长参与”的工作体系。建立责任督学每月入校检查制度,将校园餐工作纳入常态化检查指标,同时将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办学评价体系,压紧压实各方管理责任。
下一步,市教委将巩固完善现有校园餐工作体系,鼓励各区、各校结合实际,将课间餐纳入校园食品安全日常管理,自主建立分级负责、层层落实的监督管理机制。鼓励学校充分发挥家委会作用,主动接受各方监督,营造家校社共同关心学生身心健康的良好氛围。
五、关于“强化协同管理与育人功能”的建议
市教委持续强化学校健康教育工作,结合“全国营养日”在中小学开展主题升旗仪式、主题征文等系列活动,邀请营养专家进校园开展专题讲座,面向学生及家长普及科学膳食知识。同时,以学生餐为载体,推动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教育常态化开展,组织学生参与餐食分发、餐具整理等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光盘行动”,培养学生的责任意识与勤俭节约的优良品质。
下一步,市教委将持续深化饮食教育工作,鼓励各区、各校结合实际,结合课间餐发放开展营养知识科普、食品安全教育等融合式健康教育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区稳步开展课间餐试点,并建立监测评估机制。引导学生主动参与校园餐管理,共建文明健康的校园育人环境。
感谢您对上海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