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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4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6-10-20 字体 [ 大 中 小 ]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发挥徐汇“双高”人群集聚优势,聚焦时间支持与服务供给提升生育政策效能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在徐汇区率先开展社区托育“宝宝屋”服务升级试点的建议

  《关于加强本市社区托育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出,社区托育“宝宝屋”以街镇为规划单元,根据所辖街镇的人口结构、托育服务需求及综合服务设置资源配置情况,合理布局、统筹规划,试点先行,整体推进,每年提供不少于12次免费临时托、计时托托育服务。鼓励各街镇结合实际需求,创新升级服务能级。如,静安区创新试点了园区周末“宝宝屋”,为周末需要加班的幼儿家庭提供计时的托育服务。依托社区托育“宝宝屋”开展科学育儿指导服务,对家长如何更好地亲子陪伴、家庭养育进行指导。

  二、关于“创建生育友好企业联盟”的建议

  三孩政策实施以来,我市已出台系列配套政策保障父母育儿时间。2021年施行的《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明确,符合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国家产假外再享受生育假六十天,男方享受配偶陪产假十天;子女年满三周岁前,双方每年各享受育儿假五天,休假期间工资照发。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鼓励用人单位采取灵活休假、弹性工作等柔性管理方式,为职工平衡家庭和工作提供便利。

  下一步,市教委将继续指导徐汇区落实好社区托育和科学育儿指导等方面政策,扩大受益人群范围,精准匹配不同月龄的幼儿特点,提升服务能级,为徐汇区3岁以下幼儿家庭提供公益普惠、安全优质的各类托育服务。

  感谢您对上海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26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