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上海产教融合向以产主导转型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产业端主体地位,构建企业主导的产教融合组织体系”的建议
一是龙头领建产教融合共同体。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支持龙头企业和职业院校建设新型技师学院。2021年底,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关于推进本市新型技师学院建设 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实施意见》(沪人社职〔2021〕489号),围绕我市制造业等重点发展领域,在技能人培养制度完善、条件成熟、成效显著的院校、龙头企业中逐步挂牌发展一批新型技师学院,支持新型技师学院创新校企合作方式,实现深度融合,促进供需精准对接,加快培养我市产业发展紧缺急需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目前,全市已遴选两批共24家新型技师学院。
二是园企主导,产教实体联动。市发展改革委推动建设产教融合相关平台,支持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等“双一流”高校获批建设重点领域国家产教融合创新平台,联合区域和企业一体化开展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和科研攻关。同时,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累计遴选三批共179家企业纳入市级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库,落实产教融合型培育企业享受企业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抵免政策,引导相关企业加大教育投入,发布《上海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政策指引》,成立市级产教融合促进中心,组织举办产教融合型培育企业培训交流会,搭建政、校、企沟通对接平台。
三是供需对接,以需定培。市教委落实《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要求,推动上海职业院校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对标“五个中心”“四大品牌”建设,服务“3+6”新型产业体系,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持续推进14个市域产教联合体、15个市级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和15个市级区域型开放实践中心等新型产教融合平台建设,试点推进产教融合平台载体实体化运行,并充分发挥国家级市域产教联合体的示范引领作用,为上海市重点产业及重点企业培育急需的高素质人才。
二、关于“构建产业需求导向的育人体系,实现人才培养与产业升级同频共振”的建议
一是以需调专,优配课程资源。市教委重视高校专业建设与产业发展的精准对接,积极推动院校专业设置市场化改革,契合建立“产业需求-专业调整-资源投入”快速响应机制的工作方向。目前,市教委已启动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调查工作,全面收集掌握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毕业去向、行业分布、专业与产业适配度等核心数据。同时,落实《上海高等教育重服务强贡献计划》,持续推动专业结构优化调整。指导高职院校结合办学实际、办学特色,重点布局三大先导产业和电子信息、生命健康等急需紧缺领域专业,通过新增符合上海产业发展的专业点,削减市场需求不高、毕业去向落实率低的专业点,并积极推动专业升级改造,优化课程教材建设。
二是深化校企协同育人模式。市教委推进校企双元协同育人,开展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项目,落实“精操作、懂工艺、会管理、善协作、能创新”的现场能力培养。市教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持续推进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企业可将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的技能岗位新招用人员和转岗人员作为培养对象,与各类院校合作开展对本企业职工的培养。学徒制培训方案由企业结合岗位实际、员工技能等统筹制定,主要包括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和通用素质课程等。2024年起,不断完善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举措,拓展学徒制培养范围,将开班后3个月内与我市企业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上海市社保的培训学员纳入补贴对象范围。2021-2025年,累计开展新型学徒制培养6.62万人。
三是提升产教适配,建融合实训中心。市教委支持职业学校在企业设立实践教学区,推动企业在校内建设实训基地,将真实生产流程、技术标准与管理规范深度融入教学场景,全面提升人才培养的适配性与精准度。2020年,市财政局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制定《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产教融合型城市试点方案的通知》,将产教融合的范围从以职业教育为主延伸到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并重的整个教育体系,支持应用型高校、职业院校建设一批产教融合实验实训基地,建立完善学校实验实训中心建设标准。
三、关于“完善政策激励与保障体系,激发企业参与产教融合的内生动力”的建议
一是策励企业,重视校企合作。为支持产教融合,国家和我市已出台相关税费优惠政策,主要有:对经市有关部门认定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试点企业,可按兴办教育投资额的30%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不足抵免的,未抵免部分可在以后年度继续抵免。企业发生用于研发且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在按规定据实税前扣除的基础上,可按发生额的100%予以加计扣除。市财税部门积极贯彻落实上述优惠政策,为我市产教融合型城市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对于“扩大税费抵免政策的适用范围,对深度参与人才培养的企业,在……研发经费加计扣除等方面给予倾斜”的建议,鉴于相关税费政策的制定权限在国家层面,市财政局将配合国家部委加强研究。
二是扶小微企业参与产教融合。市规划资源局加强用地支持,鼓励龙头企业带动中小微企业共建共享实训基地,集中保障用地,降低参与成本。支持利用闲置产业用地、校舍改造产教融合设施,盘活存量资源。
三是校企双向流动,促师资共成长。市教委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深化上海市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建立高技能人才与高校教师职业发展贯通的渠道,从高技能岗位首次转到高校教师岗位的人员,符合条件的可申请相应层级的职称评聘”;制定高技能人才转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实施细则,畅通高技能人才入校任教发展通道;修订我市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方案,明确产业兼职教师在满足教师资格相关条件下,可依托所在高校申请免试认定教师资格,鼓励高校聘请企业人才担任产业导师。根据《上海市高校教师职称评价基本标准》,35岁及以下的青年教师申报晋升高一级职务,须有产学研社会实践经历。针对职业院校教师,市教委印发《关于开展本市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将“校内专职教师近5年累计有不少于6个月、1年在企业从事本专业实践经历”纳入“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明确“在评先表彰、职称评审、岗位晋级等方面,同等条件下‘双师型’优先;职业教育专业教师申报市级及以上教育人才称号,应具备“‘双师型’教师任职资格”,切实推动教师参加企业实践。后续,市教委将进一步关注教师的企业实践经历和服务贡献能力建设。
四、关于“以临港新片区为试点,打造以产主导的产教融合示范样板”的建议
一是校企共建学院,定制培养人才。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16号)等有关精神,市教委、市经济信息化委组织开展了市级重点现代产业学院申报工作。在30家入选的上海市级重点现代产业学院中,有3家位于临港的产业学院,分别为:上海电力大学的上电-临港人工智能学院、上海电机学院的临港智能制造产业学院和临港电机产业学院。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支持临港新片区开展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综合改革试点。会同市教委深化“一校一策”政策支持,推动临港高校学科优势与临港重点产业方向精准匹配,加大“企中校”“校中企”深度合作项目扶持力度,鼓励校企创新协同育人模式,持续扩充产业急需技能人才队伍。支持行业代表性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培养符合企业发展需要的技能人才。
二是资源平台整合,产教资源互通。市发展改革委推进重点区域改革先行先试,牵头印发《支持临港新片区加大先行先试探索 深化产教融合城市建设若干措施》,支持临港新片区建设国家产教融合试点核心区,立足重点产业、重大项目,在机制体制、政策扶持、平台建设等方面创新突破。市规划资源局聚焦临港新片区产教融合试点核心区,衔接相关建设方案,保障现代产业学院、实训中心等载体空间需求。
三是试点临港产教融合新评价体系。市教委立项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与临港新片区生命蓝湾联合申报的上海市临港新片区产教联合体;立项上海建桥学院与临港新片区高端装备产业区联合申报的上海临港新片区高端装备产业区产教联合体;指导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与临港新片区共建上海市首批职业教育产业学院“申芯集成电路产业学院”,实施依托产线、住企等培养模式,聘请行业技术专家担任导师,为行业高素质技能人才搭建专业平台,助力打造以产主导的产教融合示范样板。
五、关于“推动长三角产教融合一体化,拓展以产主导的资源空间”的建议
近年来,为推动长三角教育高质量发展,市教委专门设立了长三角教育协同发展项目,用于推动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终身教育、民办教育等领域协同发展,支持开展名校长培养、教师基本功比赛交流、课程与教学改革研讨、学生艺术展演、实践基地协同育人探索、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区域学生资助协同等工作。市规划资源局结合长三角一体化战略,推动沪苏浙皖产教融合空间资源联动,助力构建跨区域协同格局。
六、关于“优化产教融合评价与科研转化机制,推动产教深度融合”的建议
一是以产为主导,建产教融合评价体系。2020年,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财政局制定《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产教融合型城市试点方案的通知》,将推进产教融合发展纳入“双一流”和高水平地方高校重点建设任务和考核评价体系。
二是企校协同,科创赋能产教融合。市教委十分重视上海高校与各类创新主体开展“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充分发挥高校基础研究主力军和原始创新策源地功能,积极整合高校在科技、人才等方面优势,支撑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体系。当前,市教委正深入推进以人才培养改革为核心的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支持高校进一步树牢“为科服务、为产育人”的办学导向。在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整体框架下,推进新一轮上海高校产学研联合创新计划,拟联合产业主管部门围绕上海市现代化产业体系开展系统布局,坚持“企业所需、高校所能,校企共创共育”的建设原则,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高水平校企产学研合作模式,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校和企业合作,建立紧密合作的创新联合体,在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方面取得积极进展。
下一步,市教委将持续优化产教融合工作机制和支持政策,推进产教融合平台载体建设,深化完善协同育人培养模式,引导高校结合上海产业发展实际,推动高校专业建设与产业需求同频共振,持续赋能我市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强化行业人才需求主导作用,构建适应科创与产业发展需求的人才培养体系。
感谢您对上海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2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