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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5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5-10-16 字体 [ ]

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托育服务支持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自2018年始,市教委始终着力于通过增加普惠性托育服务资源来支持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2023年1月1日,上海正式实施《上海市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条例》,成为首部把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与3-6岁学前教育一体规划、一体实施、一体保障的地方立法。2023年10月,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托育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规定了上海托育服务体系的“四梁八柱”,即四种主要形态和八大任务举措,并明确了各项保障和扶持政策,其中幼儿园托班是主要的托育服务资源,体现了上海以托幼一体为主、以普惠性托育服务为导向的特点。

  自2018年起,上海连续7年将新增幼儿园托班和托位纳入市委、市政府“学龄前儿童善育”民心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予以落实,每年新建改扩建幼儿园30所,且要求新建改扩建幼儿园均开设托班,民办幼儿园积极开设普惠性托班,既有公办幼儿园盘整资源努力增设托班,做到托班“应开尽开、能开尽开”。以街镇为主体,设置社区托育“宝宝屋”,嵌入在包括企业园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中,为1-3岁幼儿家庭提供计时托、临时托,解决家庭“喘息式”托育服务需求。修订完善并正式印发《上海市托育机构设置标准》和《上海市托育机构管理办法》,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托育机构,满足婴幼儿家长多元化的托育服务需求。截至2024年底,上海共有1320所开设托班的幼儿园,342个社区托育“宝宝屋”和270家社会力量办的托育机构,提供超过10万个托额。

  下一步,市教委将继续落实民心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全年新增不少于3000个公办幼儿园托班托额,推进260个社区托育“宝宝屋”扩优提质,按照“能开尽开、应开尽开”的原则,继续加大幼儿园开设托班的力度,到2025年底,全市将有不少于85%的幼儿园开设托班,为3岁以下幼儿提供就近、安全的普惠托育服务,缓解年轻家长的育儿压力,助力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更有效地推动人口的长期均衡发展。

  感谢你们对上海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