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上海学生餐健康、高质量发展的相关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市教委历来高度重视学生餐安全与营养健康,积极会同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坚持“健康第一”理念,以“安全、营养、美味”为目标,落实管理制度和增强监管合力为抓手,多措并举,协同发力,努力让每位学生吃得安全、营养、健康,有效保障校园食品安全。
一、关于“提高原材料食材准入门槛,整治学生餐原材料乱象,建立学生餐食材供应商白名单制度等”的建议
市教委要求学校严把食材采购关、进校关、安全关,在符合国家和本市强制性标准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学生餐食材品质要求,落实食材采购验收标准和流程的规定,明确食材验收的索票索证、标签检查、感官检查、登记入库和信息上传六个环节;要求按照适应学生的生理特点和学生餐供应的硬件条件,达到市场上同类产品的平均及以上品质以及鼓励从基地直接采购初级农产品等方面的更高要求,强调食材的“一日一供”新鲜程度,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校园。
下一步,市教委将积极配合市市场监管局建立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校外供餐单位、大宗食材供应企业等校园食品安全领域信用档案,推进信用风险分级管理,健全信用评价体系。同时,进一步强化学生午餐食品安全监管,加大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和检查力度,优化完善供应商准入与退出机制内容,守牢校园食品安全底线。
二、关于“政府相关部门积极引导全民要重视营养健康,尤其学生餐更要注重营养膳食搭配等”的建议
市教委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按照《中国学龄儿童膳食指南》要求,结合中小学生生长发育特点和对营养的特殊需求,通过前期对学校的深入调研,在确保安全卫生基础上,科学制定营养菜谱,编制《中小学食品安全与营养午餐指津》,制订163个推荐菜谱,分成大荤、小荤、蔬菜、汤及特色点心五大类,并录制烹饪视频,为学校提供个性化需求的菜谱。
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本市中小学校学生餐,市教委于2024年秋季学期起全面推行学生午餐改善行动,指导各区、各校继续在原有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规定(含配备营养专业人员)的基础上,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营养素需要量和国家膳食指南要求,制定学生餐的营养菜谱,并依据餐食品类的受喜爱程度、厨余垃圾的剩余程度等因素定期动态调整营养菜谱,保证一周营养菜谱内每天菜品不重样(食物种类每周至少25种),并充分考虑中小学生生长发育特点、区域饮食习惯特点与农产品季节性规律等因素,提供适宜的食品原材料,确保做到营养均衡。
下一步,市教委将协同职能部门积极推进学生餐配餐营养工作,强化学生营养监测,指导学生营养就餐,加强不同地区间交流互鉴,配合做好学生营养餐供应标准研制工作,优化不同学段学生供餐营养食谱,加强对学生供餐单位工作人员营养知识的宣教培训。
三、关于“严格行业标准,建立合理公正的学生餐运营体系等”的建议
市教委要求学校原则上采用自营方式供餐。如采用供餐单位提供餐食的,要求区教育局和学校把食品安全要素作为遴选供餐单位的第一标准和首要依据,鼓励优先选择通过HACCP或IS022000体系认证的供餐单位为学校提供供餐服务,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公布相关要求内容和招标程序,并通过招标方式遴选供餐单位,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供餐单位承担的责任,发挥“管、评、办”管理作用,并充分发挥各方代表作用,组织家长代表、教师代表与有关专家共同前往供餐单位查验和评价,全面加强对学生供餐全过程监管。同时,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要求学校每日公开供餐信息:一是将食品原材料追溯信息(包括供应商、食材来源等)报送至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供公开查看。二是将学生午餐带量菜谱、餐食能量和营养素等信息通过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等各类渠道向家长公布。
下一步,市教委将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完善相关工作指引、流程、标准等,督促区教育局落实管理责任,督促学校落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紧关键环节,守牢食品安全底线,确保“校园餐”营养均衡。
四、关于“在学生餐供餐领域,应确保各经济类型企业一视同仁等”的建议
市教委明确各区、各校按照“四个最严”要求与“公平竞争”原则,将符合市场监管部门许可与规定的供餐企业纳入校园供餐准入范围,并以招标方式公开明确供餐企业的相关要求,严格履行招标程序,依法签订经营合同且明确采购、配送和加工等要求标准与双方食品安全义务及落实准入、退出机制。同时,鼓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指导辖区学校选择取得食品经营许可、食品安全信用良好的供应商,充分发挥其种类丰富、品优质高、物美价廉的供餐服务优势,为在校学生提供安全有保障、营养更科学、口味受欢迎的营养午餐。
下一步,市教委将积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坚持以“四个最严”要求与“公平竞争”原则为基本准则,持续加强“校园餐”规范体系建设,不断促进学生午餐供餐服务质量提升。
感谢您对上海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