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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0307号政协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9-12 字体 [ ]

市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职业教育更好助力上海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支持力度,提升上海职业教育的综合实力与地位”的建议

  (一)支持职业院校改善办学条件

  长期以来,本市一直大力支持职业院校发展,根据“上海2035”总体规划的相关要求,通过各层次规划制定保障落地。从2014年起,为进一步扩大高职院校办学自主权,对高职院校实施生均综合定额,并根据办学成本动态调整,在市教委部门预算中安排职业教育发展质量提升计划专项,支持职业院校错位竞争、特色发展。在《上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准则(2016年修订版)》中,明确职业教育设施属于教育科研设计用地(C6),包括职业学校、中等专业学校、特殊学校等各类教育设施。市教委统筹谋划,积极争取财力支持,加快推进教育资源“补短板”专项行动,支持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奉贤校区扩建工程、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四期建设工程及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奉贤校区一期工程等高职院校基本建设项目,不断加大教育系统校舍资源总量供给。支持中、高职学校房屋、设施大型维修项目,以改善办学条件,提升教育教学和实验实训等基础能力。

  下一阶段,市规划资源局将指导各区政府在相关城市规划和城市更新工作中,结合职业学院发展需要,做好规划引领、加强空间保障。市教委将继续指导职业院校多方筹集资源,不断完善办学条件,提升上海职业教育的综合实力与地位。在财政经费投入上,市财政局将重点聚焦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支持促进校企深度合作,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和指标体系建设,更好凝聚全社会合力发展职业教育,培养相关行业产业亟需的高素质技能人才。

  (二)制定技术技能人才的扶持政策

  近年来,本市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针对技能人才出台一系列扶持政策,为技能人才在本市就业、创业积极营造优良成长环境。

  一是出台技能人才扶持政策。2023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总工会等部门制定印发《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23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围绕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保障服务等环节,着力在体制机制和扶持政策方面进行突破和创新,提出健全高技能人才岗位使用机制,完善技能要素参与分配制度,完善高技能人才引进使用机制,拓宽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优化技能人才服务举措,加大高技能人才表彰奖励力度等22条举措。市财政局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实施《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用于本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经费资助实施办法》,对本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给予支持。

  二是引导高技能人才在五个新城就业、创业。对新城紧缺急需的技能岗位核心业务骨干,探索经由行业代表性企业自主评定和推荐后,纳入技能人才引进范围。2023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指导金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制定发布《金山区行业代表性企业和紧缺急需引进技能人才技能岗位名单(2023版)》,名单内相应企业技能岗位上符合条件的技能人才经等级认定和企业推荐后,纳入技能人才引进范围。会同临港新片区管委员制定公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急需紧缺技能人才职业目录(2023版)》,支持临港新片区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引进。

  三是健全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推行“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支持企业根据技术技能发展水平等情况,对设有高级技师的职业(工种),在其上增设特级技师、首席技师,稳步开展评聘试点,拓宽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

  四是全面推进多元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制。大力支持用人单位自主开展技能培训评价,有序推进社会化和院校学生技能培训评价,满足广大制造业从业人员的技能评价需求。截至2023年底,全市共有175家用人单位评价机构,提供639个职业(工种)的评价服务,共有社会培训评价组织54家,评价项目涉及103个职业(工种)。

  五是加强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坚持租购并举,“租”方面,发挥新城作为上海吸引人才的主战场和“蓄水池”作用,满足新市民、青年人的宜居安居需求,多渠道筹措保障性租赁住房。到“十四五”期末,全市计划建设筹措保障性租赁住房60万套(间),其中,新城区域建设筹措10万套(间),截至2023年底已完成6.06万套(间)。“购”方面,结合市场形势变化及区域人口结构,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聚焦五个新城和南北转型重点区域降低二套房首付比例及贷款利率下限;指导部分新城所在区出台人才安居意见,缩短人才购房社保年限、购房资格由居民家庭调整为个人;印发《关于优化本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支持包含新城所在区以内的外环以外区域(崇明区除外)非户籍单身人士合理购房需求。

  六是采取一系列政策解决高技能人才子女的入学问题。2018年1月,出台《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2023年1月,市政府办公厅发文延长有效期至2027年底,高技能人才子女只要符合条件原则上都能在本市包括五个新城地区接受基本的公共服务,各区教育主管部门依据其持《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持《上海市居住证》且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期限,或持《上海市居住证》且办理灵活就业情况等条件,统筹安排其子女入学入托。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本市参加中考并就读本市高中阶段相应学校,完成本市高中阶段教育后可在本市参加高考。

  七是健全职业院校人事制度上灵活用人机制。自2018年起,在部分市属高校(包括高职院校)开展企业编制用工试点工作,由学校与企业编制人员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并指导相关高校制订《高校劳动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做好企业编人员管理工作。按照教育部《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精神,本市支持鼓励职业学校聘请在相关行业具有一定声誉和造诣的能工巧匠、劳动模范、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和省市级传承人,通过特聘教授、客座教授、产业导师等多种方式,到职业学校兼职任教。自2021年起,本市开展职业院校高技能人才评聘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试点工作,畅通技能人才到学校从教任教渠道,破除身份、学历、资历等障碍,突出品德、能力、业绩评价导向,建立体现高技能人才特点的评价机制,让高技能人才价值得到充分尊重和体现。

  (三)探索推进职业院校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

  2019年,本市启动新型高职学校建设。2021年,市教委等6部门联合印发《新型高等职业院校建设与管理的指导意见》,鼓励各区人民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各类企业等举办新型高职学校。目前,已有2所行业部门主管的新型高职学校,分别是市交通委主管的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和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主管的上海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所学校积极发挥社会多元办学作用,加强与行业企业紧密合作,推动专业建设与上海产业转型升级紧密发展。

  二、关于“深化职业院校内涵改革,提升上海职业教育的产业支撑力”的建议

  上海职业教育工作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等要求,积极推动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指导学校不断完善办学条件、加强内涵建设,提升职业教育服务社会能级。

  (一)优化专业结构布局

  制订重点调控的专科专业引导清单(2024年),指导学校紧密围绕行业产业,结合学校办学特色,优化专业布局,加强专业内涵建设。2022年,立项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传媒营销与设计专业群等50个专业群为高职高水平专业群。2023年,立项江南造船集团职业技术学校船体修造技术等60个专业为市级中职优质专业。同年,面向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三大先导产业,立项建设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集成电路技术等20个首批产教融合型专业。

  (二)深化产教融合

  充分发挥政府统筹、产业聚合、企业牵引、学校主体作用,立项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牵头成立的上海临港新片区生命蓝湾产教联合体等14个上海市市域产教联合体,立项培育建设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的申芯集成电路产业学院等20个上海市首批职业教育现代产业学院,立项建设上海商学院牵头成立的泛酒店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等15个市级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立项建设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数字化智能建造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等15个市级产教融合实践中心。

  (三)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自2013年起,实施包括高职院校在内的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在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研创新、职业发展等方面帮助新教师成长。全面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每年开展课程实施能力提升、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公共基础课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教师企业实践等10余大类教师培训项目,全面提升职业院校教师的管理和教育教学水平。

  下一阶段,市教委将不断加大政策保障,推动完善专业建设、教师队伍建设、产教融合等相关制度建设,促进上海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三、关于“构建完备的现代职教体系,促进技术技能人才供给层级上移”的建议

  一直以来,市教委将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加强顶层设计,不断优化职业学校布局,完善人才贯通培养体系。

  一是推动中职“双优”计划建设。培育建设18所优质中职学校,指导相关学校不断提升学校关键办学能力。二是推动新型高职建设。目前,通过整合中职学校优质办学资源、加大政府投入力度等举措,已新设上海南湖职业技术学院等6所新型高职学校。三是推进高水平高职建设。立项10所高水平高职学校,指导相关学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四是推动职业本科建设。市教委积极谋划,将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事项纳入《上海市高等学校设置“十四五”规划》。“十四五”以来,市教委持续推进相关设置事项,提升改善办学条件,待条件成熟后,适时启动相关设置程序。五是完善人才贯通培养体系。进一步健全“中职—高职—本科”纵向贯通体系,建立中高贯通紧密型联合体模式,持续提升贯通培养质量。2023年,新增30个中高贯通、6个中本贯通和8个高本贯通试点专业。

  下一阶段,我们将继续整合资源,推动上海健康护理职业学院(筹)等新型高职筹建工作,并积极探索创新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

  感谢你们对上海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