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学校实际急救能力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长期以来,市教委高度重视学校急救教育工作,按照教育部关于急救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联合市红十字会多次印发文件,持续推进校园应急救护建设,积极通过建设应急救护宣教平台、培训学校卫生保健人员和教师、开展师生应急救护能力培训、依托学生军训开展应急救护培训等方式和途径,多措并举,不断增强和提升本市教育系统师生应急救护意识与能力。
一、关于“推动学校教职工开展急救持证上岗”的建议
市教委积极会同市红十字会、市卫生健康委推进本市学校师生急救技能培训工作。一是联合组织开展教师应急救护培训(含AED救护)、学校骨干卫生保健人员基础生命支持(BLS)培训和公共安全教育师资培训(含紧急救护知识和技能实操内容)等应急救护师资培训和医学院导师急救培训,经考核予以发证,共2000余名教师获得证书。二是联合市红十字会在2008-2010年期间,先后对全市中小学、托幼机构的老师开展急救培训,其中6000名教职员工获得红十字救护员证书。三是自2012年起,配合市红十字会每年面向各有关高校,组织开展由师生共同参与的红十字救护员培训,经考核通过予以发证。下一步,市教委将继续联合市红十字会、市卫生健康委积极开展各项教师应急救护培训,并鼓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配合区红十字会开展新入职教职工红十字救护员培训,切实提升学校教职员工急救水平。
二、关于“制定学校急救设施配置标准”的建议
市教委会同市红十字会按照国家层面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学校应急救护工作的通知》《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关于开展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等精神,推动本市各级各类试点学校强化急救教育,要求试点校参照有关学校卫生工作标准、校园急救设施设备配备标准等,结合学校规模、环境、地势、交通、建筑等实际情况,配备足用、实用、适用的校园急救设施设备。鼓励有条件的试点学校逐步配备AED。下一步,市教委将会同市红十字会、市卫生健康委继续加强关于规范配置学校急救设施等方面研究,进一步健全校园应急救护教育长效机制,提高各级各类学校应急救护保障水平。
三、关于“开展定期急救安全演练”的建议
市教委积极联合市红十字会开展应急救护演练活动,配合做好应急救护培训。一是在本市学生军训期间,组织开展包括AED救护培训在内的应急救护知识、技能培训和急救安全演练。同时,建立上海市公共安全教育实训基地,并自2017年起每年举办中小学校应急救护宣传展示活动,活动形式包括网络知识答题、知识竞赛、现场模拟场景演练等。二是自2016年起,连续8年举办上海市大学生安全知识竞赛,每年均将急救知识作为技能比赛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开展包括心肺复苏、伤口爆炸、担架救助等实训演练。如,在2023年12月举行的上海市第八届大学生安全知识竞赛中,将心肺复苏列入技能比赛的重点测试题目。三是配合举办“市高校红十字应急救护比赛”和高校红十字救护队集训工作,通过以赛代练、以赛促训的方式,集中检验、展示高校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的成果,协助做好校园意外伤害和突发事件的处理。下一步,市教委将继续配合市红十字会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开展应急救护技能培训和演练等,切实提升师生避险、救护技能水平。
四、关于“将急救能力纳入安全文明校园建设考核标准”的建议
对于在安全文明校园考核中设置“急救培训人员普及率”和“急救设备配备率”指标,市教委将在下一轮安全文明校园建设考核中根据上级文件要求予以研究。
感谢您对上海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