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引进“中央厨房”进学校作为市政府实事工程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市教委高度重视中小学校学生餐质量和安全工作,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以“安全、美味、营养”为目标,深化顶层设计,完善政策措施,强化工作机制,健全保障体系,努力让每位学生吃得安全、营养、健康。在此,感谢您对本市青少年学生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关心。
一、关于“加强与龙头企业合作”的建议
目前,本市学校供餐的“中央厨房”包含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承包学校食堂、原材料配送中心等多种模式。据统计,目前承包经营的学校食堂有2000余家,涉及的承包经营企业170余家,均采用原材料配送、食堂加工等方式。其中,最大供餐单位为全市10个区的300余所学校食堂供餐;为10所以上学校食堂供餐的单位有30余家,多家供餐单位拥有自己的仓储、物流、种植等成熟的供应链体系。
为进一步提升中小学午餐服务能力和推进治理体系现代化,市教委于2021年启动全市中小学校学生餐调研与试点工作,并在两个区的部分学校开展集中供餐试点,按照有关流程引进大型企业保障学生午餐。同时,要求执行供餐企业准入标准、建立规范有序的退出机制,加强源头治理、构建网格监管体系、完善智慧监控、提级应急保障、健全食堂成本监督制度,开展供餐质量日常评估等措施。下一步,市教委将会同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和食堂规范管理以及协助做好对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供餐监管,切实保障校园食品安全。
二、关于“开发更加细致的菜单和更加科学合理的配菜标准”的建议
市教委联合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中国学龄儿童膳食指南》要求,结合中小学生生长发育特点和对营养的特殊需求,通过前期对学校深入调研,在确保安全卫生基础上,科学制定营养菜谱,编制《中小学食品安全与营养午餐指津》,制订163个推荐菜谱,分成大荤、小荤、蔬菜、汤及特色点心五大类,并录制烹饪视频,为学校提供个性化需求的菜谱。同时,督促区教育局指导学校在供给学生午餐时科学合理搭配食物(包括水果),并按照“自愿、自选、家饮”的原则,积极引导学生食用各类奶制品。下一步,市教委将加强与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联系,强化学生营养监测,指导学生营养就餐,优化不同学段学生供餐营养食谱,加强对学生供餐单位工作人员营养知识的宣教。
三、关于“严格管理配餐公司”的建议
为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市教委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相继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度本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中小学校学生营养午餐及食育工作的通知》《上海市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关于落实“四个全面”开展推进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专项行动的通知》等,明确要求学校强化食品安全责任意识,严格规范管理、进一步指导学校完善食品安全管理机制,坚持推进“放心学校食堂”“6T食堂”和“明厨亮灶”项目建设,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对本市开学时期的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原材料配送中心进行全覆盖检查,全面排摸校园供餐情况、全面开展集中培训、全面开展警示教育和提醒告诫、全面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学校供餐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同时,明确要求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集体用餐配送膳食卫生规范》和《集体用餐配送膳食》地方标准等规定,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留样等制度,强化食品采购、贮存、加工、配送和餐饮具清洗消毒以及微生物限量等各环节管理,并严控食品安全风险。下一步,市教委将继续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与市公安局等部门,不断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管理,持续围绕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规范管理、提升供餐品质以及挖掘育人价值等,进一步完善本市学校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保障学生合理营养摄入。
四、关于“落实陪餐制度”的建议
市教委按照“四个最严”要求,认真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内容,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印发《上海市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明确要求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学校负责人陪餐制等规定,要求校长必须做到亲自抓、直接抓、天天抓,负责人每周至少要到食堂检查1次,组织家委会成员不定期到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查看,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和供餐工作规范、有序;要求学校在集中用餐陪餐制度基础上,继续完善优化陪餐制度,做好陪餐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陪餐人员和要求,确保每餐都有学校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每次陪餐工作记录。下一步,市教委将继续联合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加强政策指导,完善市、区、校三级监管长效机制,强化宣教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让孩子吃得安全、家长放心。
感谢您对上海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