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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39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10-25 字体 [ ]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设家庭托育点解决人民群众托育难题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增加普惠性托育机构”的建议

本市托育服务以幼儿园开设托班为主,以普惠托育服务为导向。2019年以来,市教委连续4年牵头落实“新增普惠性托育点”为民办实事项目,共计新增253个普惠性托育点,新增托育点类型以幼儿园尤其是公办幼儿园开设的托班为主。2022年年底,本市各类托育服务机构可提供近5.8万个托额,其中60%为普惠性托额。

2022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共同提出落实“十四五”期间千人口托位指标4.5的工作要求。千人口托位是指常住人口中平均每千人可提供的托位。2022年年底,上海的千人口托位数为2.3,3岁以下婴幼儿入托率11%,其中2-3岁幼儿的入托率近30%,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为更加合理、科学、有效地利用托育服务资源,本市研究制定“十四五”期间千人口托位的分解指标,到2025年千人口托位不低于4.5个,上海将以此为目标,努力增加普惠托育资源供给,为有需要的幼儿家庭提供服务。

二、关于“增设家庭托育点”的建议

为满足更多幼儿家长就近就便托育的迫切需要,2022年10月,市教委等10部门联合发布《加强本市社区托育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沪教委规〔2022〕10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市教委启动社区托育“宝宝屋”(沪语谐音“抱抱我”)试点建设,以“政府主导、安全普惠、属地管理、多方参与、就近就便”为原则,在社区提供嵌入式、标准化的临时托、计时托服务,并明确相关标准和管理规范。各区根据所辖街镇的人口、需求及其资源情况进行建设,鼓励各主体积极参与提供服务。“宝宝屋”建设因地制宜、因势利导,采取多种模式柔性嵌入,可以依托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文化中心、为老服务中心等综合设施灵活设置,也可以嵌入在托幼园所中,实现教育资源共享。“宝宝屋”实行预约登记制度,以街镇作为管理主体,教育和卫生健康部门主要负责质量保障,并接受各部门的检查监督。“宝宝屋”的设置定位和相关管理保障与您提出的“家庭托育点”不谋而合。

根据《指导意见》要求,“十四五”期间社区托育服务的工作目标是:一是以街镇为规划单元,按照各街镇1-3岁常住幼儿数的15%配置“宝宝屋”托额,五个新城地区不少于20%。二是全市街镇“宝宝屋”覆盖率达到85%,中心城区街镇覆盖率达到100%。三是“宝宝屋”每年为每个有需求的1-3岁幼儿提供不少于12次的免费照护服务。四是为每个新生儿家庭提供1次上门指导服务。五是依托“宝宝屋”和其他科学育儿指导机构,每年为每个有需求的幼儿家庭提供不少于10次科学育儿免费指导服务。

2023年,市教委将建设社区托育“宝宝屋”、新增社区托育托额的事项纳入市委、市政府民心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予以落实。2022年共探索设置了32个“宝宝屋”,新增托位近3000个,2023年将完成不低于3200个“宝宝屋”托额。2023年1月1日,《上海市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条例》正式实施,提出本市将以家庭照护为基础,通过开设幼儿园托班,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托育机构,设置社区托育点,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园区、商务楼宇等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构建普惠多元的托育公共服务体系。市教委将牵头落实《上海市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条例》,为更多有需求的幼儿家庭解决托育难题,为更有效地推动人口的长期均衡发展而努力。

感谢您对上海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