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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002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10-25 字体 [ ]

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本市托幼一体化服务体系构建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通过地方立法形式建立起本市‘托幼一体’服务体系”的建议

上海在全国率先开展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一体化立法工作。2022年11月23日,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上海市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全国首部将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一体规划、一体实施、一体保障的地方立法。《条例》明确一体发展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构建学前教育、托育服务两个公共服务体系,将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纳入各级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关财政补助经费纳入市、区两级公共财政预算。《条例》规定教育部门牵头主管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工作,并规定了卫生健康、发展改革、财政、民政等部门职责,对各类主体从事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的准入、监管、违法责任也作出明确要求。

二、关于“探索编制‘0-6岁婴幼儿保育工作活动指南’”的建议

市教委制定试行《上海市幼儿园办园质量评价指南》《上海市幼儿园装备指南》《上海市幼儿园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指南》等保育教育内涵建设规范,其中对托幼一体化园所的保育工作、玩教具配备等作出详细的指导性规定。市教师教育学院(市教委教研室)、市早教中心等部门专门制定幼儿园托班和托育机构一日生活指南,在日常教研活动、教师培训等工作中对托幼一体园所和托育机构加强保育工作指导,开展质量监测评价。《条例》设保育与教育专章,对各类园所机构的保教活动开展作出明确规定。上海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质量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家长满意度较高。

下一步,我们将不断完善幼儿保育教育工作相关规范,持续提高园所保教质量,全面建设高质量幼儿园。

三、关于“尽快建设完善服务于托幼一体化建设的专业师资队伍”的建议

上海在高校和职业院校开设相关专业,培养学前教育、育婴、保育、保健及托育管理等专业人才,指导上海托幼协会开展托育师、育婴员职业等级资格认定工作,确保全员持证上岗。依托高校、职业教育机构、社会培训机构与上海开放大学系统等形成合力,建立托育从业人员职前职后培训联盟和实训中心,每年为托育从业人员提供专业培训,课程内容包括职业道德、职业规范、职业技能、安全防范、心理健康等,为托育服务从业人员提升职业技能提供有力支持。有关部门每年组织园所卫生保健人员上岗培训,并统一组织考核。2022年,上海成立首批27个保育带头人工作室,举办首届市级托幼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涌现出一批优秀专业人才,增强保育队伍的荣誉感、使命感、获得感。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开展从业人员队伍建设,不断加强职业道德素养和专业技能水平培训,提高人员专业化水平,提升保教质量。

感谢你们对上海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