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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088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08-25 字体 [ ]

委员:

您提出的提案《关于建立“家校共育”长效机制,确保青少年心理健康成长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委非常重视家庭教育和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发挥学校在家庭教育指导中的主阵地作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一、关于“以《家庭教育法》立法为契机,明确各方责任让家庭教育回归本位”的建议

2017年,市教委、市妇联、市文明办、市未保办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将家庭教育工作长远目标与近期的实施目标紧密结合,从强化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主体责任、构建家庭教育指导的服务体系、形成家庭教育的社会支持网络三个方面,明确了深化家庭教育工作中家长、学校、社会的各自责任和主要任务。下一步,我委将联合市妇联等相关部门以《家庭教育法》立法为契机,进一步明确学校、家庭、社会各方职责,促进家校共育。

二、关于“建立‘家校共育’机制,发挥学校作为家庭教育指导的主阵地作用”的建议

我委高度重视发挥学校作为家庭教育指导主阵地的作用,指导各学校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家长会、家访、家长开放日、家长接待日、学校网站、微信等沟通渠道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家长交流分享家庭教育的经验、教训,共同商讨解决家庭教育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指导家长科学理性地开展家庭教育。目前,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基本实现家长学校和家委会全覆盖。同时,积极推进互联网+家庭教育指导,依托“东方教育时报”“上海学校心理”“育之有道”APP等新媒体,推送家庭教育指导优质资源,我委还积极推动上海电视台、东方电视台等媒体,摄制《超级家长会》《教子有方》等电视节目,打造家庭教育荧屏课堂。2020年初,上海教育电视台《一起来成长》栏目正式开播,成为“上海智慧父母成长课堂”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发挥开放大学、电教馆等信息化平台优势,建立了网上家长学校,推出“有话好好说”等青春期家庭教育系列微课,缓解家长焦虑,引导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掌握良好家庭教育方法,助力家庭成员共同成长。我委还认真调研家长需求,聚焦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幼小衔接”“让焦虑不再是焦点”等家庭教育主题宣传活动,推进“书香校园”“书香家庭”等亲子阅读活动,深化家校协同育人。

我委一直将家庭教育指导师队伍建设作为家庭工作的关键。一是提升校长领导力,将家庭教育的内容作为中小学暑期校(园)长全员培训的专题内容之一,开展“校长办好家长学校”主题展示交流活动,提高校(园)长对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认识,赋能每一所学校办好家长学校。二是培育种子教师,启动“学校家庭教育骨干教师”培训,持续推进“百、千、万”指导者培养工程,即每期培训100名骨干教师,五年内形成千名家庭教育指导“种子”教师,带动培训万名教师,将家庭教育指导培训纳入教师市级培训学分之中。将家庭教育指导纳入班主任培训、班主任基本功大赛,提升班主任家庭教育指导能力。三是提升全体教师家庭教育指导力。出版分学段《教师家庭教育指导实务》,凸显不同学段家庭教育指导重点难点问题和相应指导案例。以“全员导师制”的全面推进为抓手,市区校联动对全体教师全覆盖的开展家校沟通的指导和培训,提升教师的家庭教育指导能力。四是树立典型,连续多年开展“师爱在家庭中闪光”优秀家庭教育指导者、家庭教育百件好事评选表彰活动。持续开展“特级教师开课啦”公益课堂,发挥名师示范引领作用,为学生全面、健康和快乐成长提供专业、权威的公益指导,传播先进的教育理念,受到家长广泛欢迎。

我委还不断完善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要求学校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加强绩效考核,新增部分全部用于奖励,对承担家庭教育指导等重大改革任务的教师给予倾斜和奖励。同时,将家校协同育人纳入上海市对区政府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督导评估指标。制定《上海市家庭教育示范校评估指标》《区家庭教育研究和指导中心建设标准》《社区家庭教育示范指导站点标准》,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学校组织、家长参与、社会支持的家庭教育工作格局。 我委还按照“向教师岗位倾斜”的原则,统筹使用事业编制资源,优先保障中小学教育教学发展需要,区机构编制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中小学教育教学任务、生源数量等变化情况,适时优化具体学校间事业编制配置,提高事业编制使用效率。2020年以来,市委编办会同市教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全面修订了公办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机构编制标准。新修订的编制标准不仅高于相应国家标准,也高于北京、天津、江苏等省市,进一步提升了本市教师编制配备水平。

下一步,我委将积极配合市妇联,市人大开展本市家庭教育立法调研工作,以立法为契机,推动有条件的师范院校等高校,建立家庭教育指导专业,将家庭教育指导内容作为师范生的必修课程。不断完善家庭教育指导内容,研制《上海市中小幼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和分学段家长学校指导手册,创新“线下讲堂+空中课堂”的家庭教育指导模式,健全对学校家庭教育工作的评价机制。

三、关于“科学布局基础教育,调整中小学、职业高中、高等学校的教育体制”的建议

2014年,上海成为全国高考改革试点区,我委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高考改革,推出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将之作为大学招生的重要参考,努力打破唯分数论。同时,开展特色高中创建工作,鼓励每一所高中都办出特色,满足学生多元发展的需求。2021年,我委又推出中考改革方案,印发《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改革实施办法》,开展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自主招生、名额分配方案,进一步扩大名额分配的比例,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优质均衡发展,降低家长对孩子的升学焦虑。同时,我委重视学生生涯规划指导,2018年颁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涯教育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率先推行中小学生涯教育全覆盖。将“走进中职校开放式实训基地,开展职业体验”纳入初中综合素质评价,并明确规定了课时数,引导学生认识职业,了解中职校,结合自身个性特点,多元选择成才之路。同时,支持上海教育报刊总社《成才与就业》杂志,每年举办“学生生涯发展训练营”,帮助学生了解岗位职责与用人单位的招聘需求,提升学生规划职业生涯的能力。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化中考改革,推进初中强校工程,完善学生发展指导机制,加强指导队伍建设,创新策略路径,为学生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助力护航。

感谢您对上海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