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建议》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长期以来,我委高度重视并不断完善包括中学生在内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上海在全国率先关注和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早在2005年即出台《上海市中小学生生命教育指导纲要》,开展以生命教育为核心内容的心理健康教育。近年来,结合形势任务和学生成长需要,先后出台《关于加强区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建设的意见》(沪教委德〔2012〕53号)、《关于“十三五”期间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德〔2017〕12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德〔2017〕7号)、《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涯教育的指导意见》(沪教委德〔2018〕8号)等文件,2020年,出台了《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上海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沪教委规〔2020〕21号),重点建设全方位工作网络、立体化课程资源与活动平台、规范化咨询干预机制、专业化师资队伍、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共同体,形成高质量的上海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培养学生珍视生命的意识以及调控情绪、应对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培育积极心理品质,健全人格,为学生健康成长和幸福生活奠基。
一、关于开设心理必修课程的建议
本市多年来在初中和高中各学段,至少安排一个年级每两周开设1课时“生命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纳入上海市年度基础教育年度课程计划。同时所有年级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以心理健康教育为主题的班团队会和1次有针对性的心理健康教育和生命教育专题活动,做到全覆盖。心理健康教育课以活动为主,采取多种形式,包括团体辅导、心理训练、问题辨析、情境设计、角色扮演、游戏辅导、心理情景剧、绘本阅读等方式,引导学生心理、人格积极健康发展。
二、关于建立系统的学生心理健康档案的建议
从2013年开始,市教委就委托上海市教育评估院对上海中小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达标校和示范校评估,并制定了《上海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达标校和示范校评估办法》。在评估指标中,将“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作为重要的评估内容,并要求“学生心理健康档案规范,个别咨询资料规范完整”。在《上海市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心理辅导室装备指导意见(试行)》中,要求各中小学心理辅导中心(室),有相对独立的心理测评区域和心理档案室,这都强化了上海中小学校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的意识和规范。 2011年,市教委出台《上海市中小学生学业质量绿色指标(试行)》,身心健康被列为其中的重要指标,2014年和2019先后出台的普通高中学生和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中,也将“身心健康与艺术素养”纳入评价体系,发挥评价引领功能。通过这些举措,大大推进了上海广大中小学重视学生心理健康调查与心理档案的建立。为班级管理、教育教学、潜在心理问题的识别和排查都起到重要作用。
三、关于开放心理咨询室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提供服务的建议
心理咨询室是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开展个别辅导和团体辅导,帮助学生疏导与解决学习、生活、自我意识、情绪调适、人际交往和升学就业中出现的心理行为问题,排解心理困扰和防范心理障碍的专门场所。根据《上海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达标校和示范校评估办法》要求,学校心理辅导室(中心)每周至少开放5小时,这里开放主要是值班预约时间,心理咨询教师会根据学生的咨询需求,在非开放时间也安排咨询。同时每学年有个别辅导和团体辅导,个别辅导有记录,团体辅导有方案。担任心理咨询的教师都必须具有国家心理咨询师、学校心理咨询师的资格证书,遵守专业伦理,同时需要定期参与学习培训和案例督导,心理咨询室也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进行识别或转介,通过联系区心理中心,开展进一步的咨询服务和医教结合转介。
四、关于班级设学生心理委员的建议
设立班级心理委员是上海心理健康教育达标校建设的基本要求,班级心理委员,或是学生心理同伴辅导员,不仅在班级中有专人,而且需要有定期培训,有活动、有记录。班级心理委员会选择有爱心、性格开朗、乐观、善于与人沟通、心理健康状况良好的学生担任,很多班级心理委员承担了心理健康教育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工作,同时会观察并密切关注本班同学心理变化动态,发现不良情况,及时上报心理教师,为心理老师做出相应的心理咨询和危机干预提供帮助。
五、关于开设家长心理课堂的建议
2017年,市教委、市妇联、市文明办、市未保办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将家庭教育工作长远目标与近期的实施目标紧密结合,从强化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主体责任、构建家庭教育指导的服务体系、形成家庭教育的社会支持网络三个方面,明确了深化家庭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近年来,我们积极构建“1+16+X”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网络,其中“1”指上海市家庭教育研究和指导中心;“16”指本市每个区都建立了家庭教育研究和指导中心;“X”指线上线下的家长学校,每个街道、社区(村)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家长心理学基础知识的学习是家长学校的必修课。“上海学校心理”、各区和学校等微信公众号等,推出“智慧家长周周推”,大力向家长进行关注孩子和家长自身心理健康和和谐亲子关系的宣传,尤其是新生入学、开学、毕业、升学、考试前后等重要时间节点的家庭教育宣传,着力帮助家长了解心理学的知识与育儿规律,掌握不同年龄学生的心理特点和沟通技巧,提升家长应对孩子出现的各种问题的能力,培养孩子的积极心理和健全人格。
六、关于加强教师心理指导的建议
我委非常重视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将心理健康教育师资培训纳入教师全员培训体系中,不断提升专业化程度。一是将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纳入校长培训。在中小学暑期校(园)长全员培训中,将心理健康教育作为专题内容之一,提高校(园)长对心理健康教育的认识。开展校(园)长家庭教育指导力建设交流活动,指导校(园)长提升家庭教育指导专业能力提升的方法和路径。二是明确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每年参加不低于60学时职后专题培训,全面提升教学、咨询(辅导)、危机干预等专业能力。三是班主任等思政教育骨干教师每年参加不低于10学时的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培训,重点提升情绪识别与疏导、谈心谈话和家庭教育指导等能力。四是全体教师每年至少参加1次心理健康教育专项培训,培养心理健康助人自助的意识和方法。五是在更广泛的范围推进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在每年5000多名新进教师的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中,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了班级管理的培训模块。在市级教师教育学习平台上开设有关心理健康教育和生命教育的培训课程,可供全市教师学习。2021年起,在全市范围内逐步试点推行全员导师制培训,全面提升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及家庭教育指导能力,为学生提供更全面的关怀与个性化的指导。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建设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全方位工作网络、立体化课程资源与活动平台、规范化咨询干预机制、专业化师资队伍、家校社协同育人共同体,进一步健全心理健康教育优质培训资源准入机制,健全心理健康教育的全员教师培训体系,充分发挥专业优质资源对教师专业成长的综合促进作用,形成高质量的上海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更好地促进中学生心理健康成长。
感谢你们对上海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