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索取号:AA4202000-2021-002             发布日期:2021-12-31字体 [ ]

沪教委法〔2021〕33号


各高等学校,各区教育局,各有关委、局、控股(集团)公司,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升本市教育系统普法工作质量和水平,根据教育部《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本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等工作要求,我委研究制定了《上海市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上海市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21年12月22日



上海市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升教育普法工作质量和水平,服务上海“十四五”时期教育事业发展,根据教育部《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本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等工作要求,结合本市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上海“十四五”时期教育事业发展目标,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普法规律,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为主线,以宪法教育为核心,以民法典教育为重点,结合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结合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持续提升教育系统广大干部师生的法治素养,为基本实现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牢牢把握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工作部署,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导向和舆论方向;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开展教育普法,落实国家和本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各项任务,服务本市教育事业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坚持以人为本,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树立以人为本的普法工作导向,针对青少年学生、教职员工以及教育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各自的群体特点和普法重点需求,分类实施、统筹推进法治宣传教育,科学设计、合理安排法治教育的内容与形式,增强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普治并举,多元协同创新发展。法治宣传教育要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与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人才培养工作共同推进,深度融入法治实践,引导教育系统广大干部师生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统筹整合社会各类法治教育资源,注重智慧普法科技赋能,推动完善多元协同、创新发展的大普法格局。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教育系统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教育系统干部师生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进一步提升。法治教师教学能力显著提高,法治实践教育成效凸显,智慧普法科技赋能深入推进,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增强。基本形成社会多方共同参与的法治教育协同体系,持续提升依法治理效能,全面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和依法办学取得新进展,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质量和水平迈上新台阶。

二、主要任务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全面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于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引导广大干部师生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重点宣传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阐释好“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阐释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精神。

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宣传以民法典为重点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民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性质、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处罚法等国家基本法律,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公共卫生安全、科学技术普及、优化营商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生态文明建设、知识产权保护、税务、防止家庭暴力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使广大干部师生进一步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提升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深入学习宣传与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法律法规。重点宣传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本市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民办教育、学前教育、终身教育和托育服务等领域新制定、修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推动本市教育高质量发展,提升本市教育系统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重点宣传党章、准则和条例等,将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有机协调衔接,重点阐释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阐释党内法规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将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更好地引导教育系统广大党员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科学设计分类实施法治宣传教育,切实提升干部师生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

推进教育系统精准普法。分层次、分类别设计普法的目标、内容和方法途径,探索开展菜单式普法。注重运用新技术分析不同人群的法治需求,提高普法内容的适用性和实效性。细化完善普法的工作标准和操作规范,试点开展普法成效测评。加强案例普法,推进教育系统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公职律师等以案释法。

继续把加强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作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科学规划、系统安排各学龄段法治教育的内容与要求,创新青少年法治教育内容和形式,分类教育、突出重点。结合安全、禁毒、国防、防灾减灾救灾以及防范学生欺凌、网络诈骗、人身侵害和人口拐卖等内容开展日常宣传教育,培养学生法治观念,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实践法治的育人功能。将法治教育纳入中小学课后服务范围,推进青少年法治实践教育走深走实。

分类设计、系统提升教职工法治素养。大力提升学校管理者运用法治思维治理学校的能力和水平,健全符合法治精神和依法治校规定的学校治理体系。充分认识教师群体作为学生教育法治宣传工作第一线工作者的重要地位,全面提升教师的法治素养和解决学生突发事件的能力,切实提高教师依法执教水平。

持续推进教育部门法治教育走向深入。根据依法治国整体战略及建设法治政府的任务部署,深入学习宣传依法行政及依法治教理念,凝聚思想共识,健全行政决策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积极推进政策法规的有效实施,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本市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深度融入教育系统依法治理,为加快教育现代化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推动普法与依法治教紧密结合,进一步提升教育系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教育改革发展的能力。将普法融入教育立法过程,通过征求意见、基层调研等方式,引导公众主动参与立法、了解立法。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健全责任机制,明确普法内容。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健全依法治理制度体系,将普法融入学校教育教学与日常管理,体现在学生守则、教学规则、行为规范和其他管理制度中,不断提升依法治校能力。建立健全对学生日常行为的考察评价与奖惩机制,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加大对学生遵纪守法意识和行为的考查。加强大中小学生违法犯罪预防、学校未成年人保护、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惩戒实施、安全管理、依法治理“校闹”、推进依法治校等相关规章制度的学习宣传,规范和保障学校、教师依法履行职责,更好地维护校园教育教学秩序。

三、重点举措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计划

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教育部门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领导班子集体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专题学习不少于1次。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教育系统干部、教师等教育培训的重点课程。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纳入青少年法治宣传活动,纳入高校法治理论学科体系、教学体系,支持有条件的高校面向学生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公共选修课,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理论的研究和阐释。充分利用网站、电视台、报刊、“两微一端”等多种渠道,加大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解读力度,着力营造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良好氛围。

(二)教育部门法治素养提升计划

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将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等内容纳入教育部门领导班子年度学习规划,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作为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清单制度,分级分类明确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治内容。推进现场或通过网络旁听法庭庭审,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推动落实本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清单,加大公务员法治培训力度,市教育行政部门依托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新进公务员培训等工作集中开展公务员法治培训;各区每年安排不少于5课时,用于开展本区公务员法治专题培训。

(三)学校教职员工法治能力提升计划

研究制定学校主要负责同志应知应会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知识要点,持续开展学校主要负责同志法治专题培训。推动各区、各校将法治素养和依法治校能力作为学校主要负责同志任职和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鼓励学校引进专业法律人才,通过定期培训、挂职锻炼、委托培养等多种方式,不断提升学校管理人员的法治素养。加强法治课(含道德与法治课、思想政治课等,下同)专业教师队伍建设,推动学校配备与课程设置相当的法治课专业教师。鼓励支持师范院校法学院(系)培养更多更专业的法治教育师资后备力量,推动高等院校在师范、法学专业培养方案中增加法学、教育学原理等相关内容。加大教师法治教育培训力度,5年内对所有法治课教师完成一次轮训,开展中小学教师全员法治培训,各区确保每位中小学教师每年接受不少于5课时的法治教育培训。完善法治课教师选拔和激励机制,在岗位聘用、专业发展和职称晋升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加大法治教育专项研究力度和对教学成果的支持奖励力度。建立健全法治课教学观摩、集体备课等教师研修机制。

(四)课堂法治教育水平提升计划

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充分发挥法治教育在立德树人过程中的重要作用,继续落实学校教育主阵地、课堂教学主渠道地位,落实国家相关课程方案和学科课程标准,确保学校开足开齐开好法治课,打造一批法治课精品在线课程。推广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教学方式,加大情景模拟、案例教学等方法应用,加强教学行为指导和规范,着力提升课堂教学实效。充分挖掘各学科教学内容的法治内涵,结合学生年龄特点和日常实际将规则、纪律、秩序、诚信、团结合作、冲突解决等法治内容融入教育教学之中,建立健全完整的青少年法治教育体系。根据国家部署,适当增加法治知识在中考、高考中的占比。加强高等学校法律基础课程建设,加强和完善法治教育质量监测和评价。

(五)普法品牌活动成效提升计划

落实教育部关于“学宪法 讲宪法”国家级品牌活动的整体部署,在全市范围内积极推进“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开展“宪法晨读”“宪法演讲”“宪法志愿者”等特色活动。在青少年学生成人仪式、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引导学生利用假期、社会实践活动等契机学习宪法、参与法治实践活动,推动宪法学习制度化、常态化。持续开展“新沪杯”中学生宪法法律知识竞赛、“尚法杯”上海市学生法治辩论赛和青少年宪法法治书画作品征集等本市普法品牌活动。适时开展“民法典进校园”等其他专项普法品牌活动。创新活动方式,通过歌曲、舞蹈、模拟法庭、情景剧展演、志愿活动、应急演练等多种形式推进校园法治文化建设,普及法治知识,弘扬法治精神,不断增强普法品牌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推动普法品牌活动全覆盖、见实效,着力营造教育系统良好法治文化。

(六)法治实践资源支持保障计划

将法治实践教育作为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加大安全教育馆、宪法教育馆等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完善组织保障机制,将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纳入社会实践大课堂活动场所,确保学生每年法治实践教育不少于2课时。鼓励有条件的区建设青少年法治资源教室或学习空间。试点开展网络法治实践教育。

(七)新媒体法治宣传教育创新计划

推进“互联网+普法”,推动构建立体化法治宣传教育体系,探索建立面向教育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校长、教师等群体的在线学法资源平台。创新普法内容形式,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推动普法内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逐步建立法治教育教学资源支持系统,提供相关视听资料和参考案例。

(八)法治教育协同发展计划

健全协同工作机制,深入挖掘社会法治资源。加强与人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等部门的联系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青少年学生的法治教育。落实本市《关于加强本市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工作的若干意见》,完善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研究制定法治副校长普法工作手册,有针对性、有计划性地开展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防范校园欺凌、性侵害等相关方面法治教育。探索推进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发挥高校在青少年法治教育中的作用,推进高校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建设,服务法治教育决策咨询、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推进教育公益普法,将普法作为大学生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等重要内容。配合推进社区和家庭青少年法治教育,推动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的法治教育协同发展新格局。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把做好教育系统普法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一项重要具体举措,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将普法工作摆到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加强法治工作领导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协调解决实际问题,扎实推进法治宣传教育。

(二)健全工作机制

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制定普法工作方案,健全普法工作机制,充实加强普法工作力量,指定专门机构或者人员负责教育普法工作。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严格依法依规决策,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机制,明确普法重点内容。

(三)强化经费保障

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纳入单位年度预算,切实予以保障,确保法治教育培训、教育教学研究、法治宣传活动等顺利开展。将法治宣传教育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加强对社会力量参与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指导和管理,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普法机制。

(四)优化考评机制

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教育督导评估和综合绩效考核等重要范围,把依法履职能力作为干部考核考评的重要内容。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法治教育的第三方评价,为改进教育普法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激励机制,重视表彰优秀法治课教师,重视推选法治课教师先进典型,及时总结宣传推广法治课教师或者教学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




抄送: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市司法局,各行业中等职业学校。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