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索取号:AA4301013-2016-008             发布日期:2016-02-18字体 [ ]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0303.4万元,包括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以及下属88家与市级财政有经费领拨关系的预算单位使用市级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比2015年预算减少1984.3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预算3020.8万元,主要安排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国际合作交流、重大项目洽谈、境外培训研修等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比2015年预算减少379.7万元,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国务院“约法三章”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要求,压缩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预算3125.3万元,主要安排全国性专业会议、国家重大政策调研、专项检查以及外事团组接待交流等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所需住宿费、会场费、交通费、伙食费等支出。比2015年预算减少645.6万元,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国务院“约法三章”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要求,压缩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4157.3万元,主要安排编制内公务车辆的报废更新,以及用于安排市内因公出差、公务文件交换、日常工作开展等所需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比2015年预算减少959万元,主要是贯彻落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压缩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同时减少公务用车运行费。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三公”经费统计范围比上年新增公开57家高等学校及其附属单位,统计口径包括高校从事教学、科研活动的院系、教辅部门的相关开支,以及教师因教学、科研活动需要和学生学习生活的相关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