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市市域产教联合体创建工作的通知

索取号:AA4305009-2023-007             发布日期:2023-05-17字体 [ ]

沪教委职〔2023〕19号

 

各有关部、委、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上海化工区管委会、市科创办、虹桥商务区管委会、长兴岛开发建设管委会,各区教育局、经委(商务委、科经委)、发展改革委,各有关高等学校、各有关控股集团(公司)、各产业园区: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3〕15号,附件1),结合本市实际,决定启动上海市市域产教联合体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与条件要求

坚持以教促产、以产助教,深化产教融合、产学合作,充分发挥政府统筹、产业聚合、企业牵引、学校主体作用,以产业园区为基础,打造一批兼具人才培养、创新创业、促进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功能的上海市市域产教联合体。市教委会同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拟培育遴选上海市市域产教联合体20家左右,2023年择优推荐3家报送教育部。2024年、2025年根据教育部年度工作安排分批推荐。

二、工作安排与时间节点

(一)园区申报。以产业园区为基础组织申报,明确市域产教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包括产业园区所在地政府(管委会)、学校、企业。创建标准对照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指标(附件2),申报内容应体现已有工作基础和建设承诺。

(二)材料报送。申报单位填写市域产教联合体推荐书(附件3),并于5月19日前将推荐书(纸质版、刻录光盘电子版)报送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育技术装备中心(和田路151号)。市相关部门将组织专家进行相关认定、推荐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

市教委职业教育处 马骏,23116721;

市经济信息化委产业园区和结构调整处 刘亚斐,23112682;

市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处 李文涛  23113496

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 赵晓伟 13764041869

相关附件,可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edu.sh.gov.cn/)下载。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的通知

2.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指标

3.市域产教联合体推荐书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11日

 

 

 

 

 

抄送:各中等职业学校。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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