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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6年上海市学生职业体验日活动的通知

索取号:AA4305008-2026-001             发布日期:2026-04-21字体 [ ]

沪教委职〔2026〕13号

 

各有关高等职业学校,各区教育局,各有关部、委、局、控股(集团)公司: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和我市《实施意见》部署,深化建设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的职业教育体系,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本年度决定继续开展上海市学生职业体验日活动(以下简称“职业体验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体验职业,发现自己,启迪未来。

  二、活动安排

  职业体验活动分五个阶段实施,职业院校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某一阶段或多个阶段参加。

  第一阶段“学校职业体验活动”,时间为4月25日—5月30日,线上体验以学校提供录播资源、开设直播等形式开展;线下体验学校须在4月25日、26日,5月10日、16日、17日、23日、24日中至少选择3天实地开展。

  第二阶段“职业教育活动周”,原则上为5月的第二周,具体见教育部及我市有关活动通知。

  第三阶段“2026年上海教育博览会职业体验活动”,时间为5月22—24日,学校可选择性参加,具体时间和形式另行公布。

  第四阶段“暑期职业体验活动营”,时间为7—8月,具体时间和形式另行公布。

  第五阶段“‘职业小达人’中小学生暑期职业体验活动”,时间为7—8月,线上体验以学校提供录播资源、开设直播等形式开展;线下体验学校至少选择4个半天实地开展。

  4月中下旬,“上海教育”“上海教育技术装备”“上海高职”“第一教育”微信公众平台将公布第一阶段具体报名办法和职业体验项目。第二至五阶段报名办法和职业体验项目将另行公布。

  三、活动要求

  1.线上职业体验活动应在保证学生体验过程安全的前提下,根据办学特色和专业特点开发能够通过视频教学、线上互动等方式让学生广泛参与,每个职业体验项目都具备评价学生体验过程或结果的要素。项目开发要注重创新,便于线上开展,体现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技能类特点,充分展现职业教育紧随时代发展,服务产业发展的特色与功能。

  2.职业体验活动要结合第48届世界技能大赛、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国职业教育活动周”和暑期工作等,开发职业体验项目,有条件的学校要积极开发适合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职业体验项目课程,让学生通过职业体验培养职业兴趣和劳动热情、激发创造力、促进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引导中小学生了解职业教育、体验职业乐趣、展望职业前景、树立职业理想,领略职教风采。

  3.线上职业体验平台开放前,组织专家对所有上线视频资源进行预审;涉及到直播的项目,在直播时,将有专家进入直播间对项目进行跟踪与保障。线下职业体验项目,将组织专家对主题、内容及形式进行预审,并遴选市级项目;线下职业体验开展过程中,也将安排专家进行走访,跟踪保障活动质量。

  四、组织实施

  1.各区教育局、各有关行业主管单位要加强对学校开展职业体验活动的指导。各职业院校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职业体验活动的重要意义,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确保职业体验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2.要围绕职业体验活动主题和内容要求,加强宣传、广泛动员,开展丰富多彩、具有本校特色的职业体验活动;创新活动内容和形式,开发一批体现职教特征、专业特色、学生特点的职业体验活动项目,丰富职业体验活动内涵。

  3.要以职业体验活动为契机,做好顶层设计,制订职业体验活动计划和实施方案,努力形成具有学校特色的活动项目,建立良好的职业体验活动运行机制,推进职业体验活动的健康发展。

  五、联系方式

  市教委职业教育处:吴仪,联系电话:23116840

  市教委教育技术装备中心(中职):潘波、宋瑶,

  联系电话:56988006-8043、56988006-8065

  联系地址:和田路151号,邮编:200070

  电子信箱:zbzxzyty@163.com

  上海教育报刊总社(高职):吴文姬,联系电话:33395156

  联系地址:中山南二路151号10楼,邮编:200032

  电子邮箱:13761602511@139.com

  具体申报工作,将另行通知。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26年4月17日

 

 

 

 

抄送: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育技术装备中心,上海市教育报刊总社,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各中等职业学校。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4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