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中等职业学校电子学生证规范应用的通知

索取号:AA4305007-2024-003             发布日期:2024-08-07字体 [ ]

沪教委职〔2024〕28号

 

各区教育局,各有关部、委、局控股(集团)公司:

  电子证照是“一网通办”平台的重要组成,是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的基础工具。根据《上海市电子证照管理办法》(沪府办规〔2022〕7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上海市教育数字化转型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信息〔2024〕4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本市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中职校”)电子学生证安全管理和扩展应用,加快推动中职校数字化转型,促进中职学生发展数据融合归集应用,现就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规范电子学生证应用。本市中职校电子学生证为市教委统一核发的电子证照,可以通过“随申办”移动端以及本市授权的其他服务渠道使用,电子学生证上印制的二维码为“随申码”离线码,可以应用于“随申码”各类场景。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电子学生证应用的通知》(沪教委职〔2021〕23号)的要求,各校要实现校园卡系统与电子学生证系统的数据融合,推动校园卡与电子学生证的制证与使用“双证合一”。

  二、拓展电子学生证应用场景。各校应围绕校内学生管理,结合学校自身数字化转型特色,加快建设电子学生证“校内亮证”的应用场景,特别是在学生电子学籍管理、实习实训、体质测试、图书借阅、研学基地等场景应用,实现活动签到、记录教学与活动数据、客观记录中职学生学习成长全过程。

  三、推进公共数据共享与开发利用。各校应依托上海“一网通办”市级平台打通学生校内校外、入学前后等“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的学生全教育生命周期发展数据,充分应用电子学生证数据采集能力,形成“一生一档”,构建电子学生证应用数据学校属地返还机制,通过数据促进精细化管理和形成评价依据,为决策分析和数据挖掘提供即时精准的大数据支持,逐步实现“服务精准、管理精细、一屏观学生”。

  四、组织开展中职校电子学生证规范应用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各校在“双证合一”的基础上,结合学生管理和校外“五育”融合场景应用需求,做到电子学生证“校内亮证、校外刷码”,推进学校数字化转型发展。本市将开展有关电子学生证规范应用示范校创建活动,各校要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具体通知由市学生事务中心另行下发。

  五、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各校应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服务窗口等线上线下渠道,加大中职校电子学生证电子证照应用宣传推广度,对区域内已形成的电子证照应用场景加大宣传,营造中职校学生使用电子证照的良好氛围。

  六、强化异议数据反馈。各类主体在使用电子证照过程中,对证照数据有异议的,应向本级主管部门或大数据中心反馈,促进有误证照数据更正,保障电子证照数据质量不断提升。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24年7月10日

 

 

 

 

 

抄送:各中等职业学校。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47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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