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上海职业教育质量报告(2024年度)编制、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

索取号:AA4305001-2024-003             发布日期:2024-12-05字体 [ ]

沪教委职〔2024〕46号

 

各区教育局,各有关部、委、局、控股(集团)公司,各有关高等职业学校:

  根据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关于做好中国职业教育质量报告(2024年度)编制、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24〕29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编制和发布范围

  职业教育质量报告(以下简称“年报”)包括“省级年报”“中职地市级年报”“学校年报”“企业年报”,其中:“省级年报”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组织编制和发布;“中职地市级年报”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编制和发布;“学校年报”由全市各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含本科层次职业学校,下同)按“一校一年报”编制和发布;“企业年报”由高等职业学校联合合作企业编制和发布,鼓励一校发布多个企业年报。

  二、内容要求

  (一)关于中等、高等职业学校编制、发布职业教育质量报告(2024年度)的要求

  1.报告框架:“学校年报”框架包含但不限于人才培养、服务贡献、文化传承、国际合作、产教融合、发展保障、面临挑战七个部分,并将“6张指标表”(见附件1)作为附件放在年报文末,没有2024届毕业生的学校无须填写与毕业生相关的数据。

  2.数据案例:“学校年报”具体内容可以通过数据分析和案例支撑等方法撰写。数据分析应结合“全国中等职业学校管理信息系统”“全国高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以及“6张指标表”开展。案例编写应主题突出,内容言简意赅、图文并茂。

  3.文本内容:重点呈现学校在深化内涵建设、产教融合方面的工作成效,客观总结高技能人才培养、服务贡献、文化传承,牵头或参与市域产教联合体、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推进职业教育专业、课程、教材、教师、实训改革,利用数字化技术服务学生学、教师教、教学管,打造国际化职教品牌等方面的成果成效。注重凸显上海特色,特别是服务“五个中心”、五个新城、“(2+2)+(3+6)+(4+5)”现代化产业体系以及养老服务、家政服务、学前托幼等民生领域发展的典型案例。

  (二)关于区教育行政部门编制、发布本区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报告(2024年度)的要求

  “中职地市级年报”框架包含但不限于人才培养、服务贡献、文化传承、国际合作、产教融合、发展保障、面临挑战七个部分,重点呈现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履职情况,全面总结建强市域产教联合体、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学习型城市,职业教育专项政策支持等方面的做法和成效。注重凸显上海特色,特别是服务“五个中心”、五个新城、“(2+2)+(3+6)+(4+5)”现代化产业体系以及养老服务、家政服务、学前托幼等民生领域发展的典型案例。

  (三)关于高等职业学校联系企业编制、发布“企业年报”的要求

  “企业年报”由各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学校根据校企合作情况,须联系至少一家合作企业编制和发布。“企业年报”内容要充分展现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包括但不限于资源投入、专项支持、参与“五金”建设、助力合作院校随企出海等方面的做法、成效和问题。“企业年报”封面须加盖企业和学校的公章。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管理

  按照《通知》要求,本市将加强市级统筹管理,不断提高年报的编制质量,并将继续通过上海职业教育质量年报管理工作平台采集和填报相关信息、数据、案例和年报(参见“上海教育”http://edu.sh.gov.cn/首页“特色栏目”“职业教育”中的“质量年报报送服务平台”,2024年12月2日完成报送平台更新)。

  (二)强化组织领导

  各区、各校应高度重视,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分管领导、各校主要领导牵头,成立专门工作团队,落实专人负责年报的编制工作。市教委将在市教委门户网站上设立专栏,公布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校年报。

  (三)落实主体责任

  “学校年报”须经学校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内容真实性责任声明须扫描置于年报首页,见附件2),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以落实年报内容真实性主体责任。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在区教育局网站上设置专栏,各校应在本校官方网站上设置专栏,发布本区、本校编制的年报。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校要按照“质量年报报送服务平台”要求,分别上传年报的Word版和PDF版,并在完成教育部网站填报后,于2025年2月21日前将1份纸质材料报送至市教委(联系地址:黄浦区大沽路100号市政大厦330A室,联系人:孙淑文,联系电话:23116722)。

  (四)注重专业指导

  市教委将委托市教科院负责本市年报编制指导和市级中职、高职年报编制工作,对接相关政策,优化顶层设计,细化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指南,开发报送平台,建立长效机制。

  (五)主要工作节点

  ——2024年11月下旬,发布实施方案和工作部署;

  ——2024年12月2日,完成上海年报平台更新;

  ——2024年12月22日,各中职学校、高职学校完成在上海年报平台上的数据和典型案例报送;

  ——2025年1月12日,各中职学校、高职学校完成在上海年报平台上的年报文本报送;

  ——2025年1月12-15日,市教科院组织对各中职学校、高职学校年报内容框架的完整性、采集数据的真实性和报送工作的合规性进行审核与反馈;

  ——2025年1月15日,经审核后,职业院校登录教育部平台“edu.zwdn.com”,填报“6张指标表”,全部表格提交完成后导出附表图片,作为附件放在年报文末,形成教育部平台的版本并提交;职业院校在本校官方网站设置专栏,发布“学校年报”“企业年报”;市教科院组织审核与反馈,2月23日前完成提交和发布工作;

  ——2025年2月9日,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完成在上海年报平台上的年报文本报送;

  ——2025年2月9-11日,市教科院组织对各区年报内容框架的完整性、采集数据的真实性和报送工作合规性进行审核与反馈;

  ——2025年2月11日,经审核后,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登录教育部平台“edu.zwdn.com”,填报“6张指标表”,表格提交完成后导出附表图片,作为附件放在年报文末,形成教育部平台的版本并提交。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在区教育局网站设置专栏发布“中职地市级年报”。市教科院组织审核与反馈,2月23日前,完成提交和发布工作;

  ——2025年2月底,完成上海市级年报编制工作;

  ——2025年3月16日,上海市级年报提交教育部;同时,市教委在官网“上海教育”设置年报专栏,公布上海市、各区、各校年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孙淑文 23116722,   秦 铭 23116721

  业务咨询:刘丽君 13611839057

  技术咨询:奚子龙 15800729030

  附件请至“上海教育”网站 http://edu.sh.gov.cn/ 下载。

  附件:1.平台统计数据填报须知及指标内涵说明

  2.内容真实性责任声明

  3.上海中等职业教育年报平台填报说明

  4.上海高等职业学校年报平台填报说明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24年11月20日

 

 

 

 

  抄送:各中等职业学校,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1月25日印发

政策性文件留言咨询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

全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