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

索取号:AA4305001-2021-001             发布日期:2021-10-09字体 [ ]

沪教委职〔2021〕21号


各区教育局,各有关委、局、控股(集团)公司,各有关高职院校: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上海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上海市建设产教融合型城市试点方案》要求,健全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制度,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21〕37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就本市2022年年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编制和发布范围

本市所有中等职业学校,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学校(含职业本科学校,下同),各区教育行政部门。

二、内容要求

(一)关于中等职业学校编制、发布年度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报告的要求

1.报告框架:“学校年报”框架应至少包含学生发展、教学改革、政策保障(政策、财政专项与质量保障的落实与成效)、国际合作、服务贡献、面临挑战等6个部分,并在附件中展示“中等职业教育指标”(见附件1)。

2.数据案例:“学校年报”具体内容可以通过数据分析和案例支撑等方法撰写。数据分析应基于“中等职业教育指标”以及“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质量年报信息和数据采集框架”(参见“上海教育”http://edu.sh.gov.cn/首页“特色栏目”“职业教育”中的“质量年报报送服务平台”,10月13日完成2022年度报送平台更新)。案例编写应主题突出,内容言简意赅、图文并茂,每个案例不超过1000字。

3.重点展示:(1)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的关键举措;(2)中央决策部署在职业教育领域的改革实践,特别是服务国家战略、服务地方发展、开展技术研发、服务行业企业、服务学生发展等方面的典型案例;(3)凸显上海特色,特别是服务“五个中心”“四大品牌”“五大新城”“九大产业”以及现代服务业(养老服务、家政服务、学前托幼)等领域发展的典型案例,以及开展产教融合的有效举措、特色案例等;(4)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双元育人、开展1+X证书制度试点、开展高质量职业培训、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实施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推进国际交流与合作、培育和传承工匠精神、疫情防控等具体做法。

(二)关于高等职业学校编制、发布年度高等职业教育质量报告的要求

1.报告框架:“学校年报”框架应至少包含学生发展、教学改革、政策保障(政策、财政专项与质量保障的落实与成效)、国际合作、服务贡献、面临挑战等6个部分,并在附件中展示“高等职业教育指标”(见附件2)。

2.数据案例:“学校年报”具体内容可以通过数据分析和案例支撑等方法撰写。数据分析应基于“高等职业教育指标”等相关数据(参见“上海教育”http://edu.sh.gov.cn/首页“特色栏目”“职业教育”中的“质量年报报送服务平台”,10月13日完成2022年度报送平台更新)。案例编写应主题突出,内容言简意赅、图文并茂,每个案例不超过1000字。

3.重点展示:(1)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的关键举措;(2)中央决策部署在职业教育领域的改革实践,特别是服务国家战略、服务地方发展、开展技术研发、服务行业企业、服务学生发展等方面的典型案例;(3)突显上海特色,特别是服务“五个中心”“四大品牌”“五大新城”“九大产业”以及现代服务业(养老服务、家政服务、学前托幼)等领域发展的典型案例,以及开展产教融合、“一流专科高等职业教育建设”项目的有效举措、特色案例等;(4)落实高职扩招任务、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双元育人、开展1+X证书制度试点、开展高质量职业培训、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实施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推进国际交流与合作、培育和传承工匠精神、疫情防控等具体做法。

(三)关于区教育行政部门编制、发布本区年度职业教育质量报告的要求

要反映本区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经验做法,取得的成就、存在的困难问题以及改进工作的措施和办法,框架应至少包含学生发展、教学改革、政策保障(政策、财政专项与质量保障的落实与成效)、国际合作、服务贡献、面临挑战等6个部分。

(四)关于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学校联系企业编制、发布“企业年报”的要求。

“企业年报”由各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学校根据校企合作情况,须联系至少一家合作企业编制和发布。重点展现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主要从企业资源投入、参与职业教育改革(做法、成效和问题)等方面进行编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管理

按照《通知》关于对各地“高度重视,严把质量关”的要求,本市将加强市级统筹管理,不断提高院校年报质量,更好编制市级、区级年报,并将继续通过上海职业教育质量年报管理工作平台采集和填报相关信息、数据、案例和年报(“上海教育”http://edu.sh.gov.cn/首页“特色栏目”“职业教育”中的“质量年报报送服务平台”,10月13日完成2022年度报送平台更新)。

(二)强化组织领导

各区、各院校应高度重视,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分管领导、各院校主要领导牵头,成立专门工作团队,落实专人负责年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市教委将在市教委门户网站上设立专栏,公布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院校年度质量报告。

(三)落实主体责任

“学校年报”须经学校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内容真实性责任声明须扫描置于年报首页,见附件3),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以落实年度质量报告内容真实性主体责任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在区教育局网页上设置专栏,各院校应在本校官方网站上设置专栏,并于2021年12月10日前发布本区、本校编制的年报。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院校要按照“质量年报报送服务平台”要求,分别上传年报的Word版和PDF版,并在年报填报教育部网站后,于2021年12月10日前将1份纸质材料报送至市教委(联系地址:黄浦区大沽路100号市政大厦330A室,联系人:孙淑文,联系电话:23116722)。

(四)注重专业指导

市教委将委托市教科院职教所负责本市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编制指导和市级中职、高职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对接相关政策,优化顶层设计,细化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指南,开发报送平台,建立长效机制。

(五)主要工作节点

——2021年9月底,发布实施方案和工作部署;

——2021年10月13日,完成上海平台更新;

——2021年10月22日,各中职学校、高职学校完成数据和典型案例报送;

——2021年11月12日,各中职学校完成上海年度质量报告平台填报;

——2021年11月19日,各高职学校完成“学校年报”和“企业年报”在上海年度质量报告平台填报;

——2021年11月26日,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完成上海年度质量报告填报;

——2021年12月1日,经审核后,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各职业院校可登录教育部平台“edu.zwdn.com”,于2021年12月6日前完成质量年报提交工作;

——2021年12月14日,完成上海市级中职、高职年度质量报告编制;

——2021年12月27日,上海市级中职、高职年度质量报告提交教育部。同时,市教委在官网“上海教育”设置职业教育年度质量报告专栏,公布职业院校年度质量报告。

 

政策咨询:孙淑文 021-23116722

业务咨询:刘丽君 13611839057

技术咨询:奚子龙 15800729030

 

附件:1.中等职业教育指标及相关内涵说明

       2.高等职业教育指标及相关内涵说明

       3.内容真实性责任声明(格式)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