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学习促进办〔2023〕4号
各区学习办、语委办,各高校语委办,各区局(产业)工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大国建设,促进终身教育高质量发展,提高市民文化素养、文学水平,市学习型社会建设与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振兴中华读书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和市作家协会共同举办2023年第九届上海市民诗歌节暨第十七届市民诗歌创作活动。本活动旨在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进程中,以诗歌学习、创作、朗诵等形式,赞美祖国的山水和勤劳奋斗的万千民众,创作优秀的诗歌佳作,抒发新时代、新征程中人民的豪迈热情。
一、活动宗旨
2023年第九届上海市民诗歌节暨第十七届市民诗歌创作活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组织本市广大市民、企事业职工、高校和中小学在校学生参与诗歌文化的多种形式学习活动,感受迈向第二个百年目标的伟大征程中,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各族人民矢志不渝、砥砺前行的澎湃激情,奋力谱写新时代中国式现代化新诗篇,不断推进市民终身学习,提高市民诗歌文化素养,助力学习型城市文化建设。
二、活动主题
写给新征程的上海
三、活动时间
2023年1月-12月
四、活动内容
第九届上海市民诗歌节暨第十七届市民诗歌创作活动是上海“全民终身学习周”“第25届全国推普周”系列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举办“写给新征程的上海”原创诗歌征集活动为主线,开展形式多样的诗歌文化学习。
(一)举办原创诗歌作品征集
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组织广大市民、企事业职工和大中小学生,创作讴歌新时代的伟大变革、反映人民追求美好生活的诗歌作品,展现我国人民踔厉奋发、勇毅前行的精神风貌,书写伟大时代的历史新篇章,激励人民意气风发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
1.诗歌作品题目自拟,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向上,有一定的思想性、艺术性。
2.诗歌作品体裁应以自由诗和格律诗词为主。
3.应征作品必须是投稿者原创且未曾在公开出版物上发表过的作品,不得抄袭或转摘。
4.征稿截止时间:2023年9月15日。
5.评选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
6.各区学习办、语委办、各高校语委办、各区局(产业)工会要积极组织市民、职工和学生参加诗歌创作活动,并将优秀诗歌作品选送至上海市民诗歌节组委会办公室(电子稿请发送至:srpf2015@163.com,纸质稿请汇总后邮寄或快递)。
7.编辑出版《写给新征程的上海——上海市民诗歌节原创诗歌优秀作品集》。
(二)组织诗歌学习交流
1.举办诗歌讲坛
邀请知名教授、作家、诗人、朗诵艺术家在网络平台或赴“海上市民诗歌馆”以及社区、企事业单位、学校作讲座,与市民诗歌爱好者交流、研习诗歌,不断提升市民的诗歌素养、诗歌欣赏和创作水平,激发创作热情。
2.开设线上“我来读诗”
遴选红色经典诗歌和中外名诗,邀请艺术家示范朗诵,在学习强国、澎湃新闻、东方教育时报微信公众号以及上海教育新闻网、上海作家官网等平台开设“我来读诗”专栏,供广大市民学习。
3.举办四季诗歌朗诵分享会
依托上海市民朗诵艺术团等团队组成诗歌宣传轻骑兵,每个季度到社区、学校开展主题诗歌朗诵分享会,把诗歌创作、诗歌朗诵的学习资源送至上海各个角落。
4.推进百家诗社建设
促进本市100多家诗社及诗歌学习团队建设,激励他们出作品、出诗人。召开本市群众性诗社建设研讨会,利用东方教育时报等宣传平台开设“诗社巡礼”专栏,加大宣传本市各诗社的力度。
5.举办“诗歌之星”和“朗诵之星”活动
举办“诗歌之星”和“朗诵之星”活动,挖掘、培养上海高素质的朗诵队伍,充实上海市民朗诵艺术团,推动更多的优秀队伍深入基层,助力社区诗歌文化的建设。
6.举办现场赛诗会
10月,举办庆祝“红色十月,澎湃浦江”现场赛诗会,培养一批有文学潜力的诗歌新人。
(三)举办诗歌盛典
11月,举办“写给新征程的上海——上海市民诗歌节诗歌盛典”,邀请艺术家和优秀市民朗诵爱好者共同朗诵本次征集的优秀原创诗歌作品,并展示全年市民诗歌学习的成果,表彰原创诗歌征集获奖者和优秀组织单位。
五、组织与实施
第九届上海市民诗歌节暨第十七届上海市民诗歌创作活动由上海市学习型社会建设与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振兴中华读书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和上海市作家协会主办,上海教育报刊总社承办,东方教育时报、《新读写》杂志协办。
各区学习办、语委办、各高校语委办、各区局(产业)工会要积极组织落实好本项工作,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动员广大市民、职工、在校大中小学生参与本项活动,促进市民的终身学习,繁荣上海文化事业。
本次活动是本市学习型社会建设和市民终身学习的公益性活动,各有关单位和机构不得以任何方式收取任何与活动有关的费用,也不得借此从事商业营销活动。
上海市民诗歌节组委会办公室常设在东方教育时报,地址:上海市中山南二路151号12楼,邮编:200032。
联系人:周俊峰,联系电话:33395098、33395099
上海市学习型社会建设与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市振兴中华读书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市作家协会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