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语委〔2021〕3号
各区语委、教育局,各高等学校语委,市语委各成员单位:
2021年9月12日至18日为第24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为做好本届推普周相关工作,现将《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24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教语用函〔2021〕1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普通话诵百年伟业,规范字写时代新篇。
二、活动内容
本届推普周期间,全市性宣传教育活动主要包括以下六项:
1.开展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将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纳入“八五”普法宣传工作中,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加强宣传推广,普及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规范知识。
2.启动实施重点人群语言能力培训专项行动计划,开展托育服务从业人员普通话培训。
3.组织开展语言文字应用监测“啄木鸟”志愿服务活动,促进社会用字规范化水平的提升。
4.实施中华经典诵读工程,组织开展第三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上海赛区)比赛、市民诵读节、市民诗歌节、留学生中国诗文诵读大会、“书法名家进校园”、中华经典大讲堂等语言文化活动。
5.积极推进青少年学生阅读,开展“读红色经典,做信仰传人——百年百书阅读行”主题活动。依托文教结合机制,开展“青衿书苑”读书会、“情境化阅读”、小学生课文朗读大会等品牌活动。
6.落实“百年征程传薪火,红色经典润乡土”、“推普助力乡村振兴”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要求,积极服务乡村振兴国家战略。开展建党百年语言文字事业历程展上海地区巡展、语言文化品牌活动案例征集评选等活动。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紧扣“普通话诵百年伟业,规范字写时代新篇”这一主题,按照教育部等九部门的统一部署,广泛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要以开展推普周活动为契机,结合区域、行业特点,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创新宣传手段和服务方式,拓展活动载体,切实增强活动实效。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发挥语言文字工作的基础阵地作用,各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要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创新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
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节俭举办各项活动。要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防范聚集性感染疫情风险。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加强风险防控。
请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本届推普周活动方案,并及时总结本届推普周活动情况和成效,请于2021年9月29日(星期三)前将活动总结报送至市语委办。
联系人:马晓华,联系电话:23116785
传真:23116784,电子邮箱:jcygc@shec.edu.cn
附件: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24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