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2-2023年上海高校学生职业生涯指导和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

索取号:AA4308009-2021-002             发布日期:2021-09-29字体 [ ]

沪教委学〔2021〕37号


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推进大学生职业(生涯)发展教育指导和服务体系建设,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就业观,不断增强职业生涯规划素养,全面提升就业创业能力,助推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2023年上海高校学生职业生涯指导和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海高校学生职业(生涯)发展教育工作室(示范点)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本市各高等学校从事就业创业指导工作的教师骨干,从事院系基层工作的辅导员优先考虑;

2.申请人及其工作团队应具有丰富的职业生涯教育、指导和服务经验,在特定领域的理论和实践基础扎实,工作特色鲜明、效果突出,工作室具备较好建设基础,具备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的职业(生涯)发展教育队伍,在全市高校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示范效应;

3.申请人所在高校应提供相关配套经费,已落实专门场地和办公设备,能为工作室发展提供良好保障;

4.上一轮建设周期中评审结果为优秀的“上海高校学生职业(生涯)发展教育工作室(示范点或培育点)”优先考虑。

(二)建设任务

凡被确定为“上海高校学生职业(生涯)发展教育工作室(示范点)”的项目,根据工作需要,承担以下任务和职责:

1.品牌创建。结合自身特色与特长,以解决大学生就业创业、职业发展实际问题,促进学生职业发展为导向,以努力提高大学生职业规划水平、职业综合素养、就业创业能力、毕业生就业创业质量为目标,积极开展富于创造性、具有推广价值和示范意义的实践探索和理论创新工作,加强工作室品牌建设。

2.示范引领。面向全市高校不断拓展日常业务服务范围,建立成果共享的交流机制,定期提交可供学习、借鉴、操作的工作经验或研究成果、报告,通过交流学习、成果展示、经验分享等形式,带动全市其他高校学生职业(生涯)发展教育工作室发展提升,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3.生涯指导。工作室应积极整合校内外相关资源,面向本校学生及全市各高校有需求的学生,提供各类个体咨询、团队辅导服务,组织丰富多彩的生涯指导活动。

职业(生涯)发展教育工作室(示范点)建设周期为两年,市教委每年进行相应投入资助,同时对建设情况进行年度考核,两年周期结束前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为优的优先进入下一轮项目建设周期。

二、上海高校学生职业(生涯)发展教育工作室(培育点)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本市各高等学校从事就业创业指导工作的教师骨干,从事院系基层工作的辅导员优先考虑;

2.申请人及其工作团队应具备较好的工作基础,建设内容有一定特色,能充分发挥辐射本校基层的作用,同时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

3.申请人所在高校已落实专门场地和办公设备,能为工作室发展提供良好保障,鼓励所在高校提供配套经费支持。

(二)建设任务

凡被确定为“上海高校学生职业(生涯)发展教育工作室(培育点)”的项目,根据工作需要,承担以下任务和职责:

1.实践探索。立足于破解高校学生生涯指导和服务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研究和实践,努力形成各自的典型经验和工作品牌;

2.成果共享。建立成果共享机制,将自身工作经验及品牌模式向本市其他高校分享交流、协同发展,不断促进全市高校学生职业(生涯)发展教育水平;

3.生涯指导。工作室应积极整合校内相关资源,主要面向本校学生,尝试辐射全市各高校学生,提供各类个体咨询、团队辅导服务,组织丰富多彩的生涯指导活动。

职业(生涯)发展教育工作室(培育点)建设周期为两年,市教委每年进行相应投入资助,同时对建设情况进行年度考核,两年周期结束前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为优的可在职业(生涯)发展教育工作室(示范点)评选中优先考虑。

三、上海高校学生职业(生涯)发展教育校外实践基地

(一)申报条件

1.校外实践基地由本市市属各高等学校和相关企业共同申报。相关企业应在同类企业中处于领先地位,且具有规范的企业管理制度、先进的企业文化、良好的社会信誉和社会责任感;

2.校企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协商并签订校外实践基地共建协议;

3.校外实践基地应能够长期提供一定数量的学生实习实践岗位,并能定期安排高校学生职业生涯指导工作人员到企业挂职锻炼;

4.校外实践基地建设应体现高校办学和专业特色,与高校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相结合。

(二)建设任务

各高校应建立健全组织机制,培养一支由校企双方共同组成的带教指导队伍,建设一批能满足学生实习实践和教师挂职锻炼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开发、建设一批符合学生职业生涯发展规律,并与高校相关人才培养方案有机结合的实践和挂职项目,切实服务于学生职业生涯发展与职业技能提升。

校外实践基地建设周期为两年,市教委每年对基地进行相应投入,同时对建设情况进行年度考核,两年周期结束前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为优的基地所在高校申报下一轮基地时优先考虑。

四、申报及评审

凡有意申报以上项目的单位或个人,请填写好申报表,交本校就业工作部门,由就业工作部门汇总后择优向市教委学生处推荐报送。(申报表电子版可从上海教育网站http://edu.sh.gov.cn/下载)。项目申报表请于2021年10月8日前送交市教委学生处,一式7份,同时发送电子文本。市教委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申请人需进行陈述和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市教委学生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余梦梦,吴能武;联系电话:23116736,23116737

联系邮箱:xsc@shec.edu.cn

联系地址:大沽路100号3321室

 

附件:1.上海高校学生职业(生涯)发展教育工作室申报表

2.上海高校学生职业(生涯)发展教育校外实践基地申报表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