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在全市开展绿色学校创建工作的通知

索取号:AA4316009-2021-001             发布日期:2021-10-22字体 [ ]

沪教委后〔2021〕11号


各高等学校,各区教育局、发展改革委,各委属学校,各有关委、局、控股(集团)公司: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绿色学校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教发厅函〔2020〕13号)要求,为推进绿色学校创建工作,市教委和市发展改革委决定在全市开展绿色学校创建行动。

绿色学校创建行动是绿色生活创建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绿色学校创建行动方案》,本市结合实际制定了《上海市绿色学校创建行动方案》,编制了《上海市绿色学校创建评价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创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按照绿色学校创建评价标准,开展好本区、本校创建工作,并及时汇总优秀案例、总结相关经验,在创建周期内完成本市绿色学校创建达70%以上的总体目标。

 

联系人:市教委后保处  施丽君,联系电话:23116754

 

附件:1.上海市绿色学校创建行动方案

      2.上海市绿色学校创建评价标准(中小学)

      3.上海市绿色学校创建评价标准(高等学校)

      4.上海市绿色学校创建责任人情况表(区教育局)

    (附件1、2 请至上海教育网站 http://edu.sh.gov.cn载)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