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高校学生食堂伙食价格平抑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索取号:AA4316002-2013-001             发布日期:2013-02-22字体 [ ]

    参照《上海市市级主副食品价格稳定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市教委、市财政局制定了《上海高校学生食堂伙食价格平抑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简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执行。请各高校按照《办法》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校平抑基金管理实施细则,并于2013年3月31日之前将本校制定的实施细则报送市教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