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教委德〔2025〕6号
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上海市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上海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新时代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面推进高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专家化发展,根据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综合改革与精品建设项目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上海高校辅导员工作室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围绕教育强国建设战略部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以提升辅导员育人能力、促进辅导员成长发展为主线,设立一批高校辅导员工作室,创新打造辅导员学习成长“共同体”,搭建前辈领航、朋辈互助、同行交流的专业发展平台,培育政治素质过硬、理论功底扎实、工作业绩突出的骨干辅导员,形成一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创新成果和实践范式,打造特色鲜明、影响广泛的辅导员育人品牌,推动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专家化发展。
二、申报方向
围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党团和班级建设、学风建设、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校园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理论和实践研究等方向设立辅导员工作室,工作室名称可结合已有工作特色自行拟定。
三、认定数量
在各高校推荐基础上,首批认定20个上海高校辅导员工作室。已入选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名师工作室的自动纳入认定范围,不占本次认定名额,无需重复申报。
四、申报条件
辅导员工作室设主持人1名,团队成员若干名。工作室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工作室所有成员(含主持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爱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勤恳扎实、品行端正、师德高尚。
(二)工作基础良好。工作室所在学校高度重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体制机制健全,工作扎实、经验丰富、育人成效显著,积极支持工作室建设。工作室建设方向明确,建设成果能够作用服务于大学生成长成才。围绕建设方向能够开展有特色、有推广价值的工作,具备工作室建设相关工作和队伍基础,原则上应有校级辅导员工作室建设的经验。
(三)队伍基础扎实。工作室主持人及团队成员师德师风优良、无违法违纪或违规行为。团队成员年龄结构、研究专长、职务职称等结构分布合理;申报时初始成员为校内专职辅导员,人数不超过5人。
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专职思政工作。主持人须为上海高校在岗在编的专职辅导员,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4年及以上且具有长期从事辅导员工作的意愿。
(二)工作能力突出。主持人工作业绩突出,育人实效显著,应获得过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的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相关奖励,包括辅导员年度人物、素质能力大赛、主题班会展示等,并形成一定工作特色成果。
(三)善于统筹协调。主持人有较强的创新意识、统筹组织能力、指导协调能力,注重团队建设,引领培育一批优秀骨干辅导员。
五、工作任务
经认定的辅导员工作室须结合已有工作特色,围绕以下工作要求开展探索,发挥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一)建立运行机制。辅导员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牵头制定工作室方案和中长期建设规划,严格落实年度工作计划。确立工作室工作制度,定期召开团队全体会议,研究工作室建设发展重大问题,建立团队成员准入与退出机制。每年向所在高校学(研)工部门专题汇报工作室建设进展。
(二)加强团队建设。打造专业化、跨学科、重实效的辅导员学习成长“共同体”,培育专业化、职业化、专家化的辅导员人才梯队。在原有校内成员的基础上,面向其他高校遴选团队成员。明确团队成员任务分工,聚焦辅导员工作职责和岗位特点,制定工作室成员学习成长计划,能够指导和帮助工作室成员实现学习成长目标。针对辅导员素质能力建设的关键环节,开展联合研究与集体攻关。鼓励指导工作室成员参与各类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的市级及以上比赛并获得相关荣誉奖励。
(三)注重实践探索。围绕工作室建设方向,针对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重点难点问题,践行一线规则、深入学生群体,创新工作思路、方式方法和育人载体。以项目制等形式深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某一领域开展实践研究和探索,打造具有工作室鲜明特色的实践范式和育人品牌。基于工作实践,转化形成至少2项具有较强针对性与实效性的创新成果,包括工作法、工作案例、主题班会、特色课程、网络思政作品等,撰写研究专报、决策建议等相关成果为上级部门发挥决策咨询作用。
(四)推进交流共享。围绕工作室建设方向,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交流和协作,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对工作室的创新实践和典型经验进行推广和宣传,强化示范引领效应。每年组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主题的研讨交流活动,包括举办工作坊、专题研讨、观摩调研等。鼓励工作室积极组织或承办校级及以上各类工作会议、专题研讨、学术交流等活动,积极协同全市或跨省辅导员工作室组织各类工作交流和实践考察,进一步扩大工作室的影响力。
六、申报程序
(一)高校推荐。每所高校可根据申报要求,推荐1个辅导员工作室参与申报。请各高校于2025年4月9日(星期三)17:00前,将申报表(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dyzx1245@163.com(邮件标题为“学校名称+上海高校辅导员工作室申报材料”),加盖学校党委公章的纸质版一式九份寄送至市教科院德育发展研究院(联系人:华佳,联系电话:64163962,地址:徐汇区茶陵北路21号1号楼102室)。
(二)市级评审。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将组织专家对各高校推荐的辅导员工作室进行评审,确定拟入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认定。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高校要高度重视辅导员工作室建设工作,将工作室建设作为学校思政工作改革创新、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重要平台,加强校级辅导员工作室建设,创造条件大力帮助有潜质的辅导员成长为专家型教师,并形成辅导员工作矩阵。要精心组织市级辅导员工作室推荐工作,严格工作程序,加强审核把关。
(二)加强指导,严格管理。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加强对辅导员工作室的指导和管理,工作成效显著的市级辅导员工作室将作为推荐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名师工作室的重要依据。辅导员工作室所在高校要建立学校分管领导牵头、学(研)工部门日常指导的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工作室的机制创新、成员遴选、资源整合等工作,将参与工作室建设情况纳入辅导员职称评聘、考核评价等,成果突出的工作室可认定为相应级别的教学团队。
(三)落实保障,宣传推广。各高校要给予辅导员工作室人员和经费支持,配备独立办公场所,提供相关设备设施等条件保障。要加大宣传推广力度,积极展示辅导员工作室的典型经验和特色成效。
联系人:王晋,联系电话:23116792
附件:上海高校辅导员工作室申报表
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25年3月13日
| 抄送: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德育发展研究院。 |
|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
2025年3月17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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