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教委德〔2023〕28号
各区教育局,各有关部、委、局、控股(集团)公司: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精神,根据中宣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时事教育的意见》(教基一厅〔2012〕4号)、教育部《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教基〔2017〕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思政课建设的意见》(教基〔2022〕5号)等文件要求,充分发挥时事教育对引导中小学(中职校)学生成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的重要作用,着力提升中小学(中职校)思政课教师时事教育的意识和水平,打造一支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的思政课教师队伍,市教委决定开展2023年上海市中小学(中职校)时事课堂教学展示交流活动。现将具体活动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上海市中小学(中职校)时事课堂教学展示交流活动,搭建平台、锤炼骨干、打造优秀、树立典型,引导中小学(中职校)思政课教师树立现代育人理念,增强教育教学专业素养,注重用鲜活时政事例教育学生,精讲深析,落细、落小、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广大中小学生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承办单位:上海市学生德育发展中心、上海市教师教育学院(上海市教委教研室)、上海教育报刊总社
支持单位:上海市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
三、主要内容
时事课堂教学主要围绕当前国内外形势、党和国家的重大方针政策及社会热点问题,引导学生综合运用相关学科知识和技能,深入了解、分析发生的重大事件的本质,形成正确的价值判断和行为选择,丰富理论联系实际的学习体验,提升核心素养。本次教学展示交流活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为核心,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主题设计教学内容(市级展示交流的课题内容将在学生关注时事热点排行榜及最新的时事热点中产生,具体内容另行发布)。
四、参加对象及名额
1.展示交流对象为小学、初中道德与法治课教师,高中思想政治学科教师,以及中职校德育课教师,教龄3年以上(不含3年),年龄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2.推荐参加市级遴选的选手具体名额分配如下:每区推荐小学组、初中组选手共3名(必须保证每个组别至少有1个名额),其中浦东新区推荐小学组、初中组共5名(必须保证每个组别至少有2个名额);每区推荐高中组选手1名,其中浦东新区推荐高中组2名;市教委直属学校可向所在区教育局推荐1名选手(不占用各区名额);中职校参加选手由五大片区推荐,共20名。
五、主要流程
展示交流活动分为区级推荐(中职片区推荐)、市级遴选、市级展示3个环节,具体安排如下:
(一)区级推荐(中职片区推荐)
各区及市中职五大片区围绕本次展示交流的指导思想和主要内容,根据名额分配要求推荐优秀思政课教师参加市级遴选。请于9月15日(星期五)前将《2023年上海市中小学(中职校)时事课堂教学展示交流活动推荐表》(附件1)和《2023年上海市中小学(中职校)时事课堂教学展示交流活动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hishi202304@163.com。
(二)市级遴选
通过区级推荐的教师根据本次展示交流的主题和要求,自行实施课堂教学并录像。请于10月18日(星期三)前将教学设计、教学视频录像(小学组35分钟、其他组40分钟)上传到展示交流活动平台(具体操作流程要求另行通知);同时将教学设计(打印5份)、教学视频录像(刻录成光盘),光盘面上请注明学校、姓名、组别、主要指导者(不超过3人,按序排列),于 10月18日(星期三)前送至上海教育报刊总社(地址:上海市中山南二路151号10楼,联系人:方林建、沈小璐,联系电话:33395151,33395131)。
组委会于10月下旬起组织专家评委进行网上评课,遴选出参加市级展示的选手。
(三)市级展示
组委会将于11月下旬组织开展现场交流活动。现场交流活动前,将在讲课学校进行抽签,抽取讲授的课题,并提供选手与学生互动及熟悉教学场地的机会。活动当天,选手按抽取的教学主题借班进行教学展示。经综合评价后,遴选本次展示交流活动的一、二等奖获奖教师。优秀教学设计将汇编成册。
六、奖项设置
本次展示交流活动分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中职组4个组别,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由市教委颁发证书,市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予以奖励。
附件: 1.2023年上海市中小学(中职校)时事课堂教学展示交流活动推荐表
2.2023年上海市中小学(中职校)时事课堂教学展示交流活动推荐名单汇总表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