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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6年春季学期“安全教育周”活动的通知

索取号:AA4315002-2026-002             发布日期:2026-02-28字体 [ ]

沪教委青〔2026〕2号

 

各区教育局:

  2026年春季学期开学在即,为切实保障开学前后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筑牢校园安全防线,守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各区教育局及中小学校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在开学第一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教育周”活动,进一步深化安全教育、强化安全管理、防控安全风险,并持续关注学生身心健康。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扎实开展“安全教育周”系列活动

  (一)组织收看《公共安全教育开学第一课》(第十七季)电视公开课。该季公开课将聚焦沪喀两地学生安全重点主题,围绕“如何正确地应对学生欺凌”“如何更好地认识自己”两大板块,并搭配消防、交通等安全小提示,通过专业讲解、情景模拟、实操演示、现场体验等形式,在传递实用安全知识与技能的同时,引导学生发现更优秀、更全面的自己。公开课拟定于2026年3月1日(星期日)18:00在上海教育电视台播出,各学校需提前通知师生员工准时收看,倡导低龄学生家长陪同观看。开学后可结合教学安排,在校园内组织回放,扩大安全教育覆盖面与普及度。

  (二)深化疾病预防教育。春季是流感、手足口病、诺如病毒等传染病流行季节,各中小学应严格落实国家和我市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师生员工疾病防控知识宣教,强化“健康第一”理念,引导师生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要加强营养饮食、规律作息、适度运动、日常防护等方面健康教育,引导师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同时,科学做好校园公共区域定期通风、清洁消毒等各项预防处置工作。

  (三)开展常态化安全教育。各中小学要结合区域实际与不同学段学生身心特点,开展网络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针对性安全教育。要强化学生下学时段步行、骑行和乘车安全,指导学生严格遵守“一盔一带”要求。各学校需组织开展校园突发暴力入侵、地震、火灾等应急演练;校车使用学校需开展校车突发事件逃生演练,明确逃生流程与责任分工;寄宿制学校需针对住宿生夜间可能发生的火灾、地震、紧急疏散等场景,开展专项应急演练。

  二、严格落实校园风险防控要求

  (一)筑牢校园治安防线。各中小学要严格落实安防建设“四个100%”要求,配合公安机关落实好“护学岗”机制和“高峰勤务”制度,联动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在学生上下学时段配足配齐校门值守保安、严格落实身份核验制度,非上下学时段确保校园封闭管理、严禁无关人员及车辆进入,确保学校门口硬质防冲撞设施安装规范、有效、可用。做实做细涉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建立台账并及时消除潜在风险、严防矛盾激化引发安全事件,确保开学后校园安全。

  (二)深化交通安全提升。落实《上海市学生交通安全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6)》,优化“一校一策”学校门口道路人车分离方案。各中小学联合交管部门加强上下学时段交通秩序维护,健全学生步行入学安全通道,确保校内人车分离,规范校内车辆通行管理。有效防范化解上下学时段学校门口人员聚集、人车混行导致的交通事故隐患。

  (三)聚焦重点区域火灾防控。各中小学要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对校园灭火器、消火栓、消防水泵、喷淋等消防设施开展全面检查与维护,确保运行正常。重点排查食堂、实验室、学生宿舍、在建工地、电动车集中充电区域等场所,消除火灾防控盲区死角,严防发生校园火灾事故。

  (四)防范校车安全事故。校车使用学校需依据《上海市校车安全管理规定》,开学前对校车制动、转向、外部照明、轮胎、安全门、座椅、安全带、逃生锤等进行全面检验,确保校车安全性能,要加强校车驾驶员交通法规、规范驾驶与应急处置培训,保障校车运行安全。各区教育局要会同多部门加强校车运营企业源头管理,清查校车使用许可、安全技术检验情况,督促企业做好校车驾驶员身体状况与背景调查。

  (五)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各中小学开学前要对学生宿舍、食堂、教室、图书馆、实验室、实训基地、锅炉房、配电室等重点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组织开展全面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登记在册,制定有效解决方案,限期整改销账,形成管理闭环,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同时,要强化后勤保障,提前做好教职工返校、教学安排、教材保障等工作,确保平稳有序开学。各区教育局要继续加大区学校安全中心建设,完善常态化视频巡查、实时监控等工作机制。

  三、用心守护学生心理健康

  (一)规范作业考试管理。各中小学不得以寒假作业完成情况作为新学期注册依据,对布置的寒假作业要给予批改反馈。不得提前开学,开学2周内不得组织或变相组织任何形式的学科考试,严禁超前超纲教学,不得随意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帮助学生平稳度过“节后综合征”适应期。

  (二)加强学生关心关爱。各中小学要在开学后至少开展1次心理健康教育主题班会,培养学生积极乐观的心理品质,提升自我心理危机防御能力。开学前后,导师需密切关注结对学生的思想、情绪、生活状况,通过谈心谈话、线上沟通等方式给予关心关爱;对有需要的学生,联合班主任开展家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开学后倡导导师做学生的知心人、可信人。指导学生开展同伴互助,加强同伴陪伴与支持。

  (三)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各中小学要通过家长学校、家长会、家访、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向家长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升家长识别、应对子女心理问题及危机干预的意识与能力;指导家长开学前后密切关注孩子情绪变化,开展有效亲子沟通,避免正面冲突,陪伴孩子亲近自然、参与运动,帮助孩子以饱满状态迎接新学期。

  (四)精准开展排摸帮扶。各中小学要重点关注学生的排摸工作,加强对休学、复学学生的关心关怀,对有异常情绪及行为的学生,予以适切援助或家庭教育指导。对需要专业支持的学生或家长,提示拨打全国心理援助热线12356、上海市心理热线962525、上海青少年服务热线12355及各区心理中心24小时热线,或向校、区、市心理健康专业机构求助。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26年2月25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2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