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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5年秋季学期“安全教育周”活动的通知

索取号:AA4315002-2025-004             发布日期:2025-08-29字体 [ ]

沪教委青〔2025〕9号

 

各区教育局:

  2025年秋季学期开学在即,为确保开学前后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各区教育局和中小学校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筑牢校园安全防线,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继续在开学第一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教育周”活动,强化安全教育,细化安全管理,防控安全风险,关注学生身心健康。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持续开展“安全教育周”活动

  (一)组织收看《公共安全教育开学第一课(第十六季)》电视公开课。该季公开课聚焦沪喀两地共同关注的学生安全主题,通过专业讲授、情景演绎、行为示范、现场体验等形式,传递“如何处理伙伴间的小矛盾”“校园各类场景下运动安全知识”“面对焦虑时如何进行自我疏导”等知识技能,是中小学开展公共安全教育的生动一课。该季公开课将于8月31日(星期日)18:00在上海教育电视台播出,各中小学要通知师生员工准时收看,倡导低龄学生家长陪同孩子共同观看。学校可在开学后适当时间安排校园回放,提高安全教育覆盖面和普及率。

  (二)开展疾病预防教育。秋季是诺如病毒、呼吸道传染病、手足口病等流行季节,各中小学要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师生员工疾病预防知识技能培训,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引导师生树立并践行“健康第一”理念,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要进一步加强秋季学期开学前防蚊灭蚊工作,降低基孔肯雅热、登革热等蚊媒传染病在校园内流行的风险,保障师生身体健康。要加强均衡饮食、规律作息、适度运动、日常防护等方面的教育引导,指导师生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

  (三)开展常态化安全教育。各中小学要结合区域及学校实际,广泛开展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和防溺水、防欺凌、防诈骗、防暴力伤害、防网络沉迷等主题教育活动。要开展校园突发火灾、暴力入侵、地震等应急疏散演练,有校车使用的学校要开展校车突发事件逃生演练,有寄宿制的学校要开展住宿生夜间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二、严格落实校园安全风险防控要求

  (一)强化校园治安防范。落实市教委、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联合印发的《2025年“护校安园”专项工作方案》,加强校园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措施,严格落实校园安全防范“四个100%”要求,确保学校门口硬质防冲撞设施安装规范、有效、管用。全面、细致排查涉校涉师生矛盾纠纷等苗头性问题,抓早、抓小做好防范化解。会同公安、文化、市场监管等部门组织开展校园周边治安复杂场所、治安乱点排查整治,切实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

  (二)实施学生交通安全提升工程。积极推进《上海市学生交通安全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6年)》,“一校一策”优化学生进校时间,确保学生入校入园随到随进,分班分片分时段接送放学。指导中小学、幼儿园配合公安交管部门研究制定新学期交通安全预案,加强上下学时段校门口及周边安全防范和交通秩序维护,特别提醒驾驶或乘坐电动自行车的学生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乘坐私家车的学生系好安全带,确保学生步行出入口与机动车出入口在空间或时间上分离,且学生集中进出时段禁止机动车在步行通道通行,有效防范化解上下学时段学校门口人员聚集、人车混行导致的交通事故隐患。

  (三)强化火灾防控。各中小学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学前对校园灭火器、消火栓、消防水泵、喷淋等消防设施开展检查,确保运行正常、完好有效。要聚焦食堂、实验室、学生宿舍、在建工地、电动车集中充电区域等重点场所,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消除火灾防控盲区死角,严防发生校园火灾事故。

  (四)防范校车安全事故。校车使用学校开学前要检验校车制动、转向、照明、轮胎、安全门等安全性能,确保符合技术要求。要加强校车驾驶员交通法规和规范驾驶教育,对乘车学生开展安全上下车、规范乘车、系扣安全带等培训。各区教育局要会同多部门加强校车运营企业源头管理,清查校车使用许可、安全技术检验情况,督促企业做好校车驾驶员身体状况与背景调查。

  (五)加强隐患排查。深入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全面摸排日常管理规范、治安管理、消防安全、药品及危险品管控等情况。对发现的隐患和风险逐一登记在册,制定有效解决方案,限期整改销账,形成管理闭环。各区教育局要继续强化学校安全中心建设,完善常态化视频巡查、安全督查等工作机制。

  (六)加强运动安全防护。加强学生运动安全教育,开展教师运动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加强设施日常维护管理,强化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完善校园运动伤害快速响应机制,全覆盖配备AED急救设备。

  (七)强化校园食品管理。按照相关工作要求,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通过实施校(园)长责任制、集中用餐陪餐制,推进明厨亮灶建设,加强学校食堂食材进货查验、食品留样、餐饮具清洗消毒管理,完善食堂“三防”设施配备。充分发挥膳食家委会作用,强化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加强公示及评价等关键环节管理,保障校园食品安全。

  三、密切关注学生心理健康

  (一)规范作业管理及各类考试。各中小学不得以暑假作业是否完成作为新学期注册依据,对布置的暑期作业要给予反馈,不得提前开学,开学2周内严禁组织任何形式的学科考试,严禁超前超纲教学,不得随意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二)加强关心关爱。各中小学要在开学后至少开展1次心理健康教育主题班会,培养学生积极心理品质,提升心理危机自我防御能力。落实全员导师制,开学前导师要关心结对学生的思想情况和生活状况,并视情况和班主任通过家访等形式开展家校沟通与家庭教育指导;开学后引导导师成为学生的知心人、可信人。指导学生开展同伴互助,加强同伴陪伴与支持。

  (三)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各中小学要通过家长学校、家长会、家访、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加强指导,提升家长识别、应对子女心理问题及危机干预的能力。指导家长关注孩子情绪变化,有效开展亲子沟通,避免正面冲突或矛盾激化;帮助孩子调整作息,陪伴参与户外活动,以良好状态迎接新学期。

  (四)做好危机干预。各中小学要做好学生异常情绪及行为的排摸与危机干预,加强对休学、复学学生的关心关怀,对需要专业帮助的学生或家长,提示其拨打962525心理咨询热线、各区24小时心理热线,或向校、区、市心理健康专业机构求助。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25年8月26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8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