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教委青〔2023〕1号
各区教育局:
寒假期间重要节日和欢庆活动相对集中,同时受低温、雨雪、雾霾等天气影响,诱发安全事故的因素较多。为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安全快乐过寒假,市教委发布2022学年中小学生寒假安全提示(以下简称“安全提示”,详见附件,幼儿园参照执行)。
请各区教育局将安全提示传达至所辖每所中小学和幼儿园(含中职校),并指导学校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上好学期结束前安全教育课,以交通安全、防火安全、治安防范、疫情防控为重点,开展一次寒假安全主题教育活动。二是开展一次家庭教育指导,提示学生家长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不让未满8周岁或者由于身体、心理原因需要特别照顾的未成年孩子处于无人看护状态。合理安排未成年孩子假期生活,不增加孩子过重的学业负担,保障孩子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引导孩子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科学管理孩子使用电子产品。多与孩子沟通交流,营造安全温馨和谐的家庭生活环境。三是开展家校沟通,尤其是对需要特别关爱的困境学生、长期休学在家学生提供精神抚慰和成长指导,营造安全和谐的社会氛围。
附件:2022学年中小学生寒期安全提示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23年1月3日
2022学年中小学生寒假安全提示
1.加强个人疫情防控。乘坐公共交通、电梯、到密闭场所时必须规范佩戴口罩,外出回家先洗手、换衣,居家时要经常开窗通风,作息规律、加强锻练、营养均衡。如有感染新冠等症状或高烧症状,不盲目服药。
2.遵守交通法规。12周岁以下学生不骑自行车或共享单车,乘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应佩戴安全头盔,16周岁以上学生骑电动自行车时应佩戴安全头盔。乘坐机动车须系好安全带,12周岁以下学生不得坐副驾驶座位。低温、雨雪、雾霾天气尽量少出门,若出门应穿着色彩鲜艳的衣服。如离沪返沪务必注意途中安全。
3.注意居家安全。不在飘窗或阳台上玩耍,不往窗外抛物,独自在家时不给陌生人开门。不使用“三无”电器,不在同一接线板上同时接插多种大功率电器,不用湿手触摸电源开关和电器。发现火情沉着应对,及时到室外拨打119。居家劳动时若使用刀具、燃气设备等应由家长指导,使用燃气时开窗通风,劳动结束,刀具应及时安全放置,燃气应及时关闭。
4.注重自我保护。不去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酒吧等场所。不与陌生人交谈,不接受陌生人请喝或礼物,不坐陌生人车辆。不擅自进入轨道区间、在建工地、荒地、高压电线附近、停车场、危化品仓库等危险区域。不饮酒、不吸烟、不触碰违禁品。
5.安全文明上网。遵守网络文明公约,不浏览低俗不良信息,不加入不健康圈群,不发表侮辱欺凌他人等不正当言论。严格控制上网时间,不沉溺网络游戏,不随意添加陌生人为网友,不单独约见网友,不随意上传照片、住址、电话等个人及家庭信息,不随意打赏。
6.遵守公共秩序。公共场所不嘻闹、不喧哗。乘自动扶梯抓好扶手,留意前方,注意脚下。遇到人流拥挤要镇定,注意躲避,避免下蹲或摔跤,不逆人流行走。遇到突发事件不慌张,要听从现场指挥或沿安全通道有序撤离。
7.防范溺水事件。不在河边、亲水平台、工地水塘等区域玩耍,不捡拾掉入河道等水域的物品。低龄学生去游泳池游泳应有家长陪伴。发现落水者,立即寻求成人帮助,不盲目施救。
8.遵守烟花爆竹燃放规定。不在外环线以内及外环线以外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9.理性参加培训。选择有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选择符合国家规定的培训项目和培训时间,选择已实施“银行定期划扣”等有效保障预付资金安全机制的机构,理性缴纳培训费用,预交培训费应注意查看预收费专用账户等公示信息,一次性缴纳费用不超3个月或60课时,参照《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2年上海版)》签订合同,自觉抵制“一对一”等变相违规培训,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10.加强心理安全。以平和的心态,理性看待身边的人或事。感到烦恼时,通过运动、沟通、倾诉等予以排解。情绪波动强烈时,主动寻求家长、老师、各区24小时服务热线、12355和962525心理热线或专业机构的帮助。遇到困难与挫折,用积极的心理暗示,激发自己的信心。学会情绪管理,开心过好每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