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学校美育名师工作室推荐工作的通知

索取号:AA4310007-2026-001             发布日期:2026-10-27字体 [ 大 中 小 ]

沪教委体〔2026〕28号

 

各高等学校,各区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学校美育名师工作室建设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6〕40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要求,教育部计划建设全国学校美育名师工作室。经研究,市教委组织开展我市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推荐工作的总体要求、建设目标、建设任务、申报要求及组织管理等按照《通知》要求执行。凡符合推荐要求的名师工作室自愿申报,各高校、各区教育局可择优推荐1个工作室(已入选文教结合“学校美育名师工作室”项目建设的名师工作室优先推荐),需面向社会公示。市教委将组织专家遴选,通过材料审阅、现场答辩、实地抽查等方式择优确定推荐名单,经公示后报送教育部。

  请各高校、各区教育局加强统筹,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做好推荐工作,于2026年10月30日(星期五)前将申报书、汇总表盖章扫描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申报书一式5份邮寄至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

  附件请至“上海教育”网站 http://edu.sh.gov.cn/下载。

  联系人:徐稚文,联系电话:62780859

  地址:上海市中山西路1247号资源协作部,邮编:200051

  电子邮箱:yishu1_twyk@163.com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学校美育名师工作室建设的通知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26年10月23日

 

 

 

  抄送: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10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