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教委体〔2026〕28号
各高等学校,各区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学校美育名师工作室建设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6〕40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要求,教育部计划建设全国学校美育名师工作室。经研究,市教委组织开展我市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推荐工作的总体要求、建设目标、建设任务、申报要求及组织管理等按照《通知》要求执行。凡符合推荐要求的名师工作室自愿申报,各高校、各区教育局可择优推荐1个工作室(已入选文教结合“学校美育名师工作室”项目建设的名师工作室优先推荐),需面向社会公示。市教委将组织专家遴选,通过材料审阅、现场答辩、实地抽查等方式择优确定推荐名单,经公示后报送教育部。
请各高校、各区教育局加强统筹,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做好推荐工作,于2026年10月30日(星期五)前将申报书、汇总表盖章扫描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申报书一式5份邮寄至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
附件请至“上海教育”网站 http://edu.sh.gov.cn/下载。
联系人:徐稚文,联系电话:62780859
地址:上海市中山西路1247号资源协作部,邮编:200051
电子邮箱:yishu1_twyk@163.com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学校美育名师工作室建设的通知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26年10月23日
抄送: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10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