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新一轮本市学校艺术“一条龙”高中阶段学校布局申报工作的通知

索取号:AA4310007-2024-001             发布日期:2024-05-27字体 [ ]

沪教委体〔2024〕22号

 

各区教育局,各有关部、委、局、控股(集团)公司:

  为全面贯彻国家和本市《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关于加强本市中小学体育艺术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学校美育的普及实施,促进青少年学生审美素养持续提升,培养全面发展的优秀艺术后备人才,现就做好新一轮本市学校艺术“一条龙”高中阶段学校布局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学校艺术“一条龙”布局建设工作

  2019年7月起,本市相继下发《关于加强本市中小学体育艺术工作的指导意见》《上海市学校美育发展“十四五”规划》等文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学校艺术“一条龙”布局建设工作。目前,市、区两级学校艺术“一条龙”人才培养体系已基本形成,全面发展的艺术骨干人才招收培养机制进一步健全,相关学校及项目建设发展水平不断提升。为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最新要求,进一步完善艺术人才培养模式,提升学校艺术“一条龙”建设发展水平,助力学生艺术人文素养持续提升及优秀艺术后备人才培养,本市将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在市、区两级进行新一轮学校艺术“一条龙”布局建设工作。其中,市级学校艺术“一条龙”布局工作由市教委按本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区级布局工作由各区结合实际情况开展。

  二、认真做好新一轮“一条龙”学校布局申报工作

  各区要加强经验总结和资源整合,统筹制定新一轮布局建设总体方案,所申报的市级学校艺术“一条龙”项目应遵循以下基本要求。

  (一)关于申报项目。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区学校艺术项目布局等实际情况,开展新一轮“一条龙”学校布局项目申报工作。要强化中西器乐等5个重点项目布局,扩大合唱、舞蹈等项目所覆盖的学校。各区申报的重点项目总数原则上不得少于上一轮。

  (二)关于申报学校。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包括新建分校与校区)应纳入市级学校艺术“一条龙”布局,市特色普通高中可申报市级项目(同一学校的同一项目不可同时布局市级和区级项目),鼓励开设中高职贯通专业的中等职业学校申报市级项目。部分建设发展情况较好的学校可增加1个申报项目。

  (三)关于申报把关。各区要以本次申报工作为契机,健全学校和项目布局评估机制,将参加市级及以上艺术展演、学生艺术团建设等情况纳入评估范围,对建设发展水平明显偏低的学校或项目进行调整和退出。

  三、做好申报材料报送工作

  请各区于2024年5月27日(星期一)前,将《新一轮市级学校艺术“一条龙”高中阶段学校申报布局项目申请表》(附件1)、《新一轮市级学校艺术“一条龙”高中阶段学校申报布局项目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报送至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联系人:柏云;地址:长宁区华阳路112号1号楼401室;电话:62525192),电子版发至邮箱:shysytl@126.com。市教委将在各区申报的基础上,结合上一周期评估等情况组织评审,部分建设发展较好的学校和项目将予以免审(名单另行发布)。

  市教委委属高中项目、中等职业学校项目申报布局工作施行属地化管理,由所在区统一上报。另外,各区应同步做好新一轮区级学校艺术“一条龙”布局及名单报送工作(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附件:1.新一轮上海市市级学校艺术“一条龙”高中阶段学校申报布局项目申请表

  2.新一轮上海市市级学校艺术“一条龙”高中阶段学校申报布局项目汇总表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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