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教委体〔2022〕33号
各区教育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强化体育课和课外体育锻炼,满足青少年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需求,不断提升身心健康水平,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经研究,市教委决定开展2022年度本市中小学生体育素养测评(以下简称“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等要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规律,形成与本市城市定位和发展战略相协调、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教育现代化目标和教育综合改革全局相一致的青少年学生体育素养评价体系,促进学生在基础教育阶段学会2-3项运动技能,养成终生锻炼的良好习惯,帮助他们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
二、测评对象、内容
(一)测评对象
本市基础教育学段所有在校学生(小学一年级至高中三年级)
(二)测评内容
学生体育素养由体育意识、体育知识、体育行为、体育技能、体质健康五个维度构成,各维度按照一定权重经核算形成学生体育素养的分值。
1.体育意识与体育知识:按照《体育综合评价试卷(小学版)》《体育综合评价试卷(初中版)》《体育综合评价试卷(高中版)》测评。
2.体育行为:学生日常体育学习得分和体育竞赛活动经历得分,每学期统计一次。
3.体育技能:体育技能测试按照市教委发布的《青少年运动技能等级标准》(T/31T31SSSFO22018)团体标准执行。小学 1-3年级原则上不开展集中测试,4年级及以上每年开展一次青少年运动技能等级测试,初三年级和高三年级暂不组织集中测试。学生运动技能等级测试单项结果达到3级及以上者,此项目不需参加区教育局组织的集中测试。每年开展一次集中测试,学生参加集中测试项目的选择以所在学校日常开展的体育课教学项目为主。同时,鼓励组织学生参加个性化项目的运动技能等级测试。
4.体质健康: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测试,数据由相关系统直接导入。
测评具体方案另行发布。
三、测评组织方式
测评工作由各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测评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促进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体魄强健为工作目标,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各方资源,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区体育教学教研、学生体质监测中心、学生活动及后勤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共同参与的测评工作领导小组。要结合本区实际情况,根据在校生规模、教育教学安排、场地设施设备情况等,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科学组织测评
各区教育局要以测评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推动学校体育改革与发展,将测评工作与“小学体育兴趣化、初中体育多样化、高中体育专项化”学校体育课程改革建设相结合,与中小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工作相结合,尊重学生学习需求,培养学生运动兴趣,让学生在循序渐进的运动实践中,逐步掌握2-3项运动技能,奠定终身体育基础。学校要结合场地条件等实际情况,利用体育课、活动课期间开展运动技能测试,自身条件无法满足测试要求的,由各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各区教育局要通过强化学生身份实时认证、测试数据实时传输等智能化手段的应用,确保流程合理,实施便捷,结果客观、公正且可追溯。各区可结合实际试点将运动技能等级测试与《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相关项目测试进行整合并做好经验总结工作。
(三)落实各项保障
1.强化经费保障。各区教育局要根据本区测评的规模,将测评经费纳入各区年度财政教育经费预算予以保障;涉及政府采购的,应按照本市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可通过市与区联合招标等方式实施采购,确保学生运动技能等级等相关测试工作的顺利实施。
2.做好人员培训。要加大对参加测评工作体育教师的业务培训力度,确保相关教师持证上岗,将体育教师参加测评工作计入工作量核定范畴。
3.落实场地安排。要结合本区中小学实际情况,加大对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器材的投入,配合做好项目测试点选取工作。
4.严密组织实施。各区教育局在制定青少年运动技能等级测试方案中要协同各相关部门,结合疫情防控,做好安全保障,兼顾场地、设施设备、学生人员组织、交通便利设施等综合条件,确保测评工作顺利有序实施。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