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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取号:AA4301002-2019-001 发布日期:2019-10-16字体 [ 大 中 小 ]
经研究,市教委同意上海城建职业学院设立“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请依法办理法人登记等相关手续,并依法依规开展业务活动。
1、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设立“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的批复(沪教委民〔2019〕30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