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教委德〔2023〕5号
各区教育局、团委,各有关委、局、控股(集团)公司: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激励和引导全市中等学校(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成长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决定联合开展2022-2023学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级推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本市中等学校(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和班级。
二、推选项目
上海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上海市先进班级。
各区可参照本通知要求设置区级推选项目。
三、推选标准
(一)市三好学生
1.政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履行社会责任。
2.品德修养: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等社会公德。践行爱国奉献、明礼遵规、勤劳善良、宽厚正直、自强自律、诚实守信、尊老爱幼、邻里互助等良好品行。
3.学业技能:珍惜学习时光,心无旁骛求知问学,增长见识,丰富学识,练就过硬本领,沿着求真理、悟道理、明事理的方向前进。具有科学的思维方式和创新意识,良好的学习习惯。虚心好学,刻苦钻研,注重实践,成绩优良。
4.综合素质:志向高远、敢于担当、不懈奋斗,具有勇于奋斗的精神状态、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崇尚劳动、尊重劳动,懂得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热爱运动、体质强健、人格健全、意志坚强。注重个人修养,具备良好的审美和人文素养。
(二)市优秀学生干部
除应具备市三好学生推选条件之外,还应发挥榜样带头作用,在全面发展基础上,具备某方面的突出才能,有显著成绩。积极团结同学,作风民主,有广泛的群众基础,能够及时关心了解同学的思想状况,在师生间起到桥梁和纽带作用。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组织管理、协调合作的能力,认真完成学校交办的各项任务,带领同学自主开展班级工作或团支部工作,在学校教育教学实践活动、社区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市先进班级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班级团支部与班委在班级建设中发挥核心作用,有一支具有较强服务意识并起示范作用的核心骨干队伍。团支部按期换届、制度健全、活动丰富,班级内重大事项、重要活动由班团协作开展。
3.班级能够创造集体与个人共同发展的良好空间,班风良好,学习气氛浓厚,教学相长,互帮互助。积极开展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思想道德、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和文体健身等活动。具有师生共同成长的突出事例。
四、推选比例
(一)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总比例为学生总数的0.06%,其中市优秀学生干部占总名额的20%;市先进班级的比例为班级总数的2.5%(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二)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为应届毕业班学生的,其人数不超过推选人数的20%。
(三)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比例建议不超过学生总数的0.5%,其中应届毕业班学生人数建议不超过推选总名额的20%;区先进班级的比例建议为班级总数的12.5%(建议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
(四)行业所属中职学校名额单列,通过团区委下达和汇总上报。
五、推选流程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产生一般应先进行民主推荐,师生共同评议,上报年级组,再经年级组教师和学生代表逐个推选后报学校德育部门和团委。学校德育部门和团委在广泛听取教师和学生的意见后确定候选人,报学校党政领导集体讨论审定。审定的候选人名单要公示5个工作日,再上报主管部门。
市教委和团市委将对推选出的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级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命名公布,颁发证书,并通过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对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级进行展示宣传。各区、各中职校要利用宣传栏、文化墙、黑板报、广播电视、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阵地,对推选活动和先进典型进行宣传,结合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展示活动。
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相关登记表放入学生档案,市先进班级相关登记表放入班主任本人档案,作为评选先进、晋级的依据之一。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格管理
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级的推选活动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也是衡量学校德育工作、共青团工作和教育质量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区教育局、团委和各有关委、局、控股(集团)公司要加强协调,成立推选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推选活动。各校应把推选活动纳入学校德育常规管理之中。推选活动要严格执行推选条件,杜绝不正之风。
(二)把握节点,扎实推进
为配合相关部门进一步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所有推选(包括毕业班)活动应于3月17日(星期五)前完成。报送材料包括加盖公章的先进个人和先进班级登记表(一式三份,见附件3、4)、汇总表(见附件5、6)、区级先进个人和先进班级备案表(见附件7、8),所有材料纸质版统一报至上海市学生德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德育中心”),所有材料电子版同时发送至德育中心邮箱。
本市内地民族高中班学生参加市级推选实行名额单列,不占用区级额度,相关材料于3月17日(星期五)前报至市教委。本市内地民族高中班学生参加区级推选仍按原办法进行。
(三)确保质量,严格把关
各区教育局、团委和各有关委、局、控股(集团)公司要对被推荐为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进行复审,严格把关,保证质量。复审应结合学生日常在校情况,以思想品德、知识技能、创新能力、身心素质为主要内容,并综合考察该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公益劳动和社区活动等情况。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级由市教委和团市委审核批准。市教委和团市委将对各区教育局、团委和各有关委、局、控股(集团)公司的复审情况进行审核,复审情况要附在上报材料中。
(四)形成制度,完善档案
各区教育局、团委要按照推选比例与程序开展先进个人和先进班级的推选。推选过程及材料应及时归档,完善备案资料。如发现有超出比例等不规范情况,将通报批评。推选结果须及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教委德育处联系人:傅天奉,联系电话:23117200
市教委基教处联系人:金松,联系电话:23116708
邮箱:jinsong@shec.edu.cn
团市委学校部联系人:郝思嘉,联系电话:61690100
德育中心联系人:叶文婷,联系电话:64163490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茶陵北路21号1号楼101A
邮编:200032
邮箱:xsdyfzzx@126.com
附件:1.2022-2023学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三好学生等名额分配表
2.2022-2023学年各区中等学校(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三好学生等建议名额分配表
3.2022-2023学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4.2022-2023学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先进班级登记表
5.2022-2023学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先进个人汇总表
6.2022-2023学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先进班级汇总表
7.2022-2023学年各区中等学校(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先进个人备案表
8.2022-2023学年各区中等学校(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先进班级备案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