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教委民〔2024〕36号
各有关民办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进一步推进本市民办高等学校依法治校工作,根据法律法规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 进一步做好党的建设有关内容写入民办学校章程工作的通知》等工作要求,市教委、市市场监管局在总结以往章程建设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上海市营利性民办高等学校章程指导文本》(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作为推进学校章程建设的指导和参考。
附件:上海市营利性民办高等学校章程指导文本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