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实施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让新教师迈好爱岗敬业善教“第一步”

发布日期:2015-11-25 字体 [ ]

  2011年,上海在徐汇、长宁、普陀、奉贤4个区率先试点,实施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要求中小学(幼儿园)首次任教的新教师,必须在一年见习期内,“浸润”在教师专业发展学校进行规范的、统一内容与标准的培训。经过一年试点,上海于2012年,在全市基础教育系统全面实施见习教师规范化制度,共有2万余名见习教师在近400所市区两级教师专业发展学校暨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接受培训。经过4年持续的推进实施,已构建形成标准化、特色化的创新保障机制,系统性、丰富性的贴心课程架构,重结对、重引领的导师带教团队,以及多元化、个性化的全方位培训方法。
  一、“五位一体”保障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上水平、见实效
  一是建立培训基地,提升培训能力。全市遴选116所在教师专业发展、培训新教师、指导师范生实习等方面具有先进理念与卓越实绩,对全市同类学校起示范、辐射、引领作用的学校作为培训基地。同时,建立培训基地学校申报、评审、准入机制,确保培训基地学校培养质量。承担规范化培训任务的教师专业发展学校不断实践,创新方法,有效承担了培养学生和培养教师的双重任务,把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融入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二是科学设计内容,明确培训目标。以新教师首次上岗后所要面对问题的应知应会培训为主,对见习教师进行备课、上课、设计作业、编制考试、评价学生、教研活动、学生访谈、家访、班主任工作、社团活动指导、选修课开设、学校其他兼职工作等方面的见习与顶岗实习,涵盖职业感悟与师德修养、课堂经历与教学实践(活动设计与保教实践)、班级工作与育德体验(班级工作与育儿体验)、教学研究与专业发展共四大方面18个要点,每个要点形成具体目标要求、培训方法、完成过程、结果记录等要求。
  三是建立配套政策,保障培训实施。见习教师的人事关系采用各区县(学校)与拟录用的见习教师签订一年聘用合同的办法,培训结束后聘用合同自然终止。培训对象培训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其学历和资历情况,参照其所在培训基地同类人员水平发放。培训期间依法享有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公积金等社会保障,享受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合同约定的相关福利待遇。见习教师培训结束经考核合格,与聘用学校签订(续签)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时,原则上不再设试用期。见习教师凭《上海市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和任教学校聘书进行教师资格首次注册。
  四是成立专家团队,发挥引领作用。市级层面成立专家指导组,为每个区配备2-3名精通基础教育教学的一线专家,全程参与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帮助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培训基地学校总结、提炼经验,指出存在问题及改进建议。专家全过程的专业指导,发挥专业引领作用,既为培训基地学校提供智力支持,也为全市面上实施提供专业保障。
  五是结合学历提升,探索培养新路径。开展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与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相结合的培养试点,实施中小学见习教师招录与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相结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标准与见习教师考核标准相结合,要求华东师大、上海师大把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课程纳入研究生培养方案,并给予相应学分。见习教师在完成规范化培训后,完成教育硕士学位课程学习,获得教育硕士学位,在提高教师学历的同时,培养教师实践能力。目前已有两批共191名见习教师进入华东师大、上海师大攻读教育硕士。
  二、创新体制机制建立适应上海基础教育均衡优质发展需求的新进教师培养培训模式
  上海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具有三个明显特征:
  一是基础规范。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基于见习教师标准规范,把四大模块培训内容细化为18项教学要点,每个要点有具体目标要求、培训方法和培训过程,凸显了基础规范。同时,强调见习教师综合素质、基本专业知识与能力,特别重视见习教师主动发展能力的培养和专业情意的培育,使得见习教师职业生涯起步就明确相关规范要求。
  二是实践浸润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主要培训方式是实践“浸润”,即:把见习教师“浸润”在学术专业和教师专业发展“高地”(即教师专业发展学校),由优秀学科教研团队带教培养,在“浸润”过程中建立教学规范,形成一定的教育观念并与教学实践对应,将教育观念转化为解决实践问题的行为,在过程中提升教育教学品质,使得见习教师职业生涯起步就把事情做准确。
  三是机制创新。其一,创新新教师准入机制。教师资格证只是大学生入职的基本资格,中小学幼儿园首次任教的人员必须接受为期一年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获得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才有条件在上海进行教师首次注册。其二,形成“市-区县-学校”三级联动机制。市级负责整体设计,区县进行统筹协调、学校负责实践落实。其三,创新运营基本机制。在培训质量保障机制方面,创设了带教机制、指导教师培训机制、专业引领机制、专家组督导机制等;在破解工学矛盾方面,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要求见习教师在基地学校“浸润”时间不少于其工作时间的50%,各区县立足自身实际创造性地化解了工学矛盾。四是创新实践导向的评价机制。建立基于见习教师标准的考核制度,重点考核见习教师师德表现和职业基本素养、教育教学基本能力、教学研究与专业发展能力、带教培训期间态度表现等。
经过4年实践,上海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取得了五个方面的成效:
  一是构建了适合新进教师的培训模式。具体、清晰地明确了见习教师接受培训的内容与达到的规格要求,对培训场所、培训时间、带教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把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目标、内容、途径、方法与过程用规章制度予以明确,改变了传统“小作坊式”师徒带教模式,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新教师由不同学校、不同老师带教导致的差异性影响。
  二是夯实了新进教师的基本业务能力。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以新教师首次上岗后需要面对的应知应会内容为主,帮助新教师认识与适应教师角色,提高教师角色认同感,形成良好教学行为规范,夯实了新进教师开展课堂教学、班主任工作、参与学校教研活动的业务能力,提升了入职水平。
  三是探索了具有地域特点的教育硕士培养模式。将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与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相结合,打破教师教育中理论与实践脱节状态,形成以中学为基地,教育行政部门、大学与中小学合作,注重教师实践性专业能力培训,“做学合一、在做中学”的教育硕士培养模式,使教育硕士学位成为名副其实的教学专业硕士学位。
  四是涌现了一批肩负生师培养双重使命的新型学校。各见习教师培养基地学校在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部门指导支持下,开发了见习教师培训课程,探索多样化见习教师培训与考核形式,尤其是带教导师在指导见习教师过程中,提升了带教能力,增强了基地学校教师队伍发展能力,也带动了校本研修能力的提升。
  五是解决了区域内新教师的均衡化发展问题。上海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充分发挥区域优质教师培训基地功能,缩小原本过多依赖聘用学校培训造成的校际差异,促进了教师职初发展公平,缓解了区域新教师均衡发展问题。
  通过持续4年的探索,上海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初步形成了“高起点高标准引领新教师入‘行’、规范化科学化促使新教师懂‘行’、专业化多层面服务新教师专‘行’”的机制,为新时期开展新进教师培训创造了经验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