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7年初,上海基础教育系统有中小学、幼儿园3148所,在校生192.24万人;教职工19万人,其中专任教师15万人。在这支教师队伍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占84%;高级教师占8%,正高级教师52名,特级教师340多名;校长、书记3300余名,其中校长占72%(含校长兼书记),特级校长150多名。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基础教育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以提升育人能力为导向,以提高专业发展水平为关键,以稳步提升薪酬待遇为保障,着眼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校长和教师队伍,为基础教育的持续改革发展提供关键支撑。
一、以推行校长职级制为抓手,建设高素质职业化校长队伍
职级管理方面:率先实施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在校长专业标准、校长职级设置与认定、校长流动交流、培养培训等方面进行探索。
——建立专业化校长职级标准。对应校长专业发展四个阶段,将校长职级设置为初级、中级、高级、特级4级共计11等,形成与校长专业发展相适应的职级,突出不同专业发展阶段的内涵特征,引领校长向“教育家办学”目标迈进。
——建立特级校长流动机制。从2013年起,每年把新评特级校长的20%用于流动交流。至2016年,已选派两批共20名中心城区新晋特级校长到郊区薄弱学校、农村学校或新建学校任职,目的是以关键教育要素的流动,托高上海基础教育“底部”,促进城乡一体、优质均衡。
——构建特级校长政策特区。发挥到龄特级校长作用,支持各区试行特级校长延聘制度,对办学经验足、教育思想成熟、社会影响大、社会责任感强的优秀校长,结合实际给予延长退休年龄,继聘其担任校长。
——公开竞聘选拔任用校长。区教育行政部门搭建平台,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竞聘考核等程序选拔任用校长;实行校长任前公示制、试用期制和任期制,初步形成了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校长选拔任用机制,校长队伍整体结构得到优化。
培养培训方面:按照“统筹规划、按需实训、注重实效”原则,形成市、区联动的培养培训机制,市级整合各类优质教育资源,在组织全市校长和园长开展暑期专题培训的同时,立足高端引领、聚焦农村、关注职初,区级立足实际特点开展分类分层的全员培训。
——高端引领,构筑人才高地。实施名校长后备人选培养工程。全面实施上海市普教系统名校长名师后备人选培养工程,先后在人大附中设立“刘彭芝卓越校长基地”,在北京十一中设立“李希贵校长培养基地”,借助全国优质教育资源培育上海优秀校长。用好长三角教育联动发展机制,与浙江、江苏、安徽三省教育厅联合组织实施长三角中小学名校长培养项目。拓展国际化的培养渠道。连续7年实施上海-加州影子校长培养项目,每年选派20名骨干校(园)长赴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和加州地区中小学校进行为期8周的“影子”研修;实施中学名校长培养对象攻读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教育管理硕士学位工作,已有80余名获得教育学硕士学位。2012年,连续开展基础教育管理人员赴芬兰研修项目,选派优秀校长赴芬兰于韦斯屈莱大学、赫尔辛基大学开展为期3周的集中研修。
——聚焦农村,培养“种子”校长。举办农村中小学成熟型校长研修班,着眼培养一支适应上海农村基础教育发展的高素质的校长队伍,为郊区建立本土造血机制。开展上海市郊区幼儿园园长培训,分期分批对郊区级幼儿园(含民办)正职园长进行培训。
——关注初任校长,促进快速胜任岗位职责。对义务教育学校初任正职校长中不满3年的校长,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题研修。
——专题培训,夯实全员能力基础。2002年起,建立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暑期专题培训平台,对校(园)长进行全市性、集中性、针对性培训。
二、以职称评聘和薪酬分配为杠杆,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2016年,上海出台教师队伍建设“十三五”规划,围绕“素质高、专业强、制度活”标准,秉持卓越教师成就一流教育、一流教育造就卓越教师的互动理念,着眼以师德建设为引领、专业发展为核心、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全面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竞争力。
——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建立义务教育人才流动机制,鼓励优秀人才从市区向郊区、从城区向农村、从优质向薄弱学校流动,建立区级校级干部和骨干教师流动机制。建立高级教师配置基本标准,规定每所小学至少有一名高级教师,每所初中至少有5%高级教师。建立教育人才有序流动激励机制,将均衡配置教师资源、建立校长教师流动机制纳入对区政府教育工作绩效考核的内容。推动特级教师流动。近年来,上海已选派三批20余特级教师流动到郊区任教。今年9月仍将派出30名特级教师赴乡村学校任教三年。鼓励优秀教师和校长流动,对中心城区选派到郊区乡村中小学校的高级教师,延长1-5年退休年龄。实行教师职务评聘倾斜政策,对市、区重点中学和高中教师申报高级教师,规定有不少于一学年的乡村学校或初中教学经历;对在乡村学校任教5年以上的且现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乡村教师,或从城镇学校交流、支教到乡村学校任教满3年的教师,申报高级教师论文不作为必备条件;对支教1年以上并经受援单位考核合格,担任中级教师职务满4年的教师,可申报评聘高级教师职务(缩短1年)。
——加强编制统筹与管理。坚持总量调控与统筹使用。根据区域教育事业的发展与实际情况,总量控制、城乡统筹、优化结构,合理配置教师资源,通过调控,合理使用本区域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做到教师编制区域统筹,教师区管校聘。坚持城乡标准统一,按照城镇标准确定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做到城乡配置标准统一,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坚持向教师岗位倾斜,优化编制内部结构,编制使用优先满足教育教学工作实际需要,保证教师队伍建设,严格控制非教学岗位。编制配备与政府购买服务统筹,工勤岗位原则上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创新用人管理新模式,实行专职、兼职教师统筹。
——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构建符合基础教育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义务教育学校全市统一绩效工资标准,按照教师收入水平不低于公务员收入水平核定绩效工资,实施单独的增资办法;非义务教育学校按行业调控绩效工资水平,体现行业特点和教师职业属性,教育行业内部各学段间形成合理的教师收入关系。近年来建立了教师收入逐年提高机制,优化完善了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和机制。
——推进教师全过程培养培训。建立见习教师规范化培养“双证制”,2012年起,建立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每年约有5000多名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到设在各区的教师规范化培训进行为期1年的见习。自该制度实施以来,全市共完成近3万多名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整体提升了中小学新入职教师的素质能力。构建研训一体的教师专业发展机制,采用市、区合作方式,构建教师教学研究、教学反思和专业提升研训机制。实施基础教育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先后了实施上海市普教系统名校长名师培养工程(“双名工程”)、中青年骨干教师团队发展计划、讲台上的名师工程等,积极打造一支在国内乃至国际上有一定影响的优质教师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