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海市教育工作年报

索取号:AA4904000-2022-001             发布日期:2022-08-17字体 [ ]

2021年,上海教育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按照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上海市教育综合改革的总体部署,坚持改革创新、依法治教,推进各级各类教育质量提升、内涵发展,按照既定时间节点,顺利完成各项工作。

一、2021年上海教育事业发展基本情况

2021年,全市共有幼儿园、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及工读学校3289所,其中:幼儿园1699所,比上年增加21所;小学680所,比上年减少4所;普通中学867所,比上年增加17所;特殊教育学校31所,专门学校12所。共有在校学生213.1万人,其中:幼儿园56.01万人,比上年减少2%;小学89.28万人,比上年增加3.69%;普通初中49.75万人,比上年增加6.28%;普通高中17.45万人,比上年增加4.87%;特殊教育学生0.53万人,比上年增加6%;专门学校学生0.08万人。共有教职工23.88万人,专任教师17.60万人,其中:幼儿园专任教师4.55万人,小学专任教师6.33万人,普通初中专任教师4.60万人,普通高中专任教师1.94万人,特殊教育专任教师0.16万人,工读学校专任教师0.02万人。

全市共有普通中等职业学校79所,其中:职业高中23所,中等专业学校50所,中等技工学校6所。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9.76 万人,比上年增加8.57%,其中:职业高中3.00万人,中等专业学校5.67万人,中等技工学校0.87万人。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1.15万人,专任教师0.80万人,其中:职业高中专任教师0.28万人,中等专业学校专任教师0.47万人,中等技工学校专任教师0.05万人。另有成人中等专业学校8所,在校生1.12万人,教职工0.02万人,专任教师0.01万人。

全市共有普通高等学校64所,独立设置成人高校12所。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学生54.87万人,比上年增加1.48%,其中:普通本科在校生40.68万人,比上年增加1.7%,普通高职高专在校生14.19万人,比上年增加0.85%;成人高校在校生13.63万人,成人网络本专科在校生14.60万人。全市共有研究生培养机构49家(不包括中科院在沪分院和煤炭院上海分院),研究生在校生23.33万人(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其中:博士生4.70万人,硕士生18.63万人。全市2021年普通本专科招生15.25万人,比上年减少0.46%,其中:本科生10.43万人,比上年增加1.86%;专科生4.82万人,比上年减少5.12 %,本专科毕业13.57万人。研究生招生7.79万人(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其中:博士生1.20万人,硕士生6.59万人,研究生毕业5.61万人。成人本专科招生4.64万人,比上年减少9.73%,其中:本科生3.10万人,比上年减少14.84%;专科生1.54万人,比上年增加2.67%,毕业4.28万人;网络本专科招生6.05万人,比上年增加14.80%,毕业  4.63万人。全市普通高校教职工8.39万人,专任教师4.87万人,其中:本科院校专任教师4.34万人,高职高专院校专任教师0.53万人。

全市共有成人职业技术培训机构548所,结业生84.89万人次。全市共有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176个,其中机构27个,项目149个。开展学历教育的机构和项目157个,非学历教育19个。全市共有外籍人员子女学校39所,在读学生29670名。2021年本市各普通高校来华留学生3.14万人,学位生总数2.03万人,学位生数比上年下降16.12%。2021年全市在校港澳台学生总人数为11867人,其中高校2561人,中小学幼儿园9306人。

2021年,上海教育经费继续稳步增长。全市教育部门财政预算内教育事业预算总额1145.5亿元,比上年增长4.73%。其中:市级教育事业预算总额263.49亿元,比上年增长2.35%;区级教育事业预算总额882.01亿元,比上年增长5.45%。

二、做好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一)抓好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制定重要时间节点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文件及各类工作提示18条,进一步做好各国定节假日期间留校师生关心关怀工作等疫情防控相关文件。平稳落实3-17岁学生疫苗接种,基本实现无禁忌症应接尽接,超额完成接种任务。

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根据教育部、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要求,研究调整人员分类管理要求,并通过多种形式及时通知到各区、各校。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动态掌握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及行程轨迹,加强人员分类管理。严格校门管理,严控无关人员、车辆进校,实行进校审批、身份核验、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制度。做好校园通风、消毒工作,加强学校实验室、食堂、工地等重点场所的规范管理。防范进口冷链输入风险,全面细致落实“人”“物”和环境同查、同防和多病共防等防控举措。落实筛查防护,对重点人员定期开展核酸检测。 

(二)做好突发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印发《本市教育系统应对新冠疫情相关工作要求与处置流程》等文件,指导学校进一步优化、完善应急预案,从机制准备、人员准备、物资准备、场所准备、培训演练等方面,切实做好应急处突的各项准备工作。

确保应急处置快速有效。要求各校防控指挥体系始终处于“激活”状态,做到扁平化运行、实体化运作、高效化运转。学校一旦接到疫情报告,要立即启动疫情应急指挥机制、联防联控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学校主要领导应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指挥协调,抓紧第一个“黄金24小时”,配合疾控部门落实流调“2+4+24”要求,做到“四清”,及时、规范落实各类应急处置措施。

三、强化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升学生综合素养

(一)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耳入脑入心

把握课堂育人主渠道。推进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核心内容的思政课课程群建设。本科高校全覆盖开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召开课程建设研讨会,开展专家调研指导,鼓励有条件的高职高专院校以多种形式探索开设课程。组织协调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生读本》(小学、初中、高中、职高)市级骨干教师培训。

深化思政课改革创新。组织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学习会暨上海学校思政教师集体备课会。持续建好“中国系列”课程,建设“开天辟地”“脱贫攻坚”等精品课程,遴选出百门优秀党史学习教育活动课程。选树高校思政课教改试点项目5项、思政课“金课”26项、优秀教学案例55项。开展“百年辉煌路·奋斗正当时”大学生讲思政课公开课展示和“我心中的思政课”大学生微电影展示遴选。举办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党史学习教育主题教学展示活动,指导松江、杨浦、宝山、黄浦、嘉定、闵行等区开展一体化思政课创新及党史学习教育、“四史”宣传教育。

深化马院马学科建设。推进15个上海示范马院与各类非示范马院结对,实现高校马院结对全覆盖。筹备成立民办高校思政课建设校际协作共同体,提升民办高校马院建设质量。结合2020年全市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督查情况,形成“一校一报告”,为学校整改和未来发展提供指导。

推进高校课程思政和中小学学科德育建设。召开上海学校依托课程思政育人体系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推进会。面向专业课程遴选100门党史学习教育与课程相融合示范课程,充分挖掘和利用党史育人资源。组织开展部、市两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遴选,入选教育部示范中心4个,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39个。首批立项研制62个专业门类课程思政教学指南,确立专业课程育人教学规范和评价标准。组织开展中小学思政课教师“时事课堂”展示活动。10所学校入选教育部第二批“一校一案”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典型案例。

(二)深化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体系建设

强化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市级精品课程建设,推出12个高校精品课堂、60个中小学精品课堂。汇编《新时代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研究报告》。开展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通过“上海学校心理”公众微信号,进行心理健康知识的普及宣传。做好心理咨询服务与预防干预工作,组织开展第六届上海市大型心理咨询活动。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本市中小学心理健康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启动“中小学生关爱系统建设”项目和中小学生心理健康促进与护航体系“润心工程”项目。开展高校学生心理委员成长营和朋辈互助技能大赛、高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QPR培训,研制高校心理危机干预及伦理手册,编写高校护航危机学生案例集。遴选建设12个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开展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高端研修和教师队伍调研。完成中小学生全员导师制试点,在初中所有年级和小学、高中重点年级全面推广,研发《师生关系指导手册》《家校沟通指导手册》等配套资源。

(三)推动家庭教育

指导家庭教育。研制《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建设标准》和分学段《家庭教育指导手册》,依托上海家长学校、上海微校家长学校等平台,整合家庭教育指导优质资源,筹建“上海家长学校”微信公众号,做好“智慧家长周周推”,推出分学段“家长开学第一课”。组建上海市中小学家庭教育指导讲师团,遴选优秀指导者、优质课程,为学校做好家庭教育指导提供人力和课程支持。

(四)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

推进劳动教育。4个区入选“全国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验区”,黄浦区与浦江第一小学入选全国中小学劳动教育典型案例,遴选155所中小学(中职校)劳动教育特色校、68个学生劳动教育基地。启动编制《上海市学生劳动实践基地资源图谱》。举办首届上海市“学生劳动教育宣传周”活动,推进“百名劳模进百校”分批实施活动。开展长三角地区学生劳动教育基地(场所)推荐工作。聚焦课程、实践、主题活动等,开展高校劳动育人模式试点。开展“行知上海•文明实践”中学生志愿服务、公益劳动风采展示活动。做好高中学生志愿服务和公益劳动、初中学生社会实践工作。

(五)加快校外教育共同体建设

深化校外教育。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上海未成年人校外教育的意见》,健全社会教育资源有效开发配置的政策体系。深化校外实践教育的法规政策研究,做好校外教育立法(草案)修订工作。开展“寻访百年路 奋斗新征程”中小学生讲好“建党百年”红色故事大赛等系列活动。开展“红色一课”馆校合作优秀课程征集及展示活动,形成50集“馆长说”视频成果。精心设计党史及“四史”教育研学实践路线,形成10大主题系列130多条线路。开办543个小学生爱心暑托班,推出近2000项丰富多彩的公益性、普惠化暑期活动项目,总计参与学生78万余人次。开展示范性学生社区实践指导站课程展示和市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3点半-走进场馆”课程资源推送等工作。承办第四届全国中小学生电影周。

(六)增强学生综合素质培养

推进“一条龙”建设。完成首批学校体育艺术“一条龙”人才培养体系高中阶段学校的布局工作,共布局67所体育“一条龙”高中、66所艺术“一条龙”高中,并完成初中小学布局单位的构建。对首批“一条龙”高中开展评估督导,推进首批“一条龙”初中与小学及第二批“一条龙”高中的布局工作。完善“一条龙”布局学校管理制度,研制本市优秀体育学生招收培养等工作方案,开展艺术“一条龙”学校专业教师暑期培训班艺术和学校总辅导员培训班。

实施学生体育美育素养评价。召开上海市学生体育素养评价发布会,发布《2020年度上海市学生体育素养评价蓝皮书》。研究完善学生体育素养评价理论体系,优化学生体育素养评价测试方法。探索体育素养评价结果的多渠道运用,推进将体育素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探索在中考、高考中的应用。完善《上海市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指标体系(试行版)》和《上海市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试行版)》,建立和完善市、区、校三级艺术素质测评体系和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制度。

四、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优化教育资源布局

(一)深化教育综合改革

签署新一轮教育综合改革战略合作协议。教育部和上海市政府召开共同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工作推进会。部市签署《教育部 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同全面深化上海市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战略合作协议(2021-2025年)》。教育部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教育部 上海市人民政府2021年共同全面深化上海市教育领域综合改革重点工作备忘》,明确六个方面共19条重点改革任务,并将改革任务分解为50项具体任务,50项任务已全面完成。

编制新一轮教育综合改革方案。编制《上海市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国家示范区建设方案(2021—2025年)》。支持浦东新区编制出台《浦东新区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方案(2021—2025年)》。出台《上海市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国家实验区建设方案(2021-2025年)》。

编制实施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市委、市政府出台《上海市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明确六个方面共27条改革任务,着力实施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改革、学校评价改革、教师分类评价改革、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和用人评价改革等专项行动。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上海市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任务清单和负面清单,形成85项任务清单和10项负面清单,逐项抓好工作落实。召开上海市教育评价改革工作推进会,指导各区、各高校结合实际制定教育评价改革工作清单。

(二)推进招生考试改革

完成义务教育年度招生工作。发布2021年本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完善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开展政策和技术培训,平稳实施公民同招、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实施电脑随机录取,维护了招生的公正公平秩序。

推进中考改革各项政策落地。研制出台《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实施办法》《关于2022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若干意见》等,进一步细化各批次招生录取规则,明确中招工作管理机制和考试招生录取流程。完成中考改革后首次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各项组织实施工作,完成初中外语听说测试、理化实验操作考试,按计划完成年度中招录取各项工作。

落实“双新”背景下高考综合改革配套举措。调整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方案,修订出台《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加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命题和分析研究,形成思政、历史学科合格考命题方案,平稳实施2021年各批次学业水平考试。推进高考英语题库建设,加强对数学文理不分科命题研究。优化完善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落实高中生志愿服务和公益劳动课程,加强校外学生实践基地内涵建设。做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在春季招生、专科层次自主招生、高校强基计划及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批次中的使用。

做好年度考试招生工作。顺利完成春季考试招生、秋季高考与普通高校集中录取。完成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完成普通高校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考试招生。完成高职扩招。完成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启动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

(三)推进教育基本建设

建立本市教育系统基建重大工程项目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协调推动本市教育系统基本建设重大、重点工程项目,成立市教委基本建设重大工程领导小组和项目推进办公室,研究部署、统筹领导本市教育系统基本建设重要工程,形成“教委所属、中心保障、高校参与、专班推进”工作机制。持续推进基建项目,召开领导小组年度工作会议,组织26校签署年度任务目标书,推进年底集中开工等。推进不动产确权补证工作,截至2021年底,市、区两级教育单位共办理不动产权证建筑面积696万平方米。

实施市级教育基建项目。研究形成教育系统基建“补短板”项目清单和推进工作计划。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一期工程(宿舍楼部分)等11个基建项目开工。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浦东校区等15个在建项目进展顺利。上海海事大学航运科技创新大楼、上海中医药大学中医药国际标准化研究中心纳入“教育强国”推进工程项目。

提升标志性项目建设品质。打造苏河明珠,实现校区功能整体提升和校园全面开放,实施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苏州河滨河步道建设,推进河东改扩建工程及河西文物建筑修缮及绿化景观提升工程。优化吴淞工业园区转型发展,推进上海大学上海美术学院主校区规划建设。打造世界知名产教融合型酒店管理学院,推进上海商学院漕宝路校区(上海洛桑酒店管理学院)改扩建和维护工程。助力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和青少年科技创新人才培养,推进上海市青少年科创体验中心项目。协调推进工会职院、城建职院宝山校区新建和维修项目,城建职院宝山校区搬迁工作。统筹实施华东理工大学金山校区、上海健康医学院徐汇校区、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漕宝路北校区等高校校区的优化工作。协调推进复旦大学青浦校区、上海交通大学崇明校区建设方案论证工作。

五、深化教育内涵建设,促进基础教育更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托幼工作

严抓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和建设。严格落实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政策,按常住人口配置学前教育资源。完成15所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共新增普惠性学前教育学位6390个。全年新建、改扩建30所幼儿园,集中在人口导入区和城郊结合地区,且新建、改扩建幼儿园均规划开设托班。

落实普惠幼儿园认定扶持政策。全面启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扶持相关工作,各区陆续出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标准,扩大普惠性学位数量。公办幼儿园超过60%,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超过70%,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92%,毛入园率达99%,各项关键指标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率先达到教育现代化水平。

完善学前教育内涵建设体系。制定学前教育内涵发展的“三大指南”(《上海市幼儿园办园质量评价指南》《上海市幼儿园装备指南》《上海市幼儿园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指南》),研制完成第一个本市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专项五年规划。以幼儿发展优先为核心开展保教活动,探索学前教育数字化转型试点,遴选各区和园所试点建设数字化场景。

完善托育服务体系。托育服务机构发展到1099个,提供托额4.8万个。其中开设托班的幼儿园、托儿所、早教中心779所,社会力量举办的托育机构320个。普惠性托育机构627个,占57%。基本形成幼儿园托班为主、普惠性资源为主导的托育服务格局。

(二)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遴选推荐首批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整体推进区域紧密型学区集团建设,推进57个紧密型学区、集团创建。开展新优质学校成长营建设,实施2021年度市级新优质学校认证,推广新优质学校教学改革成果。举行公办初中强校工程专题培训暨中期推进会,推广典型经验,研制绩效评估方案。完成第二轮城乡学校携手共进计划项目学校初态评估和跟踪调研。

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联合相关部门印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十部门关于推进普通高中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着力推进普通高中校舍、装备、信息化、教师队伍以及课程建设。推进高中教育教学综合评价工作,完善指标并开展试测。根据“双新”“双选”等教育改革要求,研究优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印发2022年本市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完成高中自主招生校测工作。推进特色普通高中创建工作,研究完善特色普通高中评估指标及评估程序,组织开展特色普通高中市级展示活动,共享创建成果。推进闵行、长宁区域课程管理平台试点工作,完善排课等基础性功能,拓展其他服务功能(如作业管理等)。开展2022年高中生研究性学习认证工作。

促进特殊教育优质融合发展。完成对16个区的特教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终期评估,配合市中小幼教师奖励基金会开展表彰。启动编制特殊教育新一轮行动计划。推进特殊教育评价改革,印发特教学业考试和评估、统一学业考试合理便利年度文件。增设聋人普通高中并正式招生,组织研制聋人普通高中班各学科教学指导意见。落实中职特教班首届毕业生实习就业服务。研制融合教育管理文件,开展普通学校特殊学生课程调整与实施项目研究,启动融合教育师训课程体系建设。成立市自闭症儿童教育指导中心,与团市委共同挂牌成立“上海市自闭症儿童教育服务实践点”。

(三)深化基础教育教学改革

推进义务教育课程教材改革与建设。有序推进义务教育课程教材改革与建设工作。发挥高校“立德树人”人文社科重点学科研究基地作用,对接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修订工作进展,调研上海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和教材建设相关工作。高质量落实统编三科教材,加强教师培训和教学研究,配置更加丰富的教学资源。完善上海非统编教材编修机制,形成义务教育非统编教材编制工作方案。完成教育部“基础教育精品课”遴选工作,推荐8个学科段参加部级遴选共计475节课例。

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实现高中学段统编三科教材全覆盖,高一年级全面使用新版非统编教材。开展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分年度、分年级、分学科培训,做好教学指导支持工作。研制上海市普通高中课程实施方案、年度课程计划以及各学科教学指导性文本。深化面向核心素养命题研究工作,开展命题质量评估,加强命题人员培养和培训。研制相关学科评价指导性文本,指导学校做好考试评价等工作。启动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研究与实践项目。编制出台《上海市普通中小学校教育装备配备指南(高中分册)》。

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职业教育内涵发展

(一)健全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开展中职双优计划培育工作。组织开展上海市优质中职培育学校的跟踪检查和过程监测、业务指导等工作,完成13所学校集中汇报交流和评价工作。

推进高职“双高计划””和“双一流”建设。推进国家“双高计划”和上海高职“双一流”建设,做好高职“双一流”首批验收工作。开展新一轮上海一流院校和一流专业群的申报工作,并立项31个一流专业群建设。

完善贯通人才培养体系。稳步推进中高、中本、高本贯通培养。提升贯通培养质量,研制《关于加强贯通培养教学管理的指导意见》。新增31个中高贯通点、5个中本贯通点、11个高本贯通点和6个五年一贯制专业。启动3个中本贯通专业和16个中高贯通专业跟踪检查。优化新设中高贯通、中本贯通人才培养方案,推动贯通培养模式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落地落实。

推进新型职业院校建设。研制《关于做好新型职业院校建设与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新型职业院校建设的总体要求、工作任务等。加强新设新型职业院校专业备案指导,5所新型职业院校新增17个专业。

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落实《关于开展本市职业院校育训结合激励计划的指导意见》,鼓励职业院校积极开展面向社会人员及应届毕业生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累计参与社会培训达100万人次。

(二)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优化专业布局结构。依据国家战略产业发展需求、专业建设水平、就业质量等合理规划引导专业设置,修订《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聚焦三大先导产业、六大产业集群,完成2022年拟新增高职专业申报和评审工作,确定45个新增专业(含7个职业本科专业)。发布《上海市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2021-2025年)》,成立智慧新工科产教融合联盟。联合杨浦区举办“人民城市•海聚英才”产教融合高质量发展高峰论坛。印发《关于推进上海本科高校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的指导意见》,并公布首批18个市级重点现代产业学院。获批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上海大学3个国家级现代产业学院。

完善“1+X”证书制度及“双证”融通制度。推进“1+X”证书制度改革,成立“1+X”专委会,印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本市院校1+X证书考核成本核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1+X”证书考核费用核定工作流程。共有43所中职学校、19所高职院校(含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大学)参加第四批“1+X”试点工作,开展91个“1+X”证书考核费用核定工作。做好现有7批“双证”融通专业试点,组织19所学校共计735名学生开展“双证”融通试点专业课程的实施与考核。启动16个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并在4个中高职贯通专业探索长学制现代学徒制试点,形成120个实践案例。

加强职教集团工作。崇明职教集团、闵行职教集团、现代农业职教集团、旅游职教集团、现代护理职教集团5个职教集团被遴选为国家第二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成立增材制造、智能物联网2个行业职教集团。加强电子信息职教集团、建筑职业教育集团等全国示范职教集团的示范辐射作用。

七、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

(一)推进“双一流”建设

推进“双一流”建设。市教委、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上海市加快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推动更多高水平大学和学科进入世界一流行列或前列。系统梳理“双一流”建设推进情况,做好2016-2020年本市“双一流”建设周期总结。指导有关高校按照教育部新一轮“双一流”建设方案编制工作要求确认新一轮“双一流”建设学科,编制学校整体建设方案、学科建设方案以及整改方案等。

推进高峰高原学科建设。出台《上海高等学校学科建设与优化布局规划(2021-2025年》,实施“攀峰”“筑原”行动。做好阶段总结评价工作,组织300余位专家对31所高校122个高峰高原学科2018-2020年阶段建设成效进行通讯评议。全面启动新一轮高峰学科建设,推进动态调整工作。围绕国家和上海发展需求,结合有关高校特色优势,研究形成IV类高峰学科增补工作方案,按照“成熟一个、启动一个”的原则,适时启动开展IV类高峰学科建设方案专家论证工作。

启动高水平地方高校二期建设。支持高校推动学科建设发展,加强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创新人才培养质量,促进高等教育对外开放提质增效,优化高校制度建设和条件保障。推进高水平地方高校创新团队建设,支持35个战略创新团队、185个重点创新团队,为建设上海高水平地方高校提供人才支撑。将新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的2所高校动态调整纳入二期建设范围,调整后高水平建设高校增加至15所,高水平优势学科增加至40个。组织专家对高校一期建设成效和二期建设方案进行论证评议,指导和帮助各建设高校聚焦优势特色、明确目标任务、凝练举措路径,更好地推进二期建设。

(二)服务上海科创中心建设

完善政策体系。制定并发布《上海高校创新策源能力提升行动方案(2021-2025年)》。支持相关高校推进上海科创中心建设2021年度重点任务,配合上海科创办形成《上海科创中心建设报告(2020)》。

优化高校基础研究体系。支持上海高校组织优势科技攻关力量开展前瞻性、原创性的基础研究,聚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生命科学等领域,依托本市高校布局建设29个上海市前沿科学研究基地(含培育)。

完善产学研协同创新体系。完成上海市协同创新中心阶段性总结评价工作,形成《上海市协同创新中心建设(2018-2020年)总结评价工作相关情况报告》。完成新一轮上海市协同创新中心整体布局。重点围绕本市“3+6”重点产业布局建设了42个上海市协同创新中心(含培育)。联合市经济信息化委、中航商发公司联合推进联合创新计划(商发)项目,与市经济信息化委、中国重燃公司沟通推进联合创新计划(重燃)项目。

(三)推进高校分类评价工作

优化分类评价工作。落实国家教育评价改革要求,优化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流程,拓展特色评价新维度,强化数据核查、公示工作。提高高校评价参与度,建立高校指标互评机制,引导高校互相了解、互促互进。加强数据挖掘分析,多维度呈现评价结果。召开集中反馈会,形成各类专项报告反馈学校。

强化分类评价结果运用。通过结果分析、实地调研、专家团队“上门诊断”等方式,助力高校针对性改革、高质量发展。将分类评价结果作为实施高校分类管理、分配内涵建设经费、对高校党政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提升高校办学质量

开展上海高校新增学位授权审核。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上海应用技术大学2所高校新增为博士学位授权单位,上海商学院新增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新增博士学位授权点24个,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57个。启动实施上海高校学位点培优培育专项计划(2021-2025年),重点加强对新获授权学位点、拟增学位授予单位、拟增博士学位点进行培优培育建设。

开展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单位和专业审核。批准上海公安学院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批准复旦大学等25所高校的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等51个专业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

开展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评审。经过评审和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上海交通大学的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等11个项目获得立项。

召开上海市研究生会议。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清华大学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召开上海市研究生教育会议。与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新时代上海市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加强本科专业课程建设。上海高校共获批认定首批国家级一流课程332门,包含线上一流课程134门,线下一流课程106门,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40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40门,社会实践一流课程12门。完成第二批共151门市属高校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遴选推荐工作。立项建设市级重点课程507门课程。认定市级一流本科课程317门,其中优质在线课程17门,线下课程107门,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111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37门,社会实践课程24门,示范性全英语课程21门。上海高校共获批“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39门(个),获批“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4个。

组织创新创业赛事活动。开展“互联网+”大赛上海赛区活动。参赛项目数和参赛人数再创新高。在全国总决赛上,上海高校共获得18项金奖,12项银奖,59项铜奖,上海市再次荣获省市优秀组织奖。开展第六届“汇创青春”活动,征集60余所高校九大类创意作品近万件。支持上海交通大学举办首届全国教创赛上海赛区、复旦大学承办全国赛。完成2021年研究生创新实践大赛上海赛区工作。支持东华大学承办2021年全国“第七届智慧城市技术与创意设计大赛”。印发《上海市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举办第七届上海大学生双创训练计划成果展,组织开展2021年上海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

八、完善终身教育服务体系,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

(一)推进终身教育内涵建设

深化上海市民终身学习体验基地建设。持续拓展市民终身学习体验基地下属站点和体验项目,为市民提供更多喜闻乐见的体验活动。目前,全市有市级体验基地12个,下设体验站点156个、体验项目1280余个、体验课程1590余个,全年举办体验活动近5000余场次,参与市民150余万人次。

推动市民终身学习人文行走。以庆祝建党100周年为契机,会同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委党史研究室发起“十百千”工程,围绕“红色文化”学习点打造“十”条红色主题线路,开展“红色修身,文明实践”人文行走主题活动超过“百”场,各区孵化超过“千”名红色导学志愿者。累计超过180万人次参与人文行走学习,40万人次参与网上行走学习。

开展“双元制”职工继续教育试点。联合相关部门发布《关于推进新时代职工继续教育创新发展的意见》,积极探索上海特色‘双元制’职工继续教育模式。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印发《关于各区使用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开展职工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开展有关综合素质和学力提升类职工职业培训目录的框架设计。

促进高等继续教育创新发展。完成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收费调整,顺利举办本年度两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60个,开考课程518门次,两次共报考考生12.4万人次。推动自学考试考场集约化改革深入试点,有效节省考场资源41.9%。启动探索高校服务全民终身学习情况评价的前期研究,纳入高校分类评价体系。实施上海市继续教育骨干教师德育思政能力提升培训。持续做好高校非学历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工作。

(二)深化学习型社会建设

推进学习型城市国际交流。荣获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21学习型城市奖,参加第五届全球学习型城市大会并分享上海经验和成果。完成上海可持续发展教育案例集中英文版本的编辑与传播,协调全球相关城市开展专题研究并形成成果,推进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信息技术研究所合作开展的教育数字化转型项目。

构建学习型城市监测体系。联合市文明办等9个部门,下发《关于开展上海市学习型城市监测工作的通知》,构建学习型城区监测、学习型组织监测和个人终身学习监测三位一体的学习型城市监测体系。推进学习型城区监测试点,并开展首轮监测;在浦东、静安、徐汇和松江区开展分层分类的学习型组织建设调研;完善市民终身学习需求与能力监测指标体系,形成各类市民学习需求的长期监测机制。

营造浓郁的市民学习氛围。举办第十七届上海市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第十六届上海老年教育艺术节、第七届上海市诗歌节、2021年上海市民终身学习体验基地嘉年华、市民终身学习数字阅读活动等大型终身学习活动;高质量举办第九届终身教育上海论坛、第二届学习型城市建设与监测国际论坛等交流活动。

(三)促进老年教育高质量发展

实施老年大学倍增计划。鼓励各区在已有的区级老年大学基础上,增设1所新型老年大学。鼓励未举办老年大学的高校,利用学校优势资源、优势学科举办高校老年大学。首批启动6个区、1所高校。推动社会多元主体参与老年教育,已有中银网上老年大学等5所学校正式挂牌,并于秋季开始招生。

助力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在各老年教育机构开设智能技术应用课程,组织老年人就近开展培训。推动老年教育智慧学习场景建设,率先在5个区开展试点。推出老年人智能技术在线“学习营”,涵盖智能手机入门操作、支付、就医、出行等37个知识内容,学习人次超过60万。开通全国首个中老年专属频道“金色学堂”,日均收视超过100万人次。

推动老年教育机构优质发展。组织开展2021年上海市街镇社区(老年)学校优质校建设评估工作,40所学校通过评估。组织开展2021年上海市高校老年大学内涵建设情况调研,推动高校老年大学内涵发展。试点培育居村委特色学习点和优秀社会学习点,继续建设养教结合学习点和标准化学习点。

九、落实国家“双减”政策,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负担

(一)推进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

落实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民心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开展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随机调研。联合有关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全面实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积极落实5+2模式,1389所义务教育学校实现开设课后服务全覆盖、学生应留尽留全覆盖、时段安排全覆盖,保障在校生每生每年不低于100元的标准用于运行经费支出,教师课后服务报酬按照每课时85元的标准安排经费。推动落实全员导师制全覆盖工作。开展本市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指南研究。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达133.1万,学生参与率96.59%。参加课后服务的教师达11.2万,教师参与率94.73%。

(二)规范培训市场秩序

完善培训市场治理体系。研制《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意见》,坚决执行中央要求,提请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双减”工作部署推进会,就各区、各部门和学校抓好落实提出明确要求,压实各区属地责任和市级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发挥培训市场综合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平台作用,形成上海“双减”《任务分工方案》,将35条措施细化分解为100项具体任务,并逐项明确部门分工和完成时间,确保“双减”工作主体明确、责任清晰、衔接有序。

推进培训市场专项治理。根据中央“双减”工作阶段目标和总体进度安排,按照系统治理、综合治理的原则,依托市培训市场综合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上海市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专项行动方案》,全面部署针对学科类培训机构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治理行动。协调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实施、宣传和网信等部门有力配合的培训广告规范治理专项行动,确保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不刊登、不播发校外培训广告。

规范义务教育学科类培训。持续有力推进减轻校外培训负担工作,制定配套的培训机构设立与管理《实施办法》和分类《设置标准》,形成教育部门总体牵头协调,科技、文旅、体育等各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参与,市场监管部门牵头综合执法的治理格局。完成压减任务,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营转非”“备改审”和“重新审核”完成率达到100%,机构总数压减91.47%,基本实现“大大压减”的目标。

十、加强民办学校分类管理,促进民办教育规范发展

(一)规范民办教育发展

完成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改革。选择登记为非营利性的1581所民办学校、选择登记为营利性的民办学校199所已全部完成转设,在全国率先完成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改革任务。根据民办学校分类管理要求,制定《营利性/非营利性民办高校章程要点》等文件,分类施策规范两类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

深化民办义务教育规范工作。制定《上海市深化民办义务教育规范工作方案》及配套政策文件。根据国家要求和上海工作方案,指导各区编制区域工作方案和“一校一策”方案,做强各区教育基金会,探索教育基金会办学(购买学位)的体制机制,稳步推进民办义务教育规范工作。

(二)提升民办教育质量

健全完善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政策。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民办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推进市级财力支持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实训中心建设。制定《民办高校政府督导专员管理办法》。

整合民办教育管理平台。按照“一网通办”有关要求,优化许可证管理平台,强化有效监管,完成18项民办高校行政许可事项,制作发放约2600张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开展办学许可证清理工作,对未提出延续申请的、不符合办学条件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予以废止并公告。优化年检管理平台,组织实施2020年度民办高校年检工作。

十一、推进人事体制机制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一)全面提升教师队伍建设水平

振兴师范教育。推动上海交通大学教育学院和上海师范大学学前教育学院建设,上海交通大学教育学院首批招收47名研究生,上海师范大学学前教育学院首批招收242名本科生。推动上海师范大学申报教育部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教师培养试点校及建设退役军人学院,吸引更多的退役军人做教师。

优化基础教育教师培训培养工作。创新教师职后培训,结合全员导师制,开展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及危机识别能力专项培训,完成全市196所中小学380名骨干教师市级培训和初中学段教师全员培训。围绕新教材使用,首次组织普通高中“双新”10个学科骨干教师培训,制作完成12个学科全体教师培训资源。围绕学前教育“三大指南”开展全员培训和专题研修。推动中小学教师前沿理论知识更新,与上海市科协联合开展2021年中学生物、物理、化学、人工智能学科中学教师培训,与上海交通大学李政道研究所联合开展中学物理教师培训项目,委托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组织开展新时代教育评价高端人才培养研修班。推进第四期“双名工程”工作,组织市级论坛5场,基地巡展23场,辐射全国教师10多万人,资助出版专著8本,音视频课程21门,开展系列成果展示活动。组织开展2021年长三角地区中小学优秀管理干部、骨干教师、名校长联合培养等合作交流项目。

优化基础教育校长教师评价机制。开展三年一度的中小学特级校长评定,产生99名特级校长。推进特级校长、正高级教师流动。选派新评的44名特级校长、47名正高级教师流动到初中强校工程实验学校、乡村学校、新城学校。开展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做好第六批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教学名师遴选推荐工作。

提升高校职校教师专业化水平。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为期一学期的新教师岗前培训,实现市属高校新进教师全覆盖。开展优秀青年教师教学、科研能力提升培训。实施青年教师资助培养、国外访问学者、国内访问学者、产学研践习、实验技术队伍建设等教师专业发展工程计划。开展师资博士后资助人选遴选工作。实施高校本科教学教师激励计划,聚焦课程思政和在线教学。完成上海市高校青年教师协会换届工作。完成第二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6个团队入选第二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4家单位入选第二批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完成宝钢优秀教师奖、上海市技能大师工作室资助、首席技师资助和高技能人才等遴选推荐工作。成立职业教育教师培训项目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全面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等各类项目。组织开展2021年长三角地区高校访问学者、中等职业教育一体化发展名师名校长工作室等合作交流项目。完成中职校教师“十三五”培训平台录入及学分认定工作。

加强民办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开展民办高校“强师工程”,共有588名民办高校教师参加。举办第五届民办高校教师教学技能大赛,17所民办高校共有91名教师参赛。推进第三轮民办中小学特色校(特色项目)、优质民办幼儿园创建工作,121所学校参加。举行民办中小学校长高级研修班、新任民办校园长培训。启动第二期、第三期民办中小学优秀中青年教师团队发展计划,40个团队入选。实施第四期“民智计划”,共有10人入选。开展第二期“民智计划”的结项工作和第三期“民智计划”的中期检查,推进项目实施。

(二)加强教师队伍顶层设计和师德师风建设

全面规划教师队伍建设。研制《上海教师队伍建设“十四五”规划》《上海市“十四五”基础教育教师培训实施方案》《上海市“十四五”职业院校教师培训工作实施意见》《上海市“十四五”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办法》。开展2021年上海市优秀教学成果推荐工作。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推进于漪教育教学思想研究中心建设,做好党和国家功勋馆展示人物于漪老师基础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做好各类国家级先进集体和个人推荐工作。开展2021年上海市“四有”好教师(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部署开展师德专题教育。开展育才奖、园丁奖遴选推荐工作。

(三)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完善基础教育教师队伍人事管理。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市中小学教师人事管理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优化中小学教师资源配置、保障教师工资待遇,提高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水平,适应学前托育服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高中育人方式改变的需求。推进各区开展2021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中小学幼儿园共招聘教师10345名,其中招聘高校毕业生占59%。

完善职业教育教师队伍人事管理。研制《上海市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研制特聘产业教授岗位计划,规范兼职教师管理,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开展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标准认定、破“五唯”背景下高职院校职称评审指标体系的改革与探索等课题研究工作。试点《关于本市职业院校高技能人才评聘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试行办法》,畅通高技能人才从教任教渠道。会同市教育评估院制订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正高级讲师、高级讲师职务评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组织开展评审工作。实施育训结合激励计划,推动职业院校开展职业培训。

完善高等教育教师队伍人事管理。结合教育综合评价改革和事业单位职称改革要求,深化岗位聘用和职称制度改革,落实高校教师改革评价总体方案,完成高校岗位设置核准工作,指导高校根据核定方案做好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修订印发《关于建设上海高水平地方高校创新团队收入分配机制试行意见的通知》,完成第二批、第三批创新团队结项考核,以及新一轮创新团队遴选建设工作。

十二、加强国际合作交流,提升教育对外开放水平

(一)深化国际合作与交流内涵

推动上海与各国际友城之间的交流。保持“海外朋友圈”互动,首次以线上方式举办“2021上海国际友好城市青少年夏令营”活动,共邀请来自17个国家的19个上海国际友好城市的180余名外国学生在线参加夏令营活动。与芬兰埃斯波市教育文化部完成2021-2023年度教育合作备忘录签署。与汉堡教育部、汉堡驻中国联络处以及上海、汉堡两地的6所结对学校在线举行主题活动,推动友城交流不断深化。线上重启“上海暑期学校”项目,做强“留学上海”品牌。

拓展港澳青少年交流新模式。在线举办“2021沪港澳学生夏令营”,邀请20所沪港澳姊妹校200名师生参加,展现上海人文风貌,弘扬中国传统文化。以“大手牵小手”的方式,建立“沪川港澳姊妹校”对口交流机制,帮助四川增进与港澳交流联系,促进四地青少年交流互鉴。

推动教育领域合作交流。指导华东师范大学承办第14届国际数学教育大会。联合中英两国教育部、我驻英大使馆、英驻华大使馆、上海师范大学、英国卓越数学教学中心等,开展中英数学教师在线教研交流活动。探索发挥教师教育中心功能,建设“长三角区域国际理解教育基地学校联盟”,开展国际理解教育合作研究,提高教师国际理解教育素养与能力,不断丰富基础教育对外开放的新内涵。支持上海商学院与瑞士洛桑酒店管理学院合作举办“上海商学院上海洛桑酒店管理学院”。

推动国际组织建设。参与全球教育治理,完成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教师教育中心揭牌,召开首届理事会会议。完成国际戏剧协会代表机构(总部职能)在沪注册工作,助力中国文化的国际传播以及本市文化戏剧的国际合作。实施高校学生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对复旦大学等8所高校共49名学生赴国际组织实习(线上及线下)予以资助支持。

(二)做好疫情防控下的留学生工作

加强留学生工作。协助全市高校1221名外籍教师及家属入境返沪,保障高校教学科研工作正常运行。通过上海纽约大学Go local项目,接纳6172人次因受疫情防控影响无法按时出国的中国籍(含港澳台)学生“就近就读”,并通过中外合作办学自主招生项目,招录216名学生在沪继续升学深造。加强与境外国际学生沟通联系,提高线上教学质量,保障国际学生正常学业进展。

十三、整合教育资源,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

(一)推进教育数字化转型

开展教育数字化转型工作。制定上海教育数字化转型调研工作方案,开展广泛调研,形成《上海教育数字化转型研究报告》。印发《上海市教育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2021-2023)》,召开上海市教育数字化转型工作会议,为长宁区、宝山区、徐汇区教育数字化转型实验区授牌,部署教育数字化转型工作,推进全方位多维度的教育数字化转型和跨越发展。面举办上海市教育数字化转型校(园)长信息化领导力提升研修班。成立上海教育数字化转型标准委员会。

推进数字化转型政策落地以及场景建设。将教育数字基座、全球人才数字画像、学科知识图谱、数据驱动的教与学应用、基础教育“课堂教学1加1”“课外辅导1对1”、虚拟仿真教学实训、大规模智慧学习、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等作为重点应用场景率先建设。聚焦制约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指导标杆培育校试点探索,推进信息技术深度服务教育变革。

(二)推进“一网通办”工作

打造全学段精准服务。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及幼儿园入学在线报名系统融入“一网通办”,实现初中、小学以及幼儿园阶段报名全程网办。对照“好办”“快办”业务标准,推进电子证照应用,借助大数据和AI能力,根据审查要点实现学生数据自动比对和信息预填,实现户籍、居住地址、房产等个人信息相关申报字段全部免填。依托“一网通办”公共支付平台,实现全学段学生缴费在线办理,规范代办服务性收费票据管理,实现教育行政事业性收费“秒进”国库推进财政缴费、电子票据改革落地。通过调用电子证照、数据共享核验等方式,实现八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全程网办”。

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市教委会同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市大数据中心联合推出“校车使用许可审批一件事”。依托“一网通办”,实现申请材料“一次提交、多部门共享复用”,启用电子表格及电子印章,实现“一件事”全程网办,各相关部门并联审批,实现超时提醒及申报自检,最大程度提高审批的透明度和申报单位的可预期性。“校车使用许可审批一件事”上线以来,跑动次数从原来的10次以上减少到最多2次(含线下验车),办理周期从20个工作日减少到10个工作日。推进“落户一件事”,建设高校毕业生就业落户平台,实现本市法人数据、学籍学历数据以及高校就业数据互联互通,就业落户“一键生成、一表填写、免于重复填报”。

(三)打造永不落幕的“空中课堂”

完善“空中课堂”免费在线学习市级统一平台建设。新增中小学专题教育课程和高中名校慕课栏目,结合“双新”(新课程、新教材)实施要求,录制更加丰富的视频课资源,提供高质量、全免费的资源支撑。

打造“名师面对面”栏目。面向初二、初三年级学生,聚焦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5门学科单元教学重难点和学生学习中高频、高质量关注点,组建名师团队,制成“名师面对面·单元聚焦”和“名师面对面·答疑解惑”课程资源,并通过上海教育电视台和上海“空中课堂”网络平台进行播出。指导各区、各校统筹优秀教师资源,利用区、校在线平台,对有需要的学生开展个性化辅导。

十四、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健全教育服务体系

(一)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2021年上海高校最终毕业生总量为19.55万,生源总量与2020年相比上升0.89万。截至2021年8月底教育部最终统计节点,本市高校毕业生初次去向落实率为95.59%,同比2020年上升3.09个百分点,初次毕业去向落实率连续第二次位居全国首位,为成功实现“六稳六保”任务做出重要贡献。加强高校征兵宣传,动员更多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

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工作。2021年国创项目1907项(其中市属高校1034项),市创项目4453项(其中市属高校2936项),校创项目10396项(其中市属高校6507项)。

(二)规范提升高校学生管理水平

规范高校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印发《关于加强本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导高校形成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的工作方案及专项工作长效机制实施细则。

加强资助管理机构建设。落实国家各项学生资助政策,推进学生资助精准化。督促高校加强学生资助机构建设,做到“有机构、有专人”,将各项学生资助政策落到实处保障经济困难学生享有公平接受教育的权利。完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提升资助科学化水平。落实监管责任,成立市、区、校三级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小组以及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部门),负责各级学生资助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推进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工作自查自纠工作,提升各高校资助工作质量。

十五、加强教育规范管理,保障教育改革发展

(一)推进教育督导发展

加强教育督导委员会建设。制定《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工作规则》。深化教育督导机构建设,增设市教委副总督学。加强督导标准体系建设,研制出台第四轮(2021-2025年)区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方案、义务教育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价指导意见、普通高中发展性督导评价指导意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等制度。

开展督学工作。印发《关于开展责任督学“五项管理”督导工作的通知》,制定本市“五项管理”督导工作方案。研制出台本市“双减”专项督导方案,落实教育督导“一号”工程。完成2021年度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配合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组织浦东、黄浦、杨浦、闵行、金山、松江6个样本区120所样本校近3600名学生及相关教师参加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推进中职校专业质量监测工作,在数控技术应用、学前教育(保育员)2个专业试点基础上,新增物流服务与管理、国际商务、计算机应用、中餐烹饪、机电技术应用5个专业的质量监测。制定新一轮上海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指导上海科技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完成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迎评促建工作。

(二)加强学校安全管理

推进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会同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组织召开2021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暨2021年“护校安园”专项工作部署推进会。联合市公安局治安总队、交警总队、市消防救援总队等单位,对16区42所学校进行校园安全隐患飞行检查。开展校园安全综合督查,指导26所高校开展2021年高校安全环境示范点建设。

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活动。制作播放两季中小学生公共安全教育开学第一课电视公开课及地震、气象、防欺凌、急救等公共安全教育片。开展中小学生公共安全知识线上竞答活动。开展初一学生气象夏令营线上活动、青少年安全创意作品线上征集活动。举办全国首届大学生国家安全素养展示活动总决赛。组织2020级大学生安全教育网络教学和标准化考试工作,举办上海市第六届大学安全知识竞赛。推进大学生安全在线学习与标准化考试。

(三)推进校园生态文明建设

推进学校生态文明教育。编制《上海市绿色学校创建行动方案》《创建评价标准(中小学版)》,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绿色学校创建工作的通知》,开展中小学第一批绿色学校创建工作。举办“多彩生态、青春解码”第三届上海市学生环保节开幕式、2021年“爱心暑托班”生态教育版、“寻找环保代言人”生态文明教育优秀学生讲师选拔赛初赛及复赛。

提升高校垃圾分类工作水平。发布《上海高校垃圾分类工作指南》和评分标准、综合评价标准(修订版)。印发《2021年上海高校垃圾分类工作要点》,开展高校垃圾分类工作调研和培训。发布2021年上半年高校生活垃圾分类综合测评成绩,58所高校达到“优秀”水平。承办教育部爱粮节粮工作现场推进会和爱粮节粮成果展示活动。

(四)推进财务审计工作

推进教育投入机制改革。深化实施市教委本部专项改革。完善市对区专项转移支付机制。动态调整高校生均综合定额拨款标准。落实捐赠配比政策。建立健全非义务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完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加强维修及设备类项目管理。会同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上海高校“双一流”建设资金管理办法(2021-2025年)》,扩大综合预算试点范围。深化高校预算管理改革,激发学校办学活力。

实施审计全覆盖。开展各类审计业务,加大对关键领域、重点环节的审计监督力度。加强审计质量管理,开展审前培训,完善审计项目全过程跟踪监督机制。强化审计结果运用,督促落实审计整改。推进队伍建设,选聘市教委特约审计员,并探索内审人员见习基地建设。开展高校一些领域腐败风险专项清理整顿工作。

(五)推进依法治教工作

推进依法治校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中小学校依法治校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强本市中小学校法治工作,建设依法治校长效机制。开展本市高等学校、中小学依法治校(2016-2020年)创建成果征集活动。召开宣传总结大会,扩大依法治校工作的影响力和辐射效应。启动依法治校指标纳入高校分类评价工作。研制完成市属高校和中小学校章程修订指导意见及指引文本,启动学校章程修订工作。健全校内规章制度制定发布机制。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意见》,明确高校开展合法性审查的范围、事项和具体办法。

(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

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在“上海教育”网站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4条,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达296.72万人次。开设中考、高考等13个教育专题,配套提供政策解读、信息快递、咨询服务等信息。完成96件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建立健全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沟通协调机制。会同宣传处,通过问答、图解、专家解读等多种形式,做好文件解读工作。组织实施2021年度高校和区教育局政务公开评议工作。组织2021年度市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培训。通过网上公示、问卷调查、网上征求意见、教育大家谈等形式开展交流互动55项,浏览和参与者达9.39万人次。

(七)加强教育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

推进教育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全面助力对口支援“7省20地州市101个县”打赢脱贫攻坚战。签署《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青海省教育厅 果洛州人民政府“十四五”对口支援果洛州教育框架协议(2021-2025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云南省教育厅“十四五”期间东西部协作沪滇教育协议》等。完成第二批“援藏援疆万名教师支教计划”230名教师支教任务。实施新一轮援疆教育人才和云南重点帮扶地区支教教师选派,共选派90名教师赴疆开展“1+4+N”大组团教育帮扶,选派41名教师赴云南10所高中开展小组团教育帮扶。开展云南、新疆、西藏、青海等对口支援地区和海南、河南、甘肃等合作交流地区教师来沪培训。完成来自对口支援地区的18个培训班、731位教师、校长及教育管理人员来沪跟岗挂职及短期培训。

(八)推进教材与语言文字工作

开展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评选推荐。组织开展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评选推荐工作,获得基础教育类一等奖5项、二等奖22项,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类一等奖1项、二等奖9项,高等教育类特等奖1项、一等奖10项、二等奖38项,先进个人7人、先进集体13个(含部属高校)。将推荐参评全国教材建设奖(高等教育类)的125本教材认定为首批上海高等教育精品教材。加强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获奖对象的宣传推广,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推进语言文字工作。落实全国语言文字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要求,明确本市新时代语言文字重点任务和工作举措。出台《本市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的实施意见》。

做好语言文字水平测试工作。加强测试管理,组织普通话水平测试314场,实测137198人次。组织 汉字应用水平测试,上海考区共有15个区的中小幼教师和21所高校的师生参加,共计9378人参测。

推进在沪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和科研机构建设。推荐申报并获批第二批4个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同济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咬文嚼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指导第二批基地制定五年发展规划。推动在沪各基地和国家语委科研机构积极对接和服务国家及本市语言文字工作需要,发挥特色优势和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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