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教委法〔2022〕6号
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指示和全国党内法规工作会议精神,更好地服务于上海教育系统党内法规建设,提升党内法规工作质量和水平,经研究,现决定开展2023-2025年度上海教育系统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党研中心”)申报工作。现就相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本着好中选优的原则进行遴选。每所高校可推荐1个党研中心进行申报,党研中心应具有研究团队力量、学科专业优势、人才培养梯队,具备研究理论基础和成熟管理机制。
2.各高校应认真研读《上海教育系统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建设实施方案》(见附件1)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可以申报。申报单位须填写《上海教育系统党内法规研究中心申报表》(见附件2),重点列明已具备的研究基础和未来研究计划。
3.申报单位应为获得立项的党研中心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配备专职研究人员,履行学校党研中心建设管理主体责任,规范党研中心经费使用,推动党研中心建设取得预期成效,确保每年按照年度计划完成相关任务。
4.经评审通过的党研中心由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与所在高校共同建设,市教委给予部分经费支持,学校应给予配套经费支持。
二、材料报送要求
1.请申报单位统一负责党研中心申报材料报送工作,不接受校内机构自行申报。
2.请于2022年7月29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市教委政策法规处电子邮箱zcfg@shec.edu.cn,纸质版本一式八份加盖学校公章后寄至大沽路100号3318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进付,23116781;陈志新,23116777
附件:1.上海教育系统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2.上海教育系统党内法规研究中心申报表
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