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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举办2026年上海市教育系统“学宪法 讲宪法”主题系列活动暨组织参加第十一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

索取号:AA4322001-2026-003             发布日期:2026-07-06字体 [ ]

沪教委法〔2026〕17号

 

各高等学校、各区教育局:

  为深化青少年宪法法治教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5部门《关于举办第十一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26〕2号)要求,决定举办2026年上海市教育系统“学宪法 讲宪法”主题系列活动暨组织参加第十一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和《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宪法法治教育,普及宪法法治知识,培育宪法法治观念,弘扬宪法法治精神,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加快教育强国建设夯实人才和法治基础。

  二、活动时间

  2026年6月至12月。

  三、学习宣传重点

  (一)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深入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重点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全过程各方面,不断增强青少年学生的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

  (二)加强宪法法治学习宣传。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为契机,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深入宣传宪法的规定、原则和精神,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推动宪法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三)加强与青少年成长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明确相关法律规则为重点,立足青少年学习生活实际,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青少年在家庭生活、校园学习、社会活动中所必需的法律知识,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守法意识、规则意识、诚信意识。

  四、活动平台

  本次活动全国层面的后续相关通知、新闻、公示名单等均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下称青少年普法网,qspfw.moe.gov.cn)发布。上海赛区的相关遴选、推荐工作,由市教委负责牵头协调和推进落实。

  五、活动内容

  (一)中小学法治课教师微课比赛。分小学、初中和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3个组别。我市各组别需遴选1人,组队参加7月底的全国总决赛。请各区教育局于7月6日(星期一)前,将3个组别推荐人选(各1人,浦东各2人)及其申报材料,通过网盘链接形式,报送至指定邮箱。市教委将在遴选后组队参赛。赛制要求见附件。

  (二)大中小学生法治素养能力大赛。分小学、初中、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本专科高校法学专业、本专科高校非法学专业5个组别。选手所在学段以2026年9月以后为准。设置有两种参赛途径:一是我市各组别遴选1人,组队参加11月的全国总决赛(遴选通知另发)。二是青少年普法网已设立“网络风采展示”专栏,供学生自主报名参赛,选拔胜出后可直接参加法治素养能力大赛全国总决赛,具体要求见青少年普法网“网站公告”栏目。

  (三)“我与法治”故事征集活动。面向教育系统学生、教师、校长征集关于在学习成长、教育教学、依法治校、工作实践过程中学习法律知识、宣传法治文化、践行法治精神的生动故事(以图文形式),营造全教育系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并通过青少年普法网征集与展示。具体要求见青少年普法网“网站公告”栏目。

  (四)宪法主题歌曲传唱活动。各级各类学校广泛组织《宪法伴我们成长》主题歌曲传唱活动,拍摄歌曲传唱MV,通过青少年普法网和新媒体平台展示,营造宪法学习宣传浓厚氛围。作品将择优在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青少年普法网等相关平台集中展播,并颁发采用证明。

  (五)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12月上旬,教育部将举办第十三个国家宪法日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届时,教育部有关负责同志将在主会场领读宪法部分条款。同时,举办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比赛全国总决赛颁奖仪式、有关赛项优秀作品展示活动。各区、各校师生通过网络视频同步直播的方式共同参与。各中小学要积极邀请本校法治副校长共同参加。

  (六)法治副校长“开学法治第一课”活动。各区教育局要积极协同公检法司,及时增补、配齐本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确保“一校一法治副校长”制度落到实处,并及时更新上海教育数字驾驶仓中法治副校长数据。同时,要积极动员各中小学邀请本校法治副校长,于9月开学季和法治宣传教育周前后,来校举办“开学法治第一课”专题讲座。

  (七)其他活动。根据本次活动要求,各区教育局要积极联合所在地公检法司等单位,组织开展本区比赛,针对不同学段学生或者教师、法治副校长,创新开展宪法法治教育实践活动,强化学生法治素养,不断提升教师和法治副校长教育教学能力水平。市教委将在暑期开展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课骨干教师专题培训等活动(通知另发)。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各校要高度重视,将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细化责任分工,落实条件保障,科学制定实施方案。要健全部门协作机制,整合各方面普法需求,做好整体规划、加强工作统筹,科学安排各类法治教育宣传活动。

  (二)力戒形式主义。各区、各校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和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关于开展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为中小学教师减负专项整治工作有关要求,科学统筹、设计各项普法活动,杜绝重形式、轻实效的表面化行为,让宪法学习真正融入校园日常、走进师生心中。

  (三)创新方式方法。各区、各校要结合本地本校特色,以青少年身心特点和成长需求为导向,积极探索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和载体,切实增强活动的趣味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教育系统蔚然成风。

  (四)严肃赛风赛纪。各区、各校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公平、公正、节约、廉洁办赛,主动接受各方监督,对违反赛风赛纪的行为,一经查实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切实维护比赛的权威性、公正性和严肃性。各区教育局在推荐选手参加全市遴选工作中,要切实做好本区参赛选手的资格和作品审查工作,确保参赛资格真实有效、参赛作品符合赛事要求、报送材料完整规范,无弄虚作假、抄袭侵权等违规情形。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

  活动统筹010-88819626,用户支持与新闻报送010-88819614、88819617

  市教委政策法规处陆海佳 23116779

  附件:中小学法治课教师微课比赛赛制(上海赛区)

 

  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26年6月26日

 

 

中小学法治课教师微课比赛赛制(上海赛区)

  一、推荐对象与组别

  中小学法治课教师应为专门从事中小学“道德与法治”和“思想政治”课程的中小学校教师。设置小学、初中、高中(含中职)3个组别。

  二、推荐要求

  (一)内容要求。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进青少年学生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要遵循教育规律,以青少年身心特点和成长需求为导向,加强正面引导,讲述社会主义法治所蕴含的丰富内涵、价值追求,讲述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讲述法治故事,让宪法法治精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浸润学生心灵,避免简单生硬、警示恐吓宣教方式,切实增强育人实效。要突出实践教学、案例教学,普及青少年在家庭生活、校园学习、社会活动中所必需的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理念、培育法治信仰、强化规则意识,让青少年明白权利义务相统一的道理,学会依法维护自身权利的同时尊重他人合法权益。

  (二)形式要求。参赛微课作品要求为2026年法治课教师本人原创。小学组时长为12—13分钟,中学组时长为14—15分钟。视频录制后,须同步报送配套课件、教学设计等资料。

  (三)其他要求。微课相关资料中不得使用未经肖像权人同意的肖像,不得使用未经授权的图片、视频、字体和音频等,不得出现与内容无关的商业广告。参赛作品需经区教育局审核把关,确保方向正确,符合比赛相关要求。

  三、报送要求

  请各区在严格审查后,将参赛视频(含配套课件和教学设计)打包,以网盘链接的形式,电邮报送市教师教育学院。打包文件名称和电邮文件名称,请均以“微课:组别-所在区-学校全称-教师姓名-手机号”命名(市教师教育学院联系人:俞老师,电话:13671927834,电邮:yuhuiwen@sti.edu.cn)。

  四、赛程安排

  本次全国总决赛,需上海具体推荐小学、初中、高中(含中职)法治课教师各1人(共3人)。请各区教育局于7月6日(星期一)前向市教委报送推荐选手名单及相关资料,3个组别推荐人选各1人(浦东各2人)。市教委将在7月15日(星期三)前完成专家遴选、名单公示和向教育部的材料报送工作。经过教育部审核通过后,7月底前,3名经推荐遴选的法治课教师组成上海代表队参加全国总决赛。

 

 

 

 

抄送:市法宣办(设在市司法局)、教育部政法司。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6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