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教委法〔2024〕40号
各高等学校,各区教育局:
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青少年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根据2024年全国“宪法宣传周”工作安排,现就开展2024年本市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年11月至12月。主要集中在12月1日(星期日)至12月7日(星期六)的宪法宣传周期间。
二、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三、宣传内容
各区、各高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围绕主题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教育法律法规、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爱国主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知识;新中国宪法发展历程和宪法的地位作用;新中国成立75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历史性成就等。
四、具体安排
(一)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
12月4日上午9:00-10:00,教育部将在北京设立主会场,开展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主要议程为升旗仪式、宪法晨读(内容见附件1)、合唱《宪法伴我们成长》歌曲、宣布第九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全国总决赛获奖名单、演讲比赛优秀选手展演、教育部领导讲话等。本市教育系统将设立分会场,与主会场同步连接参与活动。请各区积极发动有条件的中小学校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qspfw.moe.gov.cn)观看直播共同参与。
(二)广泛开展“宪法伴我们成长”歌曲传唱活动
为进一步增强宪法学习宣传的影响力和感染力,教育部通过普法网发布《关于开展“宪法伴我们成长”歌曲传唱活动的通知》(https://qspfw.moe.gov.cn/html/notice/20231107/20965.html)。请各单位积极组织参与,在2024年宪法宣传周及其他宪法法治教育活动中积极传唱。
(三)“我与宪法”主题演讲作品征集活动
2024年,各基层学校已根据《关于举办2024年上海市教育系统“学宪法 讲宪法”主题系列活动暨组织参加第九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沪教委法〔2024〕22号)等要求,系统开展了各类青少年宪法宣传教育活动。请各高校、各区推荐“我与宪法”优秀学生演讲作品1件(含《参赛报名表》,见附件2),于12月10日(星期二)前以光盘报活动组委会。要求:视频时长6分钟,禁止任何特效、背景音乐等,严禁抄袭。作品标题格式:单位+选手姓名+作品名称+手机号码。
(四)“文明上网·规则建言”金点子征集活动
为进一步引导广大中学生养成科学、文明、健康、安全使用网络的良好习惯,针对中学生上网用网中可能遇到的“网络诈骗”“网络谣言”“网络暴力”“网购安全”“信息保护”“病毒防范”“文明参与”“健康用眼”等问题,请各区组织动员广大中学生,提出30-60字的金点子(每人限提1条)。请参与学生于12月10日(星期二)前,将本人金点子内容,连同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学校规范全称、年级班级、联系电话),电邮至:SHANGHAI214@126.com。电邮标题统一为:“文明上网投稿”。获选金点子建言作品将在微信公众号“上海中考发布”进行展示。
(五)“宪法宣传周”其他活动
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当天,本市将举办2024年上海市教育系统纪念“国家宪法日”专题活动。届时,对在2024年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尤其是“宪法卫士”网上学习竞答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扬(通知另发)。
五、工作要求
各区、各高校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作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2周年的重要举措,精心策划组织,切实加强领导,健全保障机制,认真部署落实。要科学设计宪法学习宣传的内容形式,坚持贴近日常实际,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探索开展互动式、体验式宪法教育,不断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推动宪法教育与学校教育教学、日常管理相结合,通过开展专题讲座、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形式丰富校园法治文化生活。要及时展示活动亮点和教育特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教育系统蔚然成风。要统筹做好“宪法宣传周”安全保障工作,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请各区、各高校认真总结“宪法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有关总结材料以本区、本高校微信公众号推文形式,于12月10日(星期二)前报送市教委。市教委将择优在“上海教育”等网站、公众号转发,并向教育部普法网推荐报送。
联系人:陆海佳,联系电话:13524140985(同微信号)
附件:1.“宪法晨读”内容
2.演讲作品参赛报名表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