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司法局 上海市法治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举办2024年上海市“新沪杯”中学生宪法法律知识竞赛的通知

索取号:AA4322001-2024-002             发布日期:2024-04-10字体 [ ]

沪教委法〔2024〕12号

 

各区教育局、司法局、法宣办: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宪法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中学生的法治意识与道德素养,根据国家和本市“八五”普法规划等要求,决定举办2024年上海市“新沪杯”中学生宪法法律知识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法用法 崇德尚法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市司法局、市法宣办

  承办单位:上海教育报刊总社、虹口区教育局、虹口区司法局、虹口区法宣办

  协办单位:上海中学生报社

  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教委政策法规处。

  三、活动时间

  2024年4-12月

  四、参赛对象

  本市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报名时需为非毕业年级)。

  五、竞赛内容

  竞赛的主要内容涉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基本法律以及与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与竞赛内容相关的参考样题等资料,详见上海教育网(edu.sh.gov.cn)和配套出版的《上海中学生报(法治特刊)》。

  六、竞赛形式

  (一)个人网上竞答方式

  本次比赛个人网上竞答部分已纳入教育部“宪法卫士”网上学习竞答活动。各区要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人人争当宪法卫士”为主题,将“宪法卫士”活动纳入暑期作业,组织动员全区每位中小学生都参与到教育部组织的“宪法卫士”网上学习竞答活动中。市教委法宣办将对参与率超过90%的区予以书面感谢,对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二)传统组队竞赛方式

  1.组别及组队要求

  竞赛设初中组、高中组和中职组3个组别。每个组别的参赛队均以学校为单位报名,参赛队成员包括领队教师1名、正式队员3名和候补队员1名。

  2.竞赛形式及要求

  竞赛分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

  初赛:初中组、高中组的初赛由各区教育局组织,在学校自愿组队报名的前提下,各组别分别遴选1支校级参赛队(浦东新区可报2支),代表本区参加全市复赛。中职组的初赛组织工作由上海中学生报社牵头负责,经报名与选拔后,参加全市复赛。所有组别的复赛名单请在5月1日(星期三)前报组委会办公室。

  复赛和决赛:全市复赛将于5月中下旬举行。组委会将对复赛各组别的优秀个人选手进行表彰。经复赛,各组别成绩前6名的代表队将参加全市决赛。复赛和决赛的具体时间和形式另行通知。

  3.奖项设置

  本次宪法法律知识竞赛的3个组别均设团体和个人奖项。

  团体奖项:设冠军、亚军、季军等若干奖项。

  个人奖项:复赛设一、二、三等奖,决赛设优秀指导教师奖。

  决赛阶段的获奖情况将记录至学生本人综合素质评价。

  截至2024年10月8日(星期二)前,各区中小学生参加教育部“宪法卫士”网上学习的参与率情况(由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每天统计),将作为决赛时团体奖项的重要评价依据之一。

  七、组织要求

  2024年上海市“新沪杯”中学生宪法法律知识竞赛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抓手,是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八五”普法规划、加强青少年宪法法治教育的重要举措。各区、各校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广泛发动。

  各区要在广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法治学习教育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和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要结合党史知识、诚实守信、规则意识、劳动教育、未成年人保护、疫情防控、公共卫生、环境保护、交通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应急管理、防范校园欺凌、禁毒、预防网络沉迷和网络欺诈等内容,自行组织开展《宪法》《民法典》《刑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与青少年健康成长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知识学习和各类竞赛。

  各区要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努力提升竞赛的参与面和影响力,为上海教育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各区可以根据“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在本区相关部门的支持下,进一步开展知识产权、海关、税收、噪音污染防治等方面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活动。

  联系人:上海中学生报社 侯秀华,联系电话:13917244127、33395145,邮箱:xinhubei@163.com

  附件:2024年上海市“新沪杯”中学生宪法法律知识竞赛复赛报名表

 

  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上海市司法局

  上海市法治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