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小学阶段实施“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与评价”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
索取号:AA4314003-2014-002 发布日期:2014-12-23字体 [ 大 中 小 ]
为深化本市中小学课程与教学改革,切实减轻小学生尤其是低年级小学生的学业负担,本市自2013学年第一学期起,试点实施小学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与评价工作,自2014学年第一学期起,在全市小学全面推进此项工作。为了解本市各小学实施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市教委基教处、市教委教研室、市教育督导事务中心将对全市小学实施“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与评价”工作开展专项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