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普陀区依法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实地督导意见书》的函

索取号:AA4314002-2023-004             发布日期:2023-09-21字体 [ ]

沪府教督办〔2023〕22号


普陀区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上海市教育督导条例》等要求,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对区政府开展依法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2021-2025年)的实施意见》(沪府教督〔2022〕2号),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建督导组,对普陀区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开展实地督导。现将《普陀区依法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实地督导意见书》(以下简称《意见书》)印发给你们。

希望你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已经取得的工作成绩,并根据《意见书》提出的问题与建议,结合区情,完善推进区域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思路,及时部署整改工作,制定周密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及责任单位。请自收到此函起3个月内,将发展思路和整改方案以书面形式反馈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对整改工作推进情况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

 

联系人:顾晴娜,联系电话:23116794

 

附件:普陀区依法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实地督导意见书


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9月9日


 

普陀区依法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实地督导意见书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精神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对区政府开展依法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2021-2025年)的实施意见》(沪府教督〔2022〕2号)要求,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于2023年6月27日至30日,组建督导组对普陀区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开展实地督导。

督导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走访、座谈访谈等形式,与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区人大、区政协及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各级各类教育校(园)长和教师代表等共272人进行座谈,实地走访区教育学院、区青少年教育活动中心、区教育事业服务中心以及22所各级各类学校、1个校外培训机构、1个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基地、1个市民终身学习人文行走点,查阅各类资料1156份,结合普陀区政府自评材料及相关监测数据,全面考查了普陀区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情况,形成如下意见。

一、区域教育取得长足发展

普陀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上海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为引领,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履行教育主体责任。坚持以“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为根本目标,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持续深化“三化一强”区域教育发展战略,努力打造“为每一位学生学以成人、人生出彩提供适合教育”的教育品牌,各级各类教育快速发展,教育面貌和质量稳步改善,教育对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持续提升,2022年区政府教育履职监测结果在全市居前列。

 (一)区委、区政府对教育事业领导坚强有力

普陀区高度重视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始终把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作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建立主要领导领衔、分管领导负责、教育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保落实,出台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推动区域教育治理水平稳步提升、教育环境持续优化。深入落实国家和上海教育改革发展的新政策,在探索中小学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开展教育同级督政、构建党政融合发展性督导模式等方面,形成了可供借鉴的经验。

 (二)教育经费投入和师资保障力度持续加大

普陀区持续加大教育经费投入,确保两个“只增不减”。2020年至2022年区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投入为29.6亿元、31.7亿元、33.7亿元,分别增长0.88%、6.98%、6.29%。设立“十四五”教育建设规划项目14个,投入总额47.51亿元。推进师资队伍建设,加强教育系统事业编制统筹及动态调整,完善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和考核办法。实施“763人才攀升计划”,推动教师分层分类培养,架构“三坊双线”研修模式,努力打造“靠谱之师”。积极探索高层次人才延聘和引进扶持机制,推动教师合理流动。2022年,全区义务教育教师交流轮岗占比15.97%,其中骨干教师占比达50.21%。

 (三)各级各类教育资源配置水平显著增强

普陀区积极推进教育资源布局优化,2020年以来,引进华东师大二附中、中福会托儿所等优质资源,区教育系统不动产权证拥有率达90%以上。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达到国家和本市标准,建立“1+10+N”家庭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网络和15分钟科学育儿指导生活圈,有力推进社区托育“宝宝屋”建设。义务教育全面落实“新五项标准”,出台高质量学区集团建设4个政策包、12条支持政策,建设新优质学校研究所,推动新优质学校集群式发展。全区义务教育学校综合达标率100%,校际差异系数小学为0.36、初中为0.34,2022年被教育部确定为首批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先行创建区。区域前瞻布局特色高中建设,推动普通高中特色优质发展。大力推进特殊教育、专门教育内涵建设,民办教育规范健康发展。加快建设中本中高纵向贯通、普教职教横向融通、职前职后有机衔接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健全“三级+”终身学习网络体系,打造“十分钟学习资源圈”。

 (四)各级各类教育内涵发展实现多点突破

普陀区高度重视“五育”并举,与华东师范大学共建上海“大思政课”整体试验区,深耕思政课一体化建设18年,持续打造“普陀大学堂”社会实践活动体系10多年,中小学女足等体育“一条龙”建设成效突出。推进国家级信息化教学实验区建设,依托“随申办”推出在园幼儿体检报告查询,加强“数字教材”和“三个助手”应用,获评2021年教育部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优秀区。学前教育践行“幼儿发展优先”理念,探索“健康教育”普陀范式,“全天候营养膳食”项目成果向全市辐射。义务教育严格落实“双减”政策和“五项管理”要求,学科类培训机构压减率达92.9%。在2021年义务教育学业质量“绿色指标”评价中,多个学科的学业水平达标度和学生高层次思维能力处于全市高位。普通高中全面实施新课程、新教材,探索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机制。职业教育服务区域产业发展需求,产教融合取得成效。终身教育推动10个街镇均成为上海市学习型社区创建单位,培育了一批有影响的新型市民学习团队。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督导组专家实地督导发现,普陀区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职责存在主要问题如下。

 (一)教育资源布局不均衡

普陀区学校建设规划未能全部落实,部分地区教育资源配置不足,存有历史欠账,配套学校与住宅开发不完全同步,仍存在新建住宅建设已开发,但配套教育设施的规划落实、前期推进及建设等相对滞后,与实际需求存在差距的现象,导致部分区域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与常住人口入园入学需求存在结构性矛盾,万里、长征、桃浦等地区入园入学矛盾比较突出。如桃浦地区近年来新增住宅4000余套,但配套幼儿园仍未开工建设,适龄幼儿入园矛盾亟待解决。此外,高中学位供给形势严峻,随着入学高峰向初、高中转移,中学学位供给问题将更为突出。按照2004年《中小学建设标准》和实际人口数量测算,高中应配班级数447个,现有班级数241个,“十四五”规划新增48个,尚缺159班。与此同时,优质学校(幼儿园)周边常住人口呈非正态分布,导致优质学校(幼儿园)承受超规模招生压力。

 (二)教育条件保障不充分

普陀区近三年来教育经费预算未安排学校大修资金,现有33处校舍已超过18年未大修,渗漏、开裂和管线老化问题突出。学前教育实际生均支出水平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全区尚有20所幼儿园的室外游戏场地生均面积、30所幼儿园的幼儿活动用房生均面积、28所幼儿园的生均建筑面积未达到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的相关要求。义务教育等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尚未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校内生均体育运动场地面积达标率小学仅20.83%、初中低于50%。部分普通高中空间不足,小规模高中的公用经费难以满足新课程、新教材实施需求。区域整体教育经费在内涵建设、教育数字化转型方面投入相对不足,教育数字基座建设尚未启动,教育数字化转型的基础环境无法有效支持学习者的个性化学习需求。

 (三)教师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普陀区在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的干部教师队伍建设方面,无法充分满足新时代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要求。学前教育高端教师配备不足,全区学前教育专任教师中只有1名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有11所公办幼儿园无高级职称教师配置,名园长、名教师的数量与区域教育发展的定位不适应。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教师落实国家课程的理念转变和专业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职业学校专业教师规模与职称不平衡的结构性矛盾较突出,部分专业调整优化后教师队伍配置不足,高水平师资和企业行业人才引进存在一些制度性障碍。社区(老年)教育多年未新进专职教师,1/3人员临近退休,兼职教师稳定性不够、年龄偏大,专业能力亟待提高,管理与激励机制还不完善。

 (四)“适合教育”内涵有待深化

普陀区在已经确立“适合教育”整体理念和架构的基础上,在对“适合教育”的内涵和外延界定以及如何将“适合教育”理念切实转化为各级各类教育的办学实践、打造“适合教育”典型样本方面,还存在较大的提升空间。“适合教育”对教育综合改革重点任务的回应还不够充分,依托打造“适合教育”品牌建设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多样需求、服务区域教育现代化和教育强区建设目标的达成路径还不清晰。

 (五)教育环境和生态有待优化

普陀区在利用教育评价激发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活力,引导树立科学的人才观、成才观、教育观,加快扭转教育功利化倾向方面还不够深入有效。2021年相关数据监测发现:全区小学生体质健康达标优良率仅为52.8%,与全市平均水平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学生心理危机和极端行为发生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绿色指标监测报告显示学生学业负担指数偏高;有88%和81%的小学、初中家长希望获得更多家庭教育指导。区域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体系需进一步健全,需要构建更加健康的教育环境和生态。

三、意见建议

区政府是区域教育资源的配置者和教育改革的推动者,对区域教育的高质量发展起着决定性作用。普陀区要以本次督政为契机,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深入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法策略,进一步推动区域教育事业向更高质量发展。

 (一)进一步完善教育资源布局

组织开展教育公共服务资源供给与常住人口入学需求的专项调研,剖析造成结构性入学矛盾的深层原因,加快完善适龄入学人口预测与教育资源的科学规划与统筹管理机制,针对万里、长征、桃浦等地区教育资源配套紧缺,加大挖潜力度。进一步督促相关委办局落实主体责任,协调各部门加强沟通、共同发力,确保区域教育建设规划保质保量落地,对新开发住宅地块区域的教育配套设施用地切实执行同步征收和同步建设规定,杜绝学校应建未建、缓配低配现象。高度关注普通高中建设缺配情况,加大高中教育资源建设力度,有效应对入学高峰向初、高中转移。

 (二)进一步加大教育保障力度

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力度,优化教育支出结构,尽快安排校舍大修资金,落实长期未修缮的校舍大修工作,确保校舍安全。建立健全义务教育等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适时调整生均拨款标准,强化小规模学校生均经费托底保障,满足学校办学基本需求。教育财政资金安排进一步向内涵建设、教育数字化转型等领域倾斜,加快推进学校网络环境升级改造,尽快启动区域教育数字基座建设,优化教育数字化转型基础环境。学前教育要进一步拓展幼儿活动空间面积与品质,整体提升园舍条件。义务教育要在优质均衡各项指标全面达标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校内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和音乐、美术教室空间配置水平。普通高中要落实高中建设标准的最新要求,为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和育人方式改革提供有力支撑。职业教育要加强产教融合政策支持和投入保障,激发企业与学校合作积极性,促进学校专业布局与区域产业需求精准衔接。终身教育要按照建设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城市的要求,加大办学条件、课程资源保障力度,推动学习资源、场景建设和教学变革,提升终身教育服务能力。

 (三)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加强教师队伍发展现状全面调研和对高水平教育人才成长规律的深入研究,提炼和总结区域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经验,升级优化“763人才攀升计划”,建立各级各类教育人才梯队建设方案和“选、培、管、用”干部培养机制,进一步搭建平台、拓展渠道,发挥高端教师引领辐射作用,重点推动干部教师队伍教育理念更新,提升驾驭教育数字化转型能力。加强学前教育后备名师、名园长个性化成长培养和有影响力、知名度的领军人物打造。进一步按照义务教育新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和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要求,强化教师落实课程改革的专业能力。针对职业教育出台“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政策,拓展教师引进渠道、放宽准入限制、提高待遇保障。进一步加强社区学校干部教师配备,充实社区(老年)教师队伍,完善管理机制和绩效分配制度,积极发挥社区学院的专业引领和教师培养作用。

 (四)进一步打造“适合教育”品牌

围绕打造“适合教育”品牌,加强研究和统筹规划,充分关注每一个学生的个性差异和健康成长,系统构建“适合教育”的内涵及外延体系,广泛建立区域“适合教育”的理念共识,健全“适合教育”的管理、运行、评价和保障机制。重点厘清“适合教育”回应国家和本市教育改革重大战略的实施路径、在各级各类教育中的实现样态及其与教育数字化转型、创新创造教育和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之间的关系。注重激发全体学校立足“适合教育”主动发展的内生动力,推进“因材施教”的课程、教学、评价一体化改革,不断创生具有普陀特色的高水平、高质量“适合教育”典型经验和案例。

 (五)进一步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进一步对标《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梳理“管办评”的已有经验成效和问题短板,优化各级各类学校的分类评价和增值评价机制,构建“基础+特色”评价指标体系和政府、学校、社会多元评价机制,积极探索人工智能、大数据赋能教育评价,以教育评价改革引领良好教育环境生态建设。高度重视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推进中小学全员导师制、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和家庭教育指导落细落小落实,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体系。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客观分析中小学生非正常伤亡的主要原因和影响因素,系统推进家庭、学校、社会、网络、保护和司法保护有效衔接,完善全社会共同参与未成年人保护的工作格局。







抄送:普陀区教育局,普陀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9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