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家对本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整改落实工作的函

索取号:AA4314002-2014-001             发布日期:2014-04-25字体 [ ]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确定对上海市17个申报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区)进行督导检查的函》以及《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上海市17个区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反馈意见》的要求,本市需在3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为此,市教委等现就各区县做好国家对本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的整改落实工作作函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