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务公开
重点工作
教师工作
其它
索取号:AA4302004-2019-002 发布日期:2019-07-02字体 [ 大 中 小 ]
经三省一市教育行政部门、相关省级校长培训机构和教育部中学校长培训中心共同协商,制定《2019-2021年第四轮长三角名校长联合培训方案》。请各省(市)根据培训方案组织开展2019年学员遴选,于7月30日前将确定人选报至上海市教委人事处。
1、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江苏省教育厅 浙江省教育厅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2021年长三角中小学名校长联合培训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人〔2019〕34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