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教委职〔2023〕18号
各区教育局,各有关部、委、局、控股(集团)公司,各有关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和《上海市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2021-2025年)》精神,进一步优化职业学校教师队伍结构,加强职业学校特聘兼职教师队伍建设,提高职业学校教师整体素质,市教委决定2023年继续实施职业学校特聘兼职教师资助工作。
经各职教集团和职业学校遴选、推荐,市教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710人符合特聘兼职教师(团队)资助条件,其中个人401人、团队85个(309人),现将具体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请各主管单位指导各职教集团和有关职业学校做好特聘兼职教师聘用及教育教学工作组织,落实资助经费保障。加强对特聘兼职教师的管理,切实发挥特聘兼职教师的作用,充实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并进一步开展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推动职业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职业教育的办学质量,培养更多知识型、发展型技术技能人才,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附件:2023年上海市职业学校特聘兼职教师资助名单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23年4月26日